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之我是汉武帝他娘>第111章 媒人婆
  “那奴婢去问问她有什么事情吧。”

  “不要太刻意。如果是小事,你能帮的就帮,不用提我。”

  “奴婢明白。”

  李尚宫去了,王阿渝从侍女手里接过孩子,背着岸,迎着温暖阳光给孩子喂奶,并不想看岸上李尚宫和采薇发生了什么。

  倒是银杏在王阿渝身侧,机灵地看看岸边,扭过脸来小声道:“采薇姐姐对我姑姑很是客气呢。采薇姐姐好像哭了。“

  王阿渝揉着女儿的小脸,装着没听到,唱小曲儿,“卷耳,卷耳,快到筐里来。”

  过了一会儿,李尚宫过来了,在亭子里站了一会儿,看着岸上的采薇走过桥头,消失在树簇后,才到王阿渝跟前,道:“孺子,可知道采薇有什么事?“

  “什么事?”

  “她已经十七八岁了,最美好的年纪,想问问孺子,还记不记得曾经答应给她说一门亲。”

  “什么亲啊?”王阿渝有点哑然失笑。

  “您曾经答应,让太子给她指婚。”

  王阿渝逗弄着女儿,“你觉得这事好说么?”

  李尚宫冷笑一声,“不太好说。别说孺子您心里有过不去的坎,估计太子心里也有吧。再说,邱思和郅都,两人都是一等一的良家子弟,好男儿正当年,找个比她更好人家的女子,还不是易如反掌。”

  “就是啊,她喜欢的又不是人家,牵一门女方勉强的婚事,会不会委屈了邱思和郅都?前几天正巧见到邱思,年纪也不小了,其实也该定一门亲了。”

  李尚宫犹豫了一下,脸上有不自然之色。

  王阿渝捕捉到了这抹异色,“有话你直说,跟我还用藏着掖着?”

  李尚宫这才吞吞吐吐道:“孺子,您看我家银杏如何?”

  银杏?

  王阿渝回头看,银杏已到岸上摘花玩去了,十多岁正是最美的豆蔻年华。

  “李尚宫意思是?”

  李尚宫搓着手,硬着头皮道:“不怕孺子笑话,我家银杏今年已经十三岁了,上个月刚来了初潮。虽说安排出嫁还早了些,但也算到年纪了。她来宫里看奴婢,奴婢就把她留了下来,本来想着将来能接替我,继续为孺子做事,但身为女子,总要出嫁的吧......”

  王阿渝没等她说完便笑了起来,“你不是想把银杏嫁给邱思或郅都吧?”

  李尚宫一听,脸皮一红,低声道:“孺子,是奴婢高攀了。本来奴婢出身低,银杏怕是配不上人家。”

  弄了半天,李尚宫竟真有此意,有点没想到,看来婚姻才是真正跨越阶层的便捷通道呢。

  王阿渝倒不嫌她高攀,有女孩的家人,谁不想找个好人家?

  她多看了银杏两眼,很活泼俊俏的女孩子,身量还没长好。

  “没有配不配,只要对方喜欢,银杏也喜欢,就是好姻缘。但邱思,要比银杏大了近十岁,郅都则大了十二三岁呢。”

  “只要对方愿意,奴婢不嫌人家年龄大。”

  王阿渝回去便对刘启提起此事,刘启正喝着水,差点没呛着。

  他难得对这种事表示不赞同:“两人年龄相差有点大。若男子四十岁,女子二十岁,大二十岁也可以。但银杏才十二三岁,年龄小了点,郅都二十五六了,不行。”

  “邱思呢?”

  “也不行。”

  “您是觉得只是年龄不行,还是门第不配?”

  刘启虽难以相处,却是很板正的人,“这不是门第问题,女子出嫁后,会马上面临生育,十多岁的女娃,早了点。”

  他考虑的是另一种现实,不像王阿渝和李尚宫会首先想到女子高嫁,至少以后生活上不会受委屈。

  他首先想到的,像王阿渝这样二十岁左右的成熟女子,生育尚且辛苦,银杏那么小的体量,远不成熟,若是怀孕生子,怎么可能受得了?

  邱思和郅都,两人是有正常欲望的成熟男子,难道让他们娶回去还要等待几年不成?

  自己少年时无论娶妻还是后来纳的良娣,年龄都长自己几岁,主要是考虑到方便生育。

  现在让一个小丫头过早面临这些,自己作为一国储君,怎么能支持?

  “那太子能不能先做主,把银杏指婚了,等到及笄后再出嫁,这样如何?”

  “还有两年呢,万一两年后有更合适的呢?”

  王阿渝暗笑一声,觉得刘启太天真,对李尚宫来说,邱思和郅都是一辈子都难攀上的大户人家,他们的选择远远比银杏多。

  银杏如果错过这一次机会,就不能指望两年后邱思或郅都还能选她了。

  她这个年龄和门第,基本都不在人家眼里。

  刘启生在最顶端的家庭,选女子是向下看的,不用考虑对方的门第出身,反正都比他低,却不知中等和底层家庭,在子女嫁娶上,是看了又看,算计了又算计的。

  至于女方年幼,身体会受生育影响之类,倒是可以忽略不计。

  李尚宫看中邱思和郅都,能不能成,仅着眼于现下一次机会,她当然想抓住。

  而自己之所以想管这个闲事,一是想收心腹,媒说成了,不仅李尚宫以后会对自己死心塌地,无论邱思还是郅都,从此也算和自己沾亲带故了;二是,不想成采薇的事。

  自己没法大度,记了她的仇。

  “先让银杏和他俩接触一下怎么样?若他俩中哪一个也喜欢银杏,不正好么?到时还是要太子出面成人之美的。“

  “你怎么如此热衷做媒人婆?”刘启斜着眼瞧她,一脸纳闷。

  “不是妾热衷做媒人婆,是银杏喜欢您两个部下。小丫头喜欢,妾不过想成全她,难道还让她白白错过,最后只能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某个人,不可惜么?妾有了您,很知足,也想让身边人的人生过得值得一些罢了。“

  王阿渝不过随便扯了一个谎,把话说得更好听些,刘启就认真了。

  在他的认知里,男子的要求比女子的低些,女子若没兴趣或不喜欢男子,上榻就索然寡味,但男子只要对女子不讨厌,其实不妨碍上榻,也不妨碍婚娶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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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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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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