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似乎是在地铁上看到过的那个柳宝月的男朋友。
不过当时的他戴着口罩,发型也有些变化。
他还有些不敢确认。
转头看去,就看到柳宝月已经站起身,直愣愣看向舞台上的男生。
目光中饱含惊喜。
看到这一幕,他终于确认了下来。
看着舞台上光芒璀璨、文艺范十足的男生,心里有些无奈和释然。
原来她喜欢的是这样的男生,那他确实是比不了。
论长相他也只算得上五官端正,离这种男神级别差很远。
其他的才艺之类的,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
其他同事也很快注意到兴奋的柳宝月,忍不住打趣几句。
“宝月,你这也太不矜持了。”
“坐下也能看到。”
“冷静!冷静!”
刚刚还在夸她淡定的那个男同事,有些尴尬的挠挠头。
此刻的柳宝月,眼里只有舞台上的唐颂。
她带着笑容,朝他用力挥挥手。
多年的相处和陪伴,他们之间似乎有某种默契,只要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对方的意思。
一旁的罗亚君开口解释道:“那个抱吉他的男生…就是宝月的男朋友。”
听到这话,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好几度。
原本以为是个陌生人上场表演,却没想到还和他们这边有关系。
几个女同事激动的脸色发红。
潘慧慧:“卧槽!原来宝月男朋友这么帅!”
“宝月一会儿把你男朋友拉过来坐坐。”
刘霜激动道:“宝月,这是男朋友给你的小惊喜吗?”
“太浪漫了!”
柳宝月被他们一顿乱夸,稍微有些脸红。
她也没想到,小颂还有这么浪漫的时候。
一向不喜欢出风头的他,竟然为了自己站在了众目睽睽之下。
一时之间,心里翻腾起巨大的波澜。
……
唐颂抱吉他的方式随性而优雅。
有一种自然而然的高手风范、气场。
被光柱笼罩的他,脸上带着温暖的笑容。
在酒吧这种氛围下,显得非常有感染力。
随着四周议论声渐渐变小。
他深吸口气,准备开始演奏。
费德里克借给他的这把吉他非常不错。
做工精良、手感极佳,音色也很棒。
他伸出左手食指和无名指,分别按4弦2品和2弦3品。
右手轻轻晃动,灵活有力的手指勾动琴弦。
“叮叮咚咚~”清脆、干净的音符从指尖流淌出来。
一个漂亮的Em7和弦打开这首歌的前奏。
紧接着,琴声如泉水、微风,通过高档音响荡漾开来。
当这个熟悉的前奏响起时,在场不少人都被吸引了注意力。
宽敞喧嚣的酒吧大厅瞬间安静下来。
“是Jay的《晴天》!!”有人低声惊呼。
“这前奏真好听啊!无敌!”
《晴天》的传唱度和知名度是毋庸置疑的,基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过这首歌。
这首歌的吉他前奏虽然很简单,但是旋律极其抓耳、很有味道。
这段旋律,充分发挥了木吉他拨弦时清脆悠扬的声音特点。
营造出一种唯美的意境。
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这段惊为天人的前奏,而开始练吉他、喜欢上了吉他。
随着琴弦的拨动,唐颂的情绪渐渐打开。
思绪在飘散,真实、浓厚的情感融入其中。
专业级别的吉他演奏,让他手上的动作与音符天衣无缝。
几个简单的和弦、扫弦似乎把众人带回到了那年夏天。
很快,撩动人心的前奏,渐渐结束。
唐颂清澈的嗓音响起。
「故事的小黄花
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
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
吉他弹唱的《晴天》没有复杂的各种混音,有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专业级别的乐理知识,优秀的嗓音,让唐颂的歌声非常动听。
搭配上干净、简单的吉他声,却似乎蕴含了浓郁的感染力。
将所有人的情绪拉扯进来,跟随着他的节奏,回到了学生时代。
窗外永不停止的蝉鸣。
教室里带不来凉风的电扇。
写不完的数学题。
说不完的窃窃私语。
那时候一切都很简单,似乎所有的问题,都还来得及得到满意的答案。
……
舞台下的林少恒眉毛扬起,冲旁边的郑秋冬小声道:“这男生年龄不大,但吉他弹的真好。
这首歌很简单,算是入门级别的吉他曲,但是能弹成这样的,绝对是专业级别。
他对音符时长、强弱的把握无懈可击,每个音很完整,整体听起来连贯、干净。
不得不承认,水平比我要强很多。
如果他能继续深入研究,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以后前途不可限量。”
正在悄悄录像的郑秋冬听到这话,表情有些惊奇。
据他所知,林少恒年轻时还是歌帝都音乐圈里小有名气的吉他手。
他的吉他是很有水平的。
唐总竟然比他还要厉害?
林少恒继续道:“你应该是认识他的吧,考虑一下让他签约颂美娱乐,
以他的外形条件、声音天赋、吉他水平,稍微培养一下,绝对会爆火。”
郑秋冬轻笑道:“我可没这么大能耐,再说他肯定不会同意的。”
说完,他调整了一下手机的角度。
让摄像头对准舞台上动情演唱的唐颂。
认识唐颂也有三年了,第一次知道他还有这样的爱好。
「…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
…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
…」
酒吧内,歌声还在继续。
唐颂眼里流露着回忆和感慨。
他和柳宝月的故事,和这首歌的内容非常吻合。
从好感到心动,到爱恋,再到告白后的颓废。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最后是大学期间的压抑和遗憾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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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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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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