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木带着人回来,迎接他们。
进入部落驻地,他们的归来得到热烈欢迎,相比起与高云的冲突,显得不值一提。
女人们从帐篷里走出来,寻找着自己的丈夫,孩子跑出来奔向父亲。
左邻右舍跑出来,跟着装满商品的马车,猜测其中都有什么。
整个部落瞬间活了,人人脸上洋溢笑容。
周同与孙望两个人初次体验,感觉十分新鲜。
作为部落首领,巴克木的父亲大声宣布,今夜要庆祝他们安全归来。
众人欢呼,宰牛宰羊,准备大肆庆祝。
随后周同与孙望被邀请进帐篷,多伦与巴克木作陪,老首领亲自招待。
马奶酒、奶茶、奶酪、酸奶都端上来,孙望与周同受宠若惊。
老首领寒暄几句,便与孙望聊起来,很快双方便切入主题,询问青储是怎么回事。
孙望道:“首领,这事你还是问我徒弟吧,我不大清楚,但我徒弟知道。世子爷的那个青储就是他帮着修建的。”
周同也不知道该朝老头领行什么礼,只能按照拱手礼进行。
老头领呵呵笑道:“这青储饲料是怎么回事?”
“回首领,世子爷说青储饲料可以储存起来,而且跟青草没什么区别,能存放两三年之久,可以喂养数百只牛羊。”
老头领根本不相信,青草怎么储存?不会脱水吗?有过经验的人都知道这事。
周同出发前,朱高炽特意把他叫过去,告诉他青储饲料的相关知识,以及修建时的主要要点。
因此周同回答时行云流水,毫无磕碰。
老头领听完立刻就陷入沉思。
他比巴克木看得更远,如果青储饲料能够成功,绝不是多养几头羊的问题,而是会彻底改变草原生态,极大增加草原人口!
蒙古人巅峰时期也不过是几百万,是因为他们生得少么?
当然不是!
在草原上,女人最重要的作用是生育,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这种极为荒唐的事情在草原上天经地义!
都是为了生存!
草原上,人口就是一切,人口就是战斗力,就是实力,就是壮大发展的动力!
但草原人口有限,最重要的原因是,这片土地上能养活的人实在太少,一口之家五个人,需要几千亩的草场才能养活!
而这个问题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草是季节性的,草原上的牛羊与人一样,它们都是活物,草原不可能养活那么多牛羊!
有了青储饲料,这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老头领立刻起身,道:“你们先休息,晚上等着庆祝。你们是最尊贵的客人,请你们先去我们最好的帐篷里休息。”
孙望起身拱手,“多谢首领。”
老头领搓着手走动,脸上显现出奇特的焦虑与激动并存的神色。
巴克木奇怪道:“阿布……”
老头领立刻打断他的话,“今年能青储吗?哦,大概是不能,那么明年开始我们要悄悄做——不,你们应该立刻赶回去,问世子爷买!”
“买青草?”
“对!”老头领的脸上似乎在发光,“立刻买,贵点也无所谓!一来正好试验这个方法,二来也正好向世子爷表明我们支持他的决心!”
巴克木有些为难,“可我刚回来……”
老头领变得暴躁如虎,扑上去揪住巴克木的领子,“你知道这是多大的事吗?你那点心思我还能不知道?你不就是想见见那日?”
巴克木脸羞红。
老头领怒道:“看你的出息,这是我们部落能不能发展壮大的关键,这种技术没办法阻拦,早晚会在草原传开,我们必须先行一步,今年冬天能少死多少人!”
巴克木赶紧表态:“那我明天便回去。”
“多伦你也一起,带回来的这些东西,告诉我个价格,我会卖掉。今年无论如何我们也要用上。”
多伦只得躬身答应。
夜幕落下,草原上点起牛粪篝火,自从煤炭传过来后,牛粪的用处就变得极少。
夜幕下聚集了约几百人,这些人都是部落里的中坚与核心,烤羊整个架在架子上烤,还有一头牛。
部落里未婚少女瞧见周同白白净净,听说他还能写会算,格外热情,不断有人来给师徒两人敬酒,拉着他们跳舞。
不多会儿,周同这个童子鸡便醉了,围着火毫无美感地扭着。
格塔娜好奇盯着这个跟自己年纪差不多大的男孩,心头涌起别样情思。
整场晚会,格塔娜的目光就没离开过周同,周同喝醉后喜欢吹牛,讲北平府里的事,他学到的知识,滔滔不绝。
如果不熟悉,肯定会认为他简直就是换人了。
深夜晚会才结束,周同被孙望背回去,老头边走边骂:“你个歪怂,喝这么点就醉了!”
