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那很不喜欢的那种。
对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来说,你做太多的事,都是纠缠。
水芙蓉笑着说:“我明白,你不喜欢我,我也不强求。爱情这玩意儿,我已看透。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富足生活,就不敢奢望爱情了。那种东西不能当饭吃。
我喜欢你,你随意。
我这人就是这么洒脱。
别人喜欢把话藏在心里,我喜欢说出来。
大家说清楚,也不会后悔。
我水芙蓉就是这样敞亮的人,说到做到。
行了,一起吃个饭吧,等孩子三岁后,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也就不麻烦你了。
来,我们一起喝一杯。你喜欢喝什么酒?我一个女人家,没买酒,我知道你藏的酒有,你说,我去取。”
卫骏青来了句:“你看着摆饭,我自己去取。”
喝酒,他现在注重养生。要么黄酒,要么米酒,最差也是红酒,啤酒,不怎么喝,白酒,算了吧,勾兑的太多,不喜欢。要是纯粮食酒,还是喜欢喝一点。hτTΡδ://WωW.sndswx.com/
“你拿的红酒?这是不是要点上烛台?你们城里人真会玩。在我们村里,这点白蜡烛,是人去世才有的风俗。”
卫骏青拿了两个高脚玻璃杯,将红酒倒进醒酒器,轻轻摇晃,再分两杯。
“先吃口菜再喝酒。”
“怎么是苦的?你们把这玩意儿叫酒?红酒,不就是葡萄汁吗?我们村里酿柿子醋,就是将一堆柿子堆在一起,放酸,放臭,那味道,太醒脑了。”
卫骏青只是品着,没有言语。
怎么接话?
好比大学生暑假回家,父母唠叨说哪片地又多收了三五斗,哪个邻居又欺负自己了,谁家有福气,黄牛下了母牛犊,谁家没福气,黄牛下了个公牛犊。
真的,那是无言的隔阂。
不在一个频道,强融入不来。
没有共同语言,说的再多,他们都不可能在一起。
“你倒是说句话啊?”水芙蓉感到眼前男人的轻蔑,那种冷暴力,让人崩溃。
原来,这就是天涯咫尺。
“饭菜很可口。”
“我的个神,你就不能夸我两句?行了,我也不指望了,来,喝,谁怕谁。我西凤酒都喝得,还怕你这个马尿?喝。这红酒真不是人喝的。吃菜,在自己家,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用大碗,自己减在碗里吃。对了,这是在你家,不用我招呼吧?”
一间房,两个人,一日三餐,却不是爱情。
这是什么?
是怜悯吗?
“慢点喝,红酒不是这么喝的。你要喝出年份。”
“屁话,要是在我们村这么吃饭,麦子都落在地里了。你啊,还给我假斯文。”水芙蓉不解,这才小康生活才过了几天,怎么就给我装起来了?
还年份,还历史,我看啊,你们就是骚/包。
一道道精美的菜,一杯杯酒,一个个眼神,卫骏青要的只是水芙蓉陪自己吃饭,不说话的那种陪伴。
人,孤单到一定境界,就不想说出来,只想一个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是幻想,还是孤单的沿续?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时间漫长,生命漫长,只有把心思发在朋友圈,或是写在小红书。
那是自己的秘密基地。
“一,二,三,倒。”
随着水芙蓉数出三声,卫骏青倒下。
两瓶红酒的量,好。
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男人,酒,酒店,美女,这些场所联结在一起,就是一副人生百态。
“你们抱着孩子去休息吧,我扶着徐哥进去休息一下。”水芙蓉进了屋子,反锁了门。
“哈哈,小鲜肉,你终于到了老娘的碗里。来,我们xxxx一番。八嘎呀路,吆西吆西地。”水芙蓉嘴里暴露出学会的日语。
望着关上的门,新来的保姆小声问年长的保姆:“咱们要不要给花姐通风报信?”
“随他们去吧,反正狗皮袜子没反正,他们的事,岂是我们能左右的?再说,等花姐过来,别人早得手了。要是这芙蓉姑娘是个精明的,直接上手。她再玩花样,等少爷酒醒了,就没戏了。就像西游记中的妖精一样,不洗,也不要蒸,直接生吃的话,早把唐僧肉给吃了。”
新来的保姆眼神复杂地点点头。
唉,在人家家里当保姆,有些事就当没看到。
有钱人也有糟心事。别的不说,就连自己老家那个300多人的小村子,村长都能睡好几个女人;县城教育局长都能长期拥有两个女校长,睡18个女老师,你说,这社会能干净?
有能耐者居之。
“咱们收拾桌子吗?”
“不用,先睡一觉,等我们醒来再说。要不然,吵到芙蓉了,还会骂我们偷听。”
懒人策略。
高,实在是高。
有时,啥事都不做,就是做。
新来的保姆不安地问:“大姐,你还是在这儿做的时间久,有经验。”
“咱们用心做事,拿到工资就可以了。别的,不用放在心上。知道的秘密多了,白白给自己心理上增加负担。我这人心小,有什么事晚上睡不着,影响健康。”
新来的保姆点点头,表示自己学到了。
这可是前辈,人家说的话就是长期和这雇主打交道得来的经验。
六个小时后,卫骏青幽幽醒来,揉揉眼睛,起床想要喝水。卫骏青不大喜欢黑暗的环境,有种不安全感。白天熟悉的环境,现在都无法掌控。许多东西的投影,让夜色更加充满了恐惧感。
有点不对,打开床头灯,和自己长期睡的房间布置不一样。再看,身边是芙蓉姑娘。
“你?我怎么进来了?”
“在哪儿不是睡?我是你女人,我就稀罕你,怎么了?谁让你长的白白嫩嫩的?我睡了你,你也睡了我,我不用你负责。”
卫骏青不明白,自己一天比一天白,这究竟是怎么了?
再这么长下去,别说花姐不相信自己,就连芙蓉姑娘也觉得自己长的怪,身边人都觉得自己怪。
这样子,就像吃了长生果一样。
不行,这辈子都这样的话,会被人当成怪物的。或许,50年或是70年后,就该换个地方生活。那样,就没有熟悉的人认识自己,不感到诧异。
“你呀,我去洗个澡,晚上过去。现在几点了?”
“晚上十点,时间还早。”水芙蓉满/足地伸伸懒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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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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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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