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正喝酒,差点呛着,放下酒杯,眯眼看向儿子,“你说什么?”
“儿子说,必助弟弟一臂之力!”
“我问小野猪。”
“我说等我长大了,要荡平匈奴!”
刘启瞬间凝神。
王阿渝很怕儿子说错话,又打圆场:“黄口小儿乱说话,陛下一笑即可。”
然后看儿子,“小野猪,快吃你的,食不言。”
刘启却向两个儿子举了酒杯,并看向在一旁侍候的侍女小槐。
小槐吃了一惊,是要给五皇子和十皇子斟酒么?
“我来。”王阿渝上前,持酒樽给刘非满上,给小野猪倒了三分之一的杯底。
父子三人同举了酒杯。
“有志气,老五,你能把江都治理出来,就是大功一件!小野猪,好好修习,将来代国,可以让你去试试。”
知道历史走向是不假,可如今听到刘启亲口说出这句话,王阿渝的心还是瞬间落至谷底。
搞了半天,将来要把自己的儿子封到代国啊!
代国苦寒之地,又直面匈奴,有什么前景?
当天晚上,歇息时,王阿渝给刘启殷勤捶肩,又担心地小声提起此事:“咱家儿子小,说话有时不考虑后果,陛下切不可当真呀。”
“什么不当真?”
“就是他说荡平匈奴啊。”
“你儿子有荡平匈奴之志,你做母亲的为什么要灭他的志气?”
“陛下息怒,代国阴冷地寒,妾是怕小野猪的身体受不了。”
“小时候受不了,大了也受不了?我小时候就在代国长到七八岁。“
王阿渝便不再作声。
倒是程良人听到儿子把事情一说,没憋住笑出声来,王阿渝枉受宠几年,弄了半天,她儿子要封到代国去呀。
看栗美人和贾良人的两个儿子,都分到富裕的关东,要么燕赵、齐鲁,要么中原,本来还以为她家小野猪有两下子,看来不过尔尔。
“你父亲对你还好吧?”
刘非点头,“好。”
当娘的来了兴致,“如何好法?”
刘非虽高兴,却不会那种细腻地描述,自然也没察觉母亲更细密的心思,他觉得,能从汝南国换到江都国,对自己已是无上荣耀。
程良人叹息一声,心道:自己那块老五出生时孝文皇帝送给孙子的好玉,给出去到底值不值呢?
猗兰殿里。
王阿渝躺在刘启身侧,故意叹息道:“看来儿子我还得再生一个......”
暗影中,刘启多疑的眼光看过来,以为她会说,再多生一个,以防小野猪在代国出了事,还能指望另一个——这不就是在指责自己的安排不好么?
“再生一个,以防小野猪在代国万一荡不平匈奴,有个亲兄弟,也有个帮手。打仗毕竟要靠亲兄弟呀!”
王阿渝也不傻,刘启能那么说,自有他的想法,只有顺着他的说法,才能合他的意吧。
果然,刘启很顺气,大掌揽过王阿渝的温身软玉,欺过身来,“顺其自然。能今晚最好!”
以前少府最资深的太医丞告诫过,生小女儿时,内部撕裂,以后可能生不了了。
她曾暗自庆幸了一阵子,终于可以彻底休息了。
但孩子真是不可思议的小宝贝,无论生时如何疼得要死要活,发誓再生就诅咒自己活该去死云云,一旦熬过去,看着孩子成为满地跑的小可爱,看着刘启因自己生出的小可爱对自己另眼相待,转眼就好了伤疤忘了疼。
没有孩子这种血脉的牵连,是无法让男子长久对一个女子忠情的。
年轻美貌,只是吸引他想上榻的最初力量,而孩子终究是能唤起他责任感的东西。
男子年轻时,还能对一段感情、一个女子产生让人倾慕的山崩地裂式真情,如对栗美人,随着年龄增长,越来越没这种执念和定力。
而殿外的世界,阔大的朝政,恢宏的权势,阴骜的内斗,尤其站在天下之巅俯视众生......
有太多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女子不过是其中一种,而且又有众多后宫女人在争相分享这种关注。
所以皇帝对后宫女子,并不会花太多心思。
王阿渝也觉得,刘启之所以常来,根本就是习惯。
以前自己对他太好了,让他找到了家的感觉,而家中的孩子,又是天然就能引起他心里波动的东西。
很难想象若没有这四个儿女,两人就是再两情相悦,执手相看五六年,也快生厌了吧。
盛极,而衰。
所谓家的气氛,有一多半是满地跑的孩子们营造出来的。
她仔细观察过,他看女儿们和小野猪时的眼神,那种殷殷的血脉之情,来自本心的召唤,是任何女子也不堪比的。
与女子天然的温暖性情和容易被情爱羁绊相比,男子行事更为冷酷和功利,他多半看你对他有没有用,能给自己带来欢愉的,能给自己绵延子嗣的,能给自己内心带来安宁或者带来外朝助力的,都是分门别类放置的,只看哪一段时间最需要哪个而已。
这是一个成功帝王的素质,却不一定是好夫君的。
王阿渝明白,以自己的出身,和他天下至尊的身份相比,这辈子都不可能为他带来外朝助力了。
作为天下共主,他也不会有这种想法了,除了匈奴王庭,没人能和他门当户对。
但自己却能做给他带来欢愉之人。
这主要是在榻上,两人先天匹配。
唯一的担心,如何延长这种心心相印?
亦做能给他带来子嗣之人。
刘启无论怎么冷酷,只要爱孩子,就对孩子的母亲也没那么无情,即使有偏心,最差的依然能承接无上的荣耀和财富,比如唐八子和刘发。
当然最好是能做给他心里安宁之人。
在他困顿时,能本能奔到你这里来寻找歇息之地;平日无事时,愿意跑到你面前来,闲坐或者畅饮;夜晚,在他踏风而来时,能在屋里一团橘色光晕中看到那个执灯之人。
王阿渝觉得,自己若把这三项合一,他就走不出自己的手掌心,也能避免像栗美人、程良人和贾良人那种人走茶凉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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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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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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