次日早上,周同醒来很晚,等他出去时,孙望都吃过早饭,正蹲着剔牙,他走到孙望旁,“师父,我昨晚怎么醉得那么厉害!”
“你还好意思说?快些吃饭,今天准备要干活!”
周同点头,早饭也有肉有酒,普通草原人还真吃不了这么好,但他们是贵客,所以例外。
吃完饭师徒两人寻老头领,今天主要是勘察地面,水多的地方不成,必须要干燥。
老头领安排几个年轻人跟着师徒两人,格塔娜嚷着也要去。
周同见到格塔娜先呆了呆,今日格塔娜穿着白色衣服,像朵花似的,昨天他压根就没注意到这位草原明珠。
格塔娜看他一眼,周同立刻羞红脸,别过头去。
孙望笑呵呵看着,暗骂没出息。
格塔娜摇晃老头领的手,“阿布,好不好嘛!”
老头领笑道:“你呀都被我惯坏了,去吧去吧,鸟儿早晚要飞上天的。”
一语双关,格塔娜脸也红了下,但很快就恢复,走到周同与孙望旁,道:“我叫格塔娜,我跟你们一起去。”
周同连个屁都不敢放,孙望笑呵呵道:“好好好。走吧。”
第一天先定位,周同需要个位置比较高,容易排水的地方,而且不能太过湿润。
几个年轻人因为格塔娜的加入,变得兴奋异常。hτTΡδ://WωW.sndswx.com/
一路上他们不断向格塔娜展示自己的勇武,周同安静如鸡,只敢不时偷瞄,他很快就被格塔娜的歌声吸引,从来没人唱歌这么好听!
众人吵吵闹闹,很快来到一处地方,是个极小的山丘,好吧,其实就是个高地。
周同先挖个小坑,然后倒扣一只碗在地上,又在周围用步子丈量后,在纸上记录下数字。
猛不防飘来一阵香气,有人来了,他扭过头正好与格塔娜对上,他的脸刷的就像火烧了似的。
“你在记什么?”
周同道:“记录这里的数据,因为要挖地窖,所以要注意防雨的问题。不过如果建个贮藏塔的话就不用这么麻烦。”
格塔娜由衷赞赏:“你好厉害,连这个都懂。”
周同羞得恨不能钻地缝,在北平府,这样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他说:“我们去下个地方吧。”说完直接就走。
格塔娜嘟嘴轻跺脚,抓紧跟上去。
上午他们连走五个地方,都放个碗,按照周同说法,明天就能知道哪里适合。
下午,格塔娜风风火火进帐篷,生气把鞭子往地上一摔,一屁股坐床沿发呆。
老头领笑着问:“怎么了我的女儿,谁惹你生气了?”
“还能有谁!当然是那个大傻瓜,他不喜欢我!”格塔娜说着说着,眼泪就充满眼眶。
老头领道:“哦?你怎么知道?他亲口告诉你的吗?”
“没有,可他都不跟我说话,说两句就赶紧跑了,我哪里不漂亮了,哪里不好了。”
老头领哈哈大笑,“来跟我说说详细情况。”
格塔娜终于找到发泄口,一股脑把上午的事全都说了,老头领听得笑个不停,她气得眼泪直掉,“阿布你怎么还嘲笑我?”
老头领搂着她的肩道:“你呀,才是真的傻,你不懂男人。
像他那样的人,是害羞了,他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要是不喜欢你,他肯定会跟你说话了。”
“喜欢就是喜欢,为什么不敢说话。”格塔娜不相信。
老头领道:“不信你下午去问问他,还可以吓唬吓唬他,他肯定对你说实话。”
格塔娜惊喜:“真的?”
