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四月忙笑着迎上宋和平的目光:“宋大哥,我来跟楚楚姐谈点儿事,到返点儿了,我们就一起吃个饭。”

  接着林四月就笑着说:“宋大哥是来约楚楚姐吃饭的吧,那我就不给你们俩当电灯泡了,来日方长,楚楚姐,咱们改天再约。”

  林四月知道宋和平在积极的追求木楚楚,她如果不知趣影响了宋和平追女神的进度,她觉得自己的小良心可能会痛的。

  “如果你不跟我一起吃饭,那我就回单位吃食堂了。”木楚楚压根没理会宋和平的目光灼灼。

  宋和平忙凑上来:“楚楚,咱们作为东道主一起请弟妹吃点儿咱们泉城这边的特色菜,你看咋样?”

  “行吧。”木楚楚淡淡的应了一声,然后就把手放到了风衣口袋里头:“去哪儿吃你带路,吃的你在行,我和四月跟着就行了。”

  林四月原本是不打算当电灯泡的,她知道这个电灯泡自己必须得当了。

  宋和平带着木楚楚跟林四月到了离报社不是特别远的一家国营饭店。

  这家饭店是有包间儿的,宋和平直接要了一个包间儿,这个正和木楚楚和林四月的心意。

  到了楼上包厢,宋和平很周到的帮两位女士拉开椅子。

  服务员把茶水送上来,他先给木楚楚跟林四月倒上。

  点菜的时候宋和平也是让女士优先。

  木楚楚跟林四月都没有点,宋和平就从菜单上选了几样省城这边的特色菜点了,主食要的是米饭。

  等上菜的功夫,林四月起身去洗手间,她其实是要给宋和平跟木楚楚留出单独相处的机会来。

  “楚楚,没想到你跟四月聊的这么投机。”宋和平提起茶壶帮木楚楚的茶杯里蓄了点儿水。

  木楚楚扫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这才漫不经心的回应宋和平:“我和四月算是一见如故,她知识面很广,而且很健谈,不扭捏。”

  宋和平很赞同木楚楚对林四月的平价:“她的确是个很有趣的女子,她跟秦天佑的性格属于南辕北辙,俩人青梅竹马,听秦天佑说他在林四月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喜欢上人家了。”

  “没想到秦天佑看着很内敛,还挺油嘴滑舌的。”木楚楚的眼前浮现出秦天佑那张略显冷峻的脸。

  在木楚楚的印象里秦天佑长得极英俊潇洒,却很内敛,高冷,属于不好接近的那种类型。

  宋和平不否认木楚楚对秦天佑性格方面的平价:“老秦是很内敛,但是跟他熟悉起来后他其实也算是很健谈的。对了老秦的妹妹秦红梅你也见到了,老秦让我帮忙给秦红梅找一份工作,不管是保姆还是服装厂都可以。我呢暂时没有资源,楚楚,你看你手里有没有工作机会介绍给秦红梅。”

  木楚楚略略思忖后说:“我有个亲戚刚好需要一个保姆,等会儿四月回来后跟她说说。”

  林四月在外面待了大约十分钟才回到包厢。

  她去洗手间迟迟不归,宋和平和木楚楚都是人精,岂会看不出她的心思呢?

  木楚楚对于林四月特意给她和宋和平制造读出的机会并无感觉。

  林四月的这份善解人意在宋和平这里是相当受用的。

  林四月回来没多会儿饭菜就陆续上来了。

  等都拿起筷子来,宋和平就笑着告诉林四月:“弟妹,刚刚我跟楚楚说帮红梅安排工作的事情,我这儿暂时没有资源,楚楚说她有个亲戚刚好需要招个保姆,红梅可以去试试。”

  林四月一听木楚楚能帮秦红梅提供工作机会,她心头一喜:“楚楚姐,宋大哥说的是真的吗?”

  木楚楚:“是真的,我有个表叔,他才退休,儿女都成家立业了,老伴儿去年故去了。我那表叔自己不太会洗衣做饭的,就想雇个能照顾一日三餐,洗衣收拾家的保姆。”

  “你那表叔需要保姆住在家里还是?”这个林四月必须得问清楚,毕竟雇保姆的是个独居的男同志。

  木楚楚忙说:“当然不能住在家里了,我表叔的人品不差,但是他跟保姆如果住在一个屋檐下,传出去好说不好听啊。”

  林四月斟酌片刻后说:“这事儿我回去跟我爱人还有红梅商量一下再说。”

  木楚楚:“那行,不管乐意不乐意都要尽快给答复。”

  其实林四月更愿意让秦红梅去服装厂上班的,毕竟她学了缝纫,而且技术还不差。

  当下的服装厂都是国营的,招工的话是面向有城市户口的,以及有本地户口的农村人口。

  秦天佑能在修理厂找到工作,是因为设备维修这一块的专业人才缺口有些大,秦天佑会修的东西太多了,就是碰到他不会修的设备,只要认真研究研究,捣鼓捣鼓就能搞定了。

  如果秦天佑没有帮修理厂把那台难修的油罐车很快搞定了,就算他长得再说,说的再天花乱坠,修理厂那边也不可能留下他的。

  暂时不能帮秦红梅找到去服装厂的工作,去给人家当保姆的确比较适合秦红梅。

  再过一阵子个体经营权放开了,陆续会开启很多的服装小作坊,而国营服装厂的门槛也不似之前那么高了,秦红梅自然就有机会靠跟着师父周秀英学的缝纫本事挣钱了。

  傍晚时分,秦天佑再次带着一身灰尘,油污从修理厂回到了家。

  他还带回来一台当下很多人家墙上挂着的那种石英钟。

  看到秦天佑拿回来的挂钟,林四月惊喜的问:“这挂钟看着像个二手的,你不会是从路上捡的吧?”

  秦天佑笑道:“在路上捡到一分钱的几率远高于捡到一个挂钟的几率。这挂钟是我从黑市上买的,一天的工资换了一台虽然不新,但是修一修就能用的挂钟,很划算吧?”

  林四月:“是挺划算的,趁着天还不黑要不你把表修一下。”

  明天一早还得早早爬起来做豆腐呢,林四月真的受够了家里没有表的折磨了。

  秦天佑顾不得把身上的脏衣服换了,他开始坐在院子里修这支从黑市上淘回来的二手石英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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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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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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