一些老贼,跪在地上拜别李自成,分道扬镳折向自己的家乡。
但他们都选了一个儿子,跟随李自成前往南京。既是去南京读军校,今后好奔一个前程,也类似于往南京送人质。
李自成沿途观察景色,说道:“相比以前,这里还是人烟太少啊。”
使臣张云翼听了很想翻白眼,榆林地区人烟稀少,他娘的是谁造成的?你还好意思说这话!
张云翼撇撇嘴说:“朝廷移民垦殖,已经恢复许多人口。算上士兵和家属,榆林地界已经有八万多人。”
“好多土地都荒着,着实可惜。”李自成说。
榆林紧挨着毛乌素沙漠,仅延绥北部地区,明代就开垦出345万亩土地,其中军田大概有100多万亩。说实话,对生态平衡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如今人口锐减,许多明代开垦的良田,又重新变成了草地。
根本就种不过来,如果全部拿来分田,把城市居民也算上,平均每人可分六七十亩。多余的土地只能荒着,一些农民还养马养羊,反正到处是长满杂草的荒田。
李自成问道:“新朝跟旧明一样,也把士卒及家属编为军户?”
张云翼解释说:“新朝没有军户,这里全都是民户。之所以把家属也移民过来,只是为了解决士卒的思家之情。大同新朝的军队,先是在乡下编练农兵。只有最优秀的农兵,才能入伍成为大同军。超过35岁的大同军,如果还没有升为士官,就会强制退伍,遴选农兵补充进来。”
这种事情,李自成也派人打听过,但他始终都不愿相信。
李自成问道:“超过35岁的士卒必须退伍,每年遣散费就得给多少?”
“也不是很多,陆陆续续退伍,又非一下子退伍大半,每年只几万两遣散银子而已。”张云翼笑道。
李自成无言以对,瞬间不想再说话了。
先编练农兵,选最优秀的农兵入伍,超过35岁的还要强制退伍。完全可以想象,大同军的兵员素质有多高,根本就不是传统军队能够抗衡的。
张云翼继续说:“全国的农兵实在太多,陛下怜悯农户辛苦,已经消减了好几次。现如今,大概还有100万农兵吧,最多的时候足足300万农兵。”
李自成在河北见识过农兵,战斗力比不过他的老营,但比普通的大顺士卒更加强悍。
300万农兵是啥概念?
想想就头皮发麻。
即便现在只剩100万农兵,如果真的爆发大战,随时可以拉出来几十万军队。还都是经过长期训练,简单集训就能成军,普天之下谁挡得住啊。
夜幕就快降临,众人在一个靠河村落休息。
这里是榆林通往米脂的河谷地带,村子也不是很大,只有几十户而已。
村长邀请他们去吃饭,张云翼摇头拒绝,只让随行人员进村去买些肉蛋菜蔬。
很快,村长就带着村民,提着一篮子鸡蛋过来,还有几只鸡鸭和许多蔬菜。张云翼用官票付钱,村民们欢天喜地,因为价钱给的比较高。
“这是什么?”李自成指着官票问。
张云翼解释说:“民间俗称票子,有官票和军票两种。当官的领官票做俸禄,当兵的领军票做军饷,这陕西的票子,拿到福建都能在银行兑换钱粮。”
李自成万分不解:“这就是纸印的,官员士卒愿意收?”
张云翼哈哈大笑:“便是百姓都愿意收,别看是纸印的,拿到银行却能抵真金白银。”
李自成问道:“就没有豪强伪造票子?”
