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郑向国做饭,也是经常拿竹笋做配菜。hτTΡδ://WωW.sndswx.com/
去年采的竹笋,余荞寄回家里一些,自己留下的也不少,但是也就吃饭过完年。
所以今年余荞又多采了些,那段时间余荞家里晒了好长时间的竹笋。
汤圆并不是喜欢哭闹的孩子,平时也好哄的很。
在杜美娣出了月子以后,汤圆都会翻身了。
而杜美娣出了月子,就抱着小家乐来了余荞家。
可汤圆对于这个,不是睡就是哭的妹妹,并没有太喜欢。
他现在正在探索外面的新世界,每次吃饱喝足之后,汤圆都会看着外面。然后“啊啊啊”个不停,余荞要是不抱他出去,小小的人还会生气。
小模样别提多可爱了,三个多月的汤圆,还真是白白胖胖的了。
越长开看着就越像郑向国,只不过肤色随了余荞,那真是顶顶漂亮的娃娃。
每次汤圆要出去,余荞都要逗一逗,然后看着汤圆闹小脾气,就特别有意思。
只不过,有冯爱玲在旁边看的时候。就总是顶不住汤圆卖萌,然后在余荞还没玩够的时候,就抱着小汤圆出去了。
因为冯爱玲年岁大了,汤圆现在有二十斤,抱着有些压手。
看冯爱玲抱着汤圆出去,余荞就会跟在旁边,过一会儿好接过来自己抱着。
杜美娣抱着家乐想去余荞家,正好看到抱着汤圆出来的冯爱玲。
杜美娣凑过去,“婶子,汤圆这是在屋里待不住了?”
冯爱玲笑,“可不是,就想往外跑,一点点的小人,就开始不着家了。”
冯爱玲说着看着杜美娣怀里的孩子,“你这才一个多月,现在抱着出来,仔细别着了风。”
杜美娣知道冯爱玲是好意,笑着道:“谢婶子关心,我也是等到半晌午,才抱出来的。现在进五月了,冷不到孩子的,晒晒更健康,而且我也不会走多远。”
冯爱玲看着杜美娣的孩子,虽说是个丫头,可还没有汤圆一个小子长的白静漂亮。
既然几人遇见了,就一起在附近转了转。
两家的孩子都太小,她们也就在门口附近转转,不用太长时间,然后就赶紧回家了。
出去溜一圈不论时间长短,小汤圆回来就满足了。
然后吃饭睡觉,好哄的很。
汤圆不闹人,余荞又没事可做,就把写作捡了起来。第一本书到完结,余荞也才挣了几百的稿费。
但是第二本就翻了两倍,现在余荞的存款就有一万二千块了。虽然她们家花销大,但是郑向国的津贴,一个月也能攒下一半。
今年都已经1974年了,很快了,混乱快过去了,距离七七年高考也就三年的时间了。高考结束,紧跟着就是改革开放。
所以余荞想在改革开放之前,尽量攒下些初始资金。想攒钱,现在做生意是不现实的,投机倒把余荞从没想碰过。
拿货出货担的风险太大了,她又不像是那些小说的女主角,能有一空间的物资可以卖。
虽然她想赚钱,却也没想过做生意,就算改革开放后,她顶多也就是做个投资人。
现在挣钱最好走正经途径,工作的话就拿点工资,贴补家用是足够了,根本就攒不下多少钱。
但是写作不一样,现在好好写,构思好每一本故事。也许在改革开放以后,她的书也许有机会签约影视。
而且现在她的稿费也是相当可观的,后面也会越来越挣钱的。
在这个时代,写作算是很好的出路了。
因为汤圆好带,再有冯爱玲帮忙。余荞能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创作上。
冯爱玲知道余荞在写作挣钱,直夸余荞是个才女。就是可惜现在不能考大学了,不然余荞一定能上最顶尖的大学。
这次动笔,余荞不再像写前两本书一样,佛系码字了。现在只要有时间,余荞都会用来构思剧情码字。
所以在余荞动笔之后半个月,余荞就把初始稿件寄给了出版社。
在等结果的时候,余荞也没有停止码字。
时间划过,汤圆四个月的时候,下牙床就开始长牙了。
冯爱玲看到就说,“汤圆这是快的,四个月就开始长牙了。”
最近郑向国出过一次任务,而部队里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了,郑向国就算不出任务,也是早出晚归的。
余荞看着郑向国每天,天不亮就要去部队,晚上八九点钟才能回来。
余荞就说过,让郑向国直接住宿舍吧!郑向国听到余荞这话,直接就拒绝了。
只道:“这么两边跑,对我来说就是早起晚睡一会儿,可是晚上没有你睡在旁边,我能失眠一整晚。”郑向国的话说的很认真。
余荞想到郑向国上次出任务回来,那疲惫的模样,就心疼的很,也没有在说过让郑向国睡宿舍的话。
在汤圆四个多月以后,宋春香也生了。
宋春香是晚上发动的,正好黄云峥在家,直接给送到了卫生室。
等余荞和杜美娣收到消息,已经是第二天九点了,宋春香孩子都生下来了。
余荞和杜美娣准备去卫生室看看,汤圆有冯爱玲,余荞一点也不担心。而杜美娣,梅大娘暂时还没走,能看着小家乐。
二人带了小米粥和鸡蛋,去的卫生室,其实三人才见过没多久。
前两天算着宋春香快生了,余荞和杜美娣才去看过宋春香。还没过几天呢,宋春香就生了。
因为是半上午,路上她们没有遇到多少人。
宋春香看到余荞和杜美娣过来,很高兴。
宋春香是顺产,早上六点生的,这会儿刚好睡了一觉刚醒。
余荞把饭盒放在桌子上,“怎么样,饿不饿。”
宋春香看到饭盒直接就笑了,看着余荞道:“有你们真好,黄云峥那个傻大个,一早忙的团团转,都把我忘了。”
“我刚说饿了,他还差异一下,然后才急急忙忙去食堂了。我喊都没喊住,他这时候去食堂哪里还有饭,就是有我也吃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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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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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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