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温:“听说那些狼如今一顿就要吃几十斤肉,有时候还要吃鸡胸脯肉和鸡蛋,喝牛乳。着实奢靡浪费。”
关键吃得比他还好!
真是岂有此理!!
老朱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事,抠了抠耳朵,问朱柏:“什么玩意?逆子,你出来说清楚。”
朱柏很无奈,出列说:“不是狼,是儿臣去年从广东买回来的洋猎狗幼崽。”
徐铎:“不可能。那些狼如今尚小体重就达五六十斤,成年以后还不得涨到百把斤?而且耳朵大且直立,毛色黑灰,嘴长牙尖,目光凶狠,就是狼。”
其实是德国牧羊犬。
这些人没见过,所以大惊小怪的。
不是他非要奢靡。人家大洋狗跟吃剩菜剩饭就能很生猛的土狗的饮食习惯就是不一样。再说他养来也是有用处,不是纯粹为了玩。
朱柏觉得说不清楚,索性懒得解释了,拿出“小阎王”的无赖派头:“你说是就是吧。本王用自己的地方,自己的银子养,养什么都是本王的事,你管得着么。”
本来打算看戏的其他言官顿时就怒了,跳起来喷着口水叫骂:“湘王辅佐太子,须以身作则,勤俭简朴。如此奢靡放纵,于天下不利。”
“恳求皇上收回湘王的田地。他的藩地在长沙,不该拥有应天这么一大块地。”
老朱和朱柏两父子各自抱着胳膊,看言官叫嚣。
言官见老朱不出声,叫了几句就停了。
老朱冲朱柏挑眉:“给咱一个合理的解释。”
朱柏淡淡地说:“这种狗忠诚勇猛,聪明通人性,听得懂指令。关键嗅觉特别好,善于追踪,特别适合做猎狗。”
老朱瞬间就明白了:好小子,你是要用它去找王保保啊。
在场的武将也明白了,然后都很兴奋,搓着手:卧槽这个好啊。之前怎么没想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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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后,蓝玉他们也到了西番边关。
其实那些军粮运到陕西后,就被放到了各个官牙局里仓库里,方便蓝玉他们就近取用。
有那不识趣的西番人赶着趟儿上来找死,然后就被领教到了大明神秘武器的威力。
那黑黝黝的长管子,能喷火,发出打雷一样的巨响和闪电一样刺眼的光芒。
被它瞄准的人,必死无疑。
胆小的部落立刻投降了,首领叫人送来降书,说按照往年的标准以马易茶。
沐英问蓝玉:“你怎么看。”
蓝玉说:“他们降得太快了。”
虽然火铳很厉害,可是西番人联合了那么多部落造反,下了那么大决心,这投降得也太轻易了。
沐英笑了笑:“是,所以他们肯定是诈降。”
西番要求在城外投降,沐英却说,只能首领一个人入城,不能带武器。
然后西番的部落就犹豫了。
首领觉得自己一个人去就是去送人头的。
沐英他们觉得西番心虚,肯定是诈降。
于是就僵住了。
王保保又忽然出现在这个部落里。
首领:“我知道你是来劝我不要投降的。你不用再说了。我们已经吃够你的亏了。”
王保保:“不不不,我来劝你投降,而且要非常诚心的投降。”
首领一脸茫然:“昂?”
王保保:“大明那些软脚虾,压根不会打仗。跟我交手的大明将领,就没有能赢我的。”
众人暗想:当然,因为你一直在逃跑。大明那些牛人倒是想跟你交手。蓝玉之前找了你多久啊,你倒是应战啊。
王保保:“他们只是武器厉害,比如雁翎刀,还有最近这个火器。”
首领很惊讶:“王大人竟然认识?”
王保保:“是,宋朝就有了,还不是一样被我们蒙古人打得落花流水。这些汉人,把之前的东西又捡起来,可见是穷途末路,没有别的招儿了。要是这些东西到了我们蒙古人手里,肯定能把江山再从汉人手里夺回来。首领要是怕,穿上盔甲,我亲自带人跟随您入城,保护您。”
这些话,半真半假。
宋朝是有火铳,可是现在蓝玉他们用的火铳相比宋朝的不知道先进了多少。
这些人去,多半就是送死。
不过他的目的是弄到火铳和雁翎刀。
其他的都不重要。
只有他这个除夕夜从西安城里死里逃生的人才知道。这个火铳,虽然好用,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装弹慢。
而且,他打听过了。
蓝玉他们只有四十把火铳。只要前面的人挡住了第一发,他就能冲上去,抢下火铳,用刀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那个小部落首领派人送信,说可以进城,但是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要带五十个人。
大明要打开城门,离城门百步之内不得有明朝士兵,他们就在离门一百步之内投降。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他们进城会下马,且不带兵器。
蓝玉和沐英一商量:我们有火铳,怕他们个鸟。
能投降一个是一个。万一有诈,就杀一儆百!
然后他们回信:“行!速来,过期不候。”
次日,西番的小首领带了五十个人进了宁夏城。
王保保带着十个人走在最后。
大明的士兵早收到命令要严阵以待,埋伏在暗处,万一有什么不妥,就直接用火铳击毙。
首领走到离沐英和蓝玉还有三十步的地方,大明卫兵叫道:“停在那里,跪下求饶。”
首领虽然不甘,却只能暗暗咬牙,下跪。
王保保在后面叫了一声:“明朝的狗贼,竟然埋伏了士兵,这分明是陷阱。擒贼先擒王!捉住蓝玉和沐英。”
西番士兵本来就紧张,听见这么一声喊,立刻朝蓝玉和沐英扑了上去。
蓝玉骂了一句:“特娘的,果然有诈。”
沐英一挥手。
埋伏的士兵立刻冲上来,举着火铳瞄准西番人。
枪声大作,火光闪耀。
冲在最前面的西番人都倒下了。
王保保却在后退,因为他看见,火铳手有两排。
刚才是前排射击,后排在等待。
现在前排退到后排装弹,后排变成前排射击。
如此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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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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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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