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清清下床后直接穿上了那双黑色的皮鞋,嘿嘿,买了新的衣服鞋子她就不喜欢留着,只想马上就穿上。
刘慧敏一眼就注意这双漂亮的小皮鞋,好奇的问道:“咦,清清你脚上这双鞋子是今天去百货大楼买的吗?很好看哎,感觉和我之前买的皮鞋都不一样”。
“嘿嘿,我也觉得挺好看的”,夏清清打了个哈哈,既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好在刘慧敏也就是随口夸了一句,并没有要买同款的意思,否则夏清清还得重新找个借口解释鞋子的出处。
......
另一边,周薇收到了夏清清传送过来的两个碟子。
这两个碟子都不是很大,表面看起来确实很像古董,不过她对这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多,还是需要专业的人士来鉴定。
周薇的好奇心也一下子上来了,第二天趁着中午休息时间去了离学校最近的一家古董店。
在周薇的想法里,夏清清手里的东西肯定都是值钱的,这碟子最少也得几万块一个吧。
夏清清:太高看我了,想当年姐还要去山上挖野菜。
周薇将碟子带去了古董店,老板告诉她这碟子虽然看着像古代工艺,不过他看不出具体的朝代,没什么太大的收藏价值,不过当摆件也挺好看的,如果她愿意卖的话可以给她3000块钱。
这大大出乎了周薇的意料,这不应该呀,夏清清给她的东西就没有便宜的。
她不信邪的又抽时间跑了两家古董店,另外两个老板开出的价格还没有第一家老板高。
如果是一家店这样说她可能觉得是别人坑她,但三家店都是这样说那就是证明这个碟子确实不怎么值钱了。
周薇将鉴定结果告诉了夏清清。
夏清清本来就没抱太大的希望,毕竟就是两个装绿豆糕的碟子而已,她爽快的将两个碟子送给了周薇,随她是卖掉或者留着收藏都可以。
周薇还挺喜欢这两个碟子的,再说卖掉也最多能卖6000块,她干脆将碟子留了下来,反正放在系统仓库也不占地方。
——
元鑫这次出去送货发现了一个好东西——人参。
他原本只是习惯性的去一个地方就去那个地方的黑市打探一下情况,没想到刚好碰到一个卖人参的大爷。
这种好东西元鑫怎么可能错过,当然是想办法买下来了。
结果一问价格直接把元鑫吓一跳,一根30年左右的人参居然只卖40块钱,这放到京市价格高低也得翻一倍啊。
老大爷看着元鑫不说话,以为他是被价格吓退了:“小伙子,我也是没办法才来黑市卖人参的,我家小孙子这段时间生病住院花了很多钱,你要是真的想买,就给38块钱吧,真的不能再少了”。蜀南文学
说完老大爷还低低的叹了口气,这段时间家里人都快愁死了,为了给小孙子治病,家里马上就要揭不开锅了。
这东西他去药店问过,只愿意出8块钱收,价格实在太低了,老大爷实在没办法才来黑市碰碰运气。
“没问题,这人参我买了”,元鑫没想到自己发了一下呆居然省了两块钱,二话不说直接掏出了38块钱递给了老大爷。
如果对面换个人他高低还得再砍个几块钱下来,但人老大爷看着挺可怜的,他也不缺这几块钱,还是算了吧。
老大爷听到元鑫真的愿意买自己的人参,差点喜极而泣:“小伙子,谢谢你啊”。
有了这些钱,家里落下的饥荒就能还上一部分了。
元鑫不在意的摆手:“大爷,别啥谢不谢的,咱们这就是公平交易”。
“要谢的,要谢的”,如果不是这个小伙子买了他的人参,那么他就只能卖给药店,直接少赚30块钱了。
元鑫给出去三张大团结加8块钱的零钱,老大爷一下就给数清楚了,确定钱数没错后就将包着的人参递给了元鑫。
元鑫笑呵呵的接过了人参放进自己的包里,顺口问了一句:“大爷,这样的人参您家里还有没有?”。
老大爷闻言一怔,接着又赶紧点头:“有的有的,我家里还有两株,一株和这支差不多大的,还有一株50年份的,小伙子你还需要买?”。
元鑫眉头微挑,他原本是想碰碰运气多问一句,没想到真的让他问到了。
笑呵呵的看着老大爷说道:“我想买呀,您愿不愿意卖不卖?”。
老大爷连连点头,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大方的买主,他怎么可能错过呢。
其实他家里也不止两株,只不过他舍不得都卖掉而已,总归要留点给家里人应急。
老大爷人也不蠢,看出元鑫买人参大概不止是想留着自家吃,不过元鑫到底想干啥,他也不在意。
“小伙子你实话和大爷说,你到底想买几株人参,我告诉你啊,我们村每户人家多多少少都在山上挖到过人参,你要是愿意收我可以帮你去问问”。
元鑫闻言眼前一亮,他这是遇上好人了呀,左右手一倒腾他能赚不少钱。
可惜他这次出门只带了500块钱,想要收太多人参也买不起,好在他还可以让宋泽给他汇款。
“大爷,你们村的人参类似你卖给我这个品质的,有多少我要多少,你给我一个地址吧,问问你们村里的人愿不愿意卖,我明天就过来收”,元鑫说完还补充了一句:
“这事儿麻烦您张罗一下,到时候我给您20块钱的辛苦费”。
“嗳,这事儿包我身上,他们铁定会愿意卖的”,老大爷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笑的牙花子都露出来了。
他们村里那些人其实也和他家一样,不是不愿意卖人参,而是不想以那么便宜的贱卖出去,除了特别急需用钱的人家,基本不会将人参卖到药店里。
元鑫和老大爷约定了明天的上门时间就离开了,他要赶紧去让宋泽给他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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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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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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