老头领替她擦掉眼泪,笑道:“羞不羞,这么大的人还掉金豆豆。”
“阿布,讨厌你,不跟你说了!”
格塔娜说完便跑出帐篷,蹦蹦跳跳朝着周同居住的帐篷走去.
格塔娜直接就进帐篷,师徒两人正合计怎么挖,怎么组织人手呢,见到格塔娜进来两人都很吃惊。
“喂大傻瓜,你喜欢我吗?”
周同顿时呆住,哪有这样直接问的啊?他张着嘴,脑子空白,不知该如何回答,孙望气得不行,这傻小子。
格塔娜脸色暗淡,低声道:“唉,早知道你不喜欢我也就不用白高兴。阿布让我嫁给那日松去了。以后咱们再也见不到了。”
说完格塔娜就要在。
周同还发着呆,孙望大怒,一脚把他从桌子后面踹出去,“喜欢不喜欢人家姑娘,给句话!”
周同恍然大悟,连忙跑上前拦住格塔娜,但面对格塔娜那双明亮大眼,他忽然一个字都说不出。
“你拦我做什么?不让我出去吗?”
周同更急,越急越说不出。
格塔娜道:“你是不希望我嫁给旁人吗?可你又不喜欢我,我不嫁给旁人还能嫁给谁?”
“我、我,你愿意嫁我就愿意娶!”
格塔娜笑起来,跟花一样好看,她昂着头,“想娶我可没那么简单,草原上到处都是想娶我的人。”说完便走。
周同呆呆愣原地,孙望走上来,伸手朝他脑袋上拍一下,“傻小子,人家姑娘愿意了。这门婚事我看行,这姑娘心直口快,看着又像是个能生养的,你小子过几年就能做爹了。”
“可她说不容易。”
“你真是傻得可以,人家姑娘都跑上门来跟你说这话,你还要她怎么说?原地结婚吗?你小子好好表现,叫他们好好看看,咱们中原人的厉害。”
次日大早,周同赶紧去取碗,很快就寻到一处合适地方,距离部落并不远,周同叫老头领召集五十人挖地窖,单纯有地窖也不成,还得用砖石。
这种事难不倒老头,老头原本就是泥瓦匠,窑炉这种玩意在北平府都快烂大街。
他命人寻个地方挖个窑洞,准备烧砖。
这事在草原上有些麻烦,不过老头领很给力,拿出盐来去外面部落很快换来许多煤,工程热火朝天就开始干了。
格塔娜天天跟周同在一起,起初还只是觉得小伙子清秀,但很快就发现他很厉害。
他能挖土,挖一天都不累。还能指挥大家又快又好干活。
师父的窑炉他也能帮上忙,一块块红砖从里面出来,简直太迷人了。
两人进展飞快,很快就形影不离。
老头领乐见其成,等于间接跟朱高炽绑定。
草原人过的什么日子,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他早摸清周同与孙望两人在北平府的收入状况,满意得不能再满意。
再说巴克木与多伦两人那日早晨卸货完直接就回北平府。
经过半个月的跋涉便抵达,两人马不停蹄去寻朱高炽,直接要苜蓿。
朱高炽没想到这两个人会这么着急,说:“苜蓿倒是可以给你们,可是经过这一路颠簸,到你们那儿我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多伦说:“应该问题不大,每天用水喷淋,能保持许久。”
朱高炽点头:“我这还有两万余斤,本来准备自用,都给你们吧,白给是不可能,从下次货款扣也成。”
巴克木大喜,这次他们来还真没带多少钱。商议好,朱高炽便给两人写个条子,叫他们去找胡为民。
胡为民自然不能阻拦,叫人帮着他们装车,前后只用两天时间,两万多斤草便装好。
临走前,朱高炽找到他们,道:“这里有种子,等明年春暖花开后你们再种。
泰宁卫稍微寒冷些,可能需要等到四月才能种,不要种得早,到时候我会派人去教你们。”
多伦与巴克木连忙致谢,高高兴兴回去,可是无论是朱高炽,还是多伦,巴克木都没想到,有场噩梦正在草原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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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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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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