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
老头正在给江颐的腿扎针,被她这一吼,惊得手一抖,差点扎歪了。
“你干什么咋咋呼呼的!”
荞麦张了张嘴,又不知道怎么说自己被坑了,思来想去,她说道,“我要去城里一趟。”
“去城里干什么?”
“有事。”她得去把那表要回来,五十万呢。
活这么大,她都没见过五十万长什么样,虽然爷爷医术了得,但是毕竟地方偏僻,不怎么出名,就算有富贵人家来寻医,他也从不狮子大开口,是多少就是多少。
以至于到现在爷孙俩日子都过的十分拮据。
“有什么事非得现在去城里?”老头继续给江颐扎针。
“哎呀你别管了,我去去就回!”
荞麦说完便跑下楼,抓起自己的布包出门。
这个村不大,靠海,这里的人都靠打渔为生,按理说靠海的村镇一般都比较富裕,但丰渔村不一样。
丰渔村是面靠海,但背靠大山,相当于被海和大山夹在中间的位置,而且面积不大,就三个村子,人口少,也就没往这边发展。
导致现在去城里的连个隧道都没打通,只能坐早晚一趟的大巴车去城里,但有意思的是,村子对面就是海市,坐船去海市的时间,比坐大巴去城里的时间要短很多。
不过他们这小村子,没开水面交通,看着近,但是去不了。
前些年修了跨海大桥,又好死不死的完美错过了他们村的位置,所以站在海边,能远远的看到有一座跨海大桥横跨在海面上。
荞麦来到村口上公交的地方,她眺望着海市的方向,听说那边很繁华,比城里繁华几十倍,那边住的都是有钱人。
她猜想那两个人是不是从海市来的,受那么重的伤,不可能穿山越岭几十里来到他们村,就只有可能是从海上来的。
正想着,忽然海面有好几艘游艇朝这边开过来,荞麦眯缝着眼,和村里的其他人都盯着那几艘在海面飞驰的游艇。
“那是来买鱼的吗?”有个中年男人说道。
“你在想屁吃,那一看就是海市那些富二代在玩呢。”
确实,海上经常会看到对面那座城市的有钱人开的游轮和游艇聚会啥的。
“不对啊,你看他们分明是往我们这来的。”
说话间,那几艘游艇已然靠岸,十几个身穿西服带墨镜的男人跳下来,从怀里摸出一张照片,拦住最近的一个老太太问,“见过这个人吗?”
老太太眯着眼,凑近照片看了半晌,摇头表示自己没见过。
他们下游艇后,全都散开,拿着照片逢人就问。
荞麦感觉事情不对头,她急忙跑过去,来到其中一个男人面前,“我瞧瞧。”
男人把照片递到她面前,照片上的男人西装革履,面容俊美,一双淡漠的眼睛充满了俯视众生的王者之气,这不就是她屋里那个吗?
“见过吗?”男人问。
荞麦咽了咽唾沫,差点就要说自己见过了,但关键时刻她急忙摇了摇头,“没见过。”
“真没见过?”男人紧盯着她的脸,都是在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一眼就看出荞麦在说谎。
荞麦连连摆手,“没有,真没见过。”
她哪里见过这种阵仗,对方身上的煞气充满了压迫感,吓得她一颗心都快跳出来了。
男人还在盯着她看,荞麦扭头就跑。
男人并未去追,因为那头有个中年男人说好像见过,于是,一群西装男全都聚拢在一起,要对方带路。
荞麦风风火火地赶回家里,她关上门,插上门闩,跑上楼去找霍垣。
“有、有一群人拿着你照片,到处问见没见过你,是不是你仇家找上门了?”
霍垣眼神微微一变,旋即冷笑,“来的真快。”
他又抬头看了眼荞麦,神奇的是荞麦居然能读懂他的意思,她急忙说,“我没和他们说,我说不认识,可那个人好像不太相信。”
霍垣站起身,朝着江颐的房间走去,江颐腿上还扎着针,刚扎完,一条腿上全是银针。
“我们得走了。”
江颐看他脸色严肃,也猜到了一些,“找来了?”
“嗯。”
老头脸色也变了,“什么找来了?”
荞麦接过话说,“他们的仇人找来了!”
“什么!”老头豁地起身,拿起自己的拐杖就道,“你们赶紧从后门出去,别连累我们!”
霍垣却没动,他上下打量着老头。
“还愣着干什么,走啊!”老头气呼呼的说道。
“阁下医术不错,有没有兴趣跟我去海市?”
老头脾气也暴躁,他想都没想就怒着拒绝了,“我去个屁,我哪也不去,我救了你们,你们就该知恩图报,赶紧离开我家,我一把老骨头了,还不想晚节不保!”
以前也没少人请他去大别墅里住,可他都拒绝了,这老房子是他祖祖辈辈留下来的,他就算死也得死在这里。
尽管人已经找来了,霍垣却是几人中最淡定的,“那你先把他针取了,不然怎么走?”
老头一想也对,又坐下来把江颐腿上的银针取了下来。
还剩两枚银针的时候,外面传来了说话声。
“就是这,不过那天他们身上都是血,我也没太看清楚,不确定是不是他们。”
“是不是,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说完,外面就开始敲门,并且已经将这座房子前前后后都围了起来。
此刻想走,也走不掉了。
荞麦紧张的都快哭了,“完了,爷爷这可怎么办啊!”
老头看向霍垣,“你们出去自首吧。”
霍垣道,“自首?他们可不是警察,是一群杀人不眨眼的亡命之徒,现在知道我在你们这,你们也走不掉了。”
老头气的吹胡子瞪眼,“两个祸害,早知道就该把你们丢出去!”
霍垣微微一笑,“老先生医者仁心,多谢阁下救命之恩。”
“少给我来这套!你就说怎么办吧。”
外面敲门半天不见回应,领头人失去耐心,一脚就把门给踹开了。
“搜!”
七八人在屋内散开,翻箱倒柜,将药柜里的中药都洒了一地,桌子掀翻,箱子和柜子都踹了个稀巴烂。
任何能藏人的地方全都搜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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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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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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