“有,”张云翼说道,“因为伪造票子,前前后后杀了数百人。而且就算伪造,也只能哄骗愚夫愚妇,从纸张到油墨再到官印和暗纹,每种票子都有九重防伪手段。”
李自成说道:“不就跟大明宝钞一个样?今后越印越多,就没有百姓肯收了。”
张云翼解释道:“不一样的。大明宝钞,只管印不管收,用旧了也就没用了。我大同朝廷的票子,过于破旧的,各地银行都会上交,销毁之后重新印新票。销毁多少印多少,绝不能多印。若是票子被撕坏,只要能拼成一整张,也可以去银行兑换。另外,如果要增发票子,增发多少也得记账。每增发一笔,都有相应的钱粮储备。从陛下起兵到现在,只印了3600多万石的票子。”
官票和军票,现在全都以粮食为单位,面额并不是值多少多少钱。
如果想要异地兑换成银钱,按照当地的粮食官价折算。这是为了平衡各地情况,免得一些地方的官员和士兵吃亏。
但已经出现了漏洞,一些脑子灵光的商人,在各地做生意的时候,顺手高价收买票子,拿到江南的银行去兑换银两。因为江南粮价最高,票子可兑换的银两也更多,商贾们把票子当做证券来运作。
影响还不是很大,因为票子只发行了那么多。
内阁、财部和银行,已经在进行商议,是否可以不跟粮食挂钩,印一些面值为“两”、“钱”、“贯”、“文”的货币票子。
牛金星手里拿着一张票子,久久不语。
他身为李自成的军师和丞相,见识比大老粗强得多。他可以想象,一旦草原出现强敌,大同朝廷不仅可以暴兵数十万,还能疯狂印票子来临时充做军饷,大不了打完仗以后再慢慢收回。
这种操作,没法模仿。
必须依托朝廷信誉和银行系统,如果李自成敢这么搞,最先闹起来的就是官员和士兵。如果闹不出什么名堂,官员和士兵就会赶紧用出去,逼着百姓必须接受这种票子,最后必然搞得民间怨声载道。
“我去村子里看看。”李自成说道。
牛金星、张鼐等人也跟去,在村口便遇到一些百姓。
天色就快黑了,村民们劳累一天,聚在那里一边吃饭一边闲聊。
李自成走到一个村民身边,这村民手里捧着大碗,还剩半碗麦粥没吃完。麦粥里隐约可见麦麸,还有某种蔬菜,甚至表面浮着零星油花,还搁着某种圆圆的球状食物。
“这是什么?”牛金星指着圆球状食物问。
村民笑道:“官府说是土豆,咱们这里都喊山药蛋。这东西不挑地,村里山多得很,随便找块坡地就能种。”
牛金星问道:“不是未申(下午三四点钟)之时吃饭吗?你们怎么快天黑了才吃?”
村民得意洋洋道:“半下午吃饭,一天只吃两顿。咱们村里,早就一天吃三顿了,家家户户都是这样!”
牛金星默然。
这个村子是真的滋润,由于地广人稀,虽然还是有分田限额,但只要你有多余的劳动力,开荒种粮官府是不管的。只不过,超出限额的土地,官府不会发给田契,相应的也不会让交田税。子女年满十二岁的时候,可以去官府上户口,优先分得自家开荒的田,这个时候才能真正领到田契。
村子又位于河谷地带,挨着河流的好田种麦子,贫瘠的山地种土豆之类,家家户户都屯着不少余粮。
别说一天三顿,他们一天四顿也吃得起。
牛金星和李自成对视一眼,各自感慨,皆不多言。
牛金星继续往前走,不知惹到谁家的狗,冲着他“汪汪汪”直叫唤。被狗叫声惊动,附近人家的鸡舍,也传来“咯咯咯”的声音。
转身看向村外的麦田,牛金星一阵恍惚,自言自语道:“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百姓足食,此非桃源耶?这里可是贫苦边地,边地竟也有桃源吗?”
“哈哈哈哈!”
村民已经吃完晚饭,却没有就此散去,而是聚在一起继续说笑。
似乎有村民是从南方迁来的,兴致足了,还唱起南方小曲,引来一阵喝彩叫好声。
不知何时,李自成走到牛金星身后,嘀咕了一句:“大明若有这般日子,额们当初还造反作甚?”
牛金星感慨:“今有圣天子在世,哪是污浊大明能比的?”
牛金星在大明有着举人功名,也算是一个小地主。他被富绅亲戚诬陷,说他抗欠赋税、强占妇女,竟然因此革去功名,流放到卢氏县去充军,自家的土地也被这富绅亲戚给占了。
如果自己生活在大同新朝,肯定不会造反啊,一心一意去考进士,说不定早就主政一方、儿孙满堂了。
翌日,继续南行。
这样的村落,沿途碰到好几个,可谓是遍地“桃源”。一直到了米脂,李自成终于破防,这里是他的家乡,乡民同样安乐富足。
他回到自己的出生地,那里已经没啥故人了。
好不容易寻到一个,对方却将他视如蛇蝎,径直跑去找村里的农兵头头:“快快聚兵,闯贼回来了,莫让他害了村子!”
李自成面对那十多个农兵,又看看那个旧时乡邻,欲言又止,转身离去。
他找到张云翼:“去了南京,你给皇帝说说,让我在南方落户吧。”
这位闯王,已经没脸回乡了,在家乡人的眼里,他完全就是个祸害。至少,在大同新朝过好日子的百姓,彻彻底底把李自成当成祸害。
曾几何时,他是带着乡民反抗暴政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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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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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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