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上大学的时候,再从家里去京市。而且现在回家,最少能在家里待一个月的时间,还能在家里过个年。

  自从来到这里,余荞已经好几年没回去了,是真的想家了。

  余荞收拾着东西,越想,心里越急切,只恨不得明天就出发。

  看着还在收拾东西的郑向国,余荞就把自己的想法跟郑向国说了。郑向国没有不同意的,觉得余荞这个想法很好。

  因为要搬家,余荞收拾了好几天,才收拾了个差不多,而现在房子都空旷了好多。

  三个孩子看着妈妈每天都在往外送东西,也知道他们要搬家了。

  双胞胎还没什么感觉,反而因为搬家,还有些雀跃。可汤圆就有些难受了,他在这里长大,想着要离开了,心里就有些舍不得。

  杜美娣知道余荞在收拾东西搬家,心里也很难受。好不容易有个这么投缘的朋友,才几年就要分开了。虽然以后还能通信,可是见面就不容易了。

  在收拾了差不多以后,余荞准备请杜美娣一家,和宋春香一家,吃顿饭。

  郑向国上午去山里,打了不少野味,下午两口子做了一桌子菜。

  在晚上六点多,杜美娣和宋春香他们才过来,余荞让郑向国把蒋森也叫来了。

  余荞放了两桌,几个孩子在小屋吃,大人在客厅里。

  谢家合还有谢家欢,已经是半大小子的,这两年个子蹿的特别快。本来他们想进屋和孩子一起吃的,被郑向国留在了客厅里。

  已经是半大小子了,酒桌也是能上了。再说今天也没有外人,就是家常聚会。

  余荞杜美娣和宋春香今天也少少的喝了点。郑向国他们也没喝多少酒,但是他们说话的时间长。

  在驻地,就算喝酒也不会喝大酒。

  余荞三人吃完,就搬着椅子到院子里说话了。

  也是今天余荞和杜美娣才知道,宋春香又怀孕了。

  余荞和杜美娣很是恭喜了一番,宋春香生老大都四年了,终于又怀孕了。

  三人说了好一会儿话,余荞就说了家里搬不走的东西,让她们不嫌弃就分了吧!

  听到这话,宋春香直接就笑了。叹气道:“余荞的东西,我是真想要,可是我在这里,恐怕,也待不了多长时间了。所以只能都便宜美娣姐了。”

  杜美娣听到这话,惊讶的看着宋春香。“你家黄云峥也要调走吗?”

  宋春香笑笑,“还不确定,是我听黄云峥的话,自己猜的。”宋春香说到这,看了余荞一眼。

  余荞注意到宋春香的目光,才想起来,郑向国说过会有人先调走。没想到最先调过去的,就有黄云峥。

  杜美娣也看到了宋春香的目光,心下当即更难受了。

  余荞看杜美娣情绪很低,就道:“我家后院的军嫂,叫陈杏花,人还不错,你以后孤单了,可以和她处处。”

  陈杏花,杜美娣也是认识的,只不过陈杏花一般很少出门。

  在陈杏花刚来的时候,杜美娣遇见她,还和她打招呼来着。可是几次都碰到了软钉子,杜美娣就觉得那人怪,之后二人就成了头之交了。

  现在听余荞说,陈杏花好相处,杜美娣并不太认同。就和余荞她们说了,陈杏花那人不喜欢搭理人,特别的独。

  余荞听完杜美娣的话,觉得杜美娣对陈杏花是有误解了。就给陈杏花说了几句好话,至于两人以后能不能成为朋友余荞做不了主。

  她只是觉得陈杏花的性子,和杜美娣应该合得来。

  这一晚大家聊了很久,后来看孩子都困的不行了,才散场。

  郑向国看时间太晚了,就让余荞先回去睡觉,自己收拾就行。

  余荞不同意,在收拾好孩子,让她们去睡觉,就和郑向国一起收拾了。

  之后几天,宋春香和杜美娣也请了饯行酒。

  余荞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也到了,余荞是青平省的高考状元,以四百八十五分的成绩考进了清大。

  本来出了一个省高考状元,省里的记者要来采访余荞。可是余荞住在驻地,又是军属。

  并且余荞并不想出名,就拒绝了采访的要求。

  余荞在大学录取通知书到了以后,就和郑向国抱着孩子踏上了回家的火车。

  余荞走的时候,杜美娣和宋春香都来送了。

  姐们几个都红了眼眶,分别的情绪,真的让人很难受。

  他们去安山市火车站,黄云峥也跟着了,他负责把车开回来。

  因为带着孩子,郑向国买了三张卧铺票。

  行李早一天的时候,郑向国就给寄回去了。

  所以两人上车,并没有带太多东西。唯一带的就是两点不听话的孩子。

  双胞胎从出了驻地就没安静过,正确来说是荔枝就没安静过。余荞都不知道,她那小脑袋瓜里,怎么会有这么多话。

  这是荔枝长这么大,余荞第一次觉得她烦人的想法。

  上了火车,双胞胎就很兴奋,包子虽然兴奋,但也还算安静。可荔都说了一天的话,也不觉得累,还在叽叽喳喳。hΤTpS://WWω.sndswx.com/

  余荞拿着几人少少的行李,牵着汤圆,郑向国抱着双胞胎。

  几人就跟带着聚光灯一样,吸引着车厢里大部分人的目光,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车厢。

  火车的卧铺是上中下三个床位,郑向国买的票,床位都是连着的。

  余荞看着床与床之间,狭小的间距,估计孩子坐起来都会碰头。

  郑向国把行李放到了床下面,等几人安顿好,已经到晚饭的时间了。

  出门在外真的特别不方便,余荞准备了干粮咸菜路上吃。

  火车上也卖饭,味道马马虎虎,还特别贵。郑向国就买了孩子和余荞的份,自己吃干粮就咸菜。

  晚上的时候,郑向国让余荞在车厢里看着孩子,自己抱着一个孩子先去上厕所。

  三个孩子,郑向国跑了三趟,等孩子都上床睡觉了,余荞才去厕所。

  现在火车上可不平安,两人带着三个孩子,真的是加了一百二十个小心。

  三个孩子睡中间的床,余荞睡上面,郑向国在最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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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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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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