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极品天师>第349章 最高级慕洋犬(女)!
  她还猥/琐地搓了搓手指。

  “你个臭不要脸的。”

  方锐横眉怒目,跳了起来,高高举起手就要打林琳:“我看你是听到接歪果仁,心花怒放,早就合不拢腿了吧?还给我在这装什么清高?你背叛老公叶凡,跟我出/轨偷/情的时候,可是比潘金莲还主动,比潘巧云还嬴荡!你在这给我装什么纯情?要什么损失费?你要是不去,老子打死你!”

  他说着就要动手。

  林琳和马冰一起坐在地上,撒泼打滚,母女异口同声,台词都一模一样:“你打,你打啊?我(女儿)自从嫁给你,一天好日子都没过过。你有本事就打死我!什么叶凡也别报仇了,呜呜呜!我的命好苦。”

  众人一听,瀑布汗啊。

  我去,你们母女这台词都对过啊?怎么一个字都不带错的?

  一哭二闹三上吊,连泼妇都这么标准化?

  哪家公司培训出来的?

  “行啦!”

  方远山恶气恶声,暴怒道:“钱钱钱!不就是钱吗?只要你林琳将罗伯特肯搞定,他肯使出全力对付叶凡,帮我叶家出这口气,给你一千万美刀!”

  “真的?”前一秒还在地上,撒泼打滚,抱头嚎哭的母女,下一秒马上蹦起来,雨过天晴,一脸神清气爽问道。蜀南文学

  众人呆滞。

  我擦,这演技!就问你过不过关?

  连方锐都无奈了。

  这对母女遇到他,简直是王八对绿豆、瘸驴配破车、老鸹落在黑猪上、潘金莲碰到西门庆!

  大家都是一路人,谁都别说谁黑。

  都是千年的狐狸,别提什么聊斋。

  “行啦,钱会给你,但前提是你要搞定罗伯特肯!”方锐骂道:“你这y妇,只怕心里早就乐开花了吧?还不赶快去?”

  林琳踩着高跟鞋,一路飞奔如同踩着无敌风火轮:“为了我方家,保证完成任务!”

  马冰还在抹泪:“看我闺女。方锐你有福气啊,这是前世拯救了银河系,积累的福分,才能迎娶到我女儿这样的好女人啊。为了你方家复仇,她都义无反顾,甘于献身,这是多好的女人?多么伟大的妻子?”

  “放你马屁!”

  头上绿油油、气得嘴眼歪斜的方锐,一巴掌抽在马冰脸上,将她抽的一个踉跄:“你这老不要脸的,再敢说一个字,我tm抽死你!”

  马冰吓得不敢说话了。

  林琳开着方家的敞篷豪车,飞奔到机场。

  看到开着敞篷车的林琳,罗伯特肯眼前一亮,吹了一声口哨。

  “东方美人!真是出色的东方美人啊。”

  罗伯特肯大献殷勤,拿出绅士精神,彬彬有礼鞠躬道:“按照西方礼节,我是否有这个荣幸,可以亲吻您的玉手吗?您真是造物主的杰作,实在太完美了。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看到林琳的第一眼,罗伯特肯这lsp就两眼冒光,简直兴奋地要跳起来。

  他对林琳实在太满意了。

  至少从外貌和颜值上,林琳确实很有两把刷子,她身材高挑、如同模特、体态曼妙、两腿修长、特别是气质谈吐更是不凡,颇有现代女性的知性,还有一丝善解人意的温柔和贤惠。

  这些特征,都非常符合西方男人对东方女子的美好幻想。

  如果不是林琳外貌如此出色,又怎么能当年迷惑叶凡,为她当牛做马,疲于奔命,甚至在方锐那边也如此吃香?

  一句话形容,林琳就是当代潘金莲!

  而叶凡,就是当代武大郎。

  只可惜,叶凡巧遇了车祸,又及时觉醒了阴阳眼和天师传承,不然他的下场只会比武大郎还惨。

  在叶凡被林琳榨干剩余价值,利用殆尽之后,“大郎该吃药了”,就是叶凡注定的悲惨下场。

  而罗伯特肯lsp,一下子就被林琳吸引了,上来就急不可耐,两眼放光。如果不是这里机场,人来人往,开的又是敞篷车,他只怕连动手动脚都敢。

  林琳看到罗伯特肯,却也是眼前一亮。

  正如方锐预料,她是个顶级慕洋犬!

  这一代女性,都被西方洗/脑厉害,诞生出一大批中华田园慕洋犬。

  哪怕歪果是丑的,她们也会说成香的,无条件洗白,成为了她们的本能。

  从男人角度上,自然夏国的男人都是辣鸡,是配不上她们如此优秀的夏国女人的。

  能配得上的,唯有歪果男人。

  罗伯特肯虽然年过五十,大腹便便,皮肤都开始下垂,如同一头沙皮狗,但人家是歪果仁啊!

  还是最高贵的歪果白人。

  特别是罗伯特肯还是连方远山都赞不绝口的世界顶级魔术师、催眠师,连美丽国总/统都能说见就见。

  这摆明了,就是美丽国的社会名流、上层人士啊。

  这就很能打中林琳秘而不宣的那个点了。

  别看林琳慕洋犬,人家也是懂行情的。

  至于那些跑来夏国的社会底层白人,她是看不上的。

  至于黑的拉美的,更是看不上。

  她只看得上最精英、最传统也是最有势力的美丽国顶级名流。

  我琳琳,既然要搞,那自然要搞最高级的、起/点最高、最顶配的白人。

  而且···林琳心中冷笑。

  我还是奉旨泡妞,不对,是奉命出/轨,以色/诱/人。呵呵。

  这工作做得好,不光方锐不能追究我的责任,还要给我丰厚的补偿。

  作为一个隐藏极深的慕洋犬,能奉命出/轨白人,美滋滋!

  她作出一副矜持、高贵、知性的笑容,淡淡道:“您好,我是方远山的儿媳妇,方锐的妻子,这次奉干爹的吩咐,来机场接您。我们走吧。”

  林琳太会了,太懂得男人欲擒故纵的心理了。

  如果让罗伯特肯太早得手,这种lsp一定不会珍惜自己。

  男人,都一样。

  越是容易到手的,他们越是不会珍惜。

  要借助这次机会,将罗伯特肯笼络在自己石榴裙下,让他成为自己忠实的白舔狗,有实力的追捧者,这才是林琳终极目标。

  不得不说,就算在一群中华田园犬中,林琳也是眼光最高、立意最高、标准最高的那个。她深以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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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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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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