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事情没有按照他们原先的计划进行,但姜河夫妻俩都很感谢杨晓北,一见到他都纷纷要他留下来吃饭。
当得知杨晓北跟姜书书比划身手,并且还被姜书书狠狠的踹了一脚后,夫妻俩都想要做个肉给杨晓北补补。
杨晓北盛情难却,就留下来吃了个饭。
吃完饭后,姜书书看杨晓北确实没什么事,也没拦着他,就让他走了。
杨晓北一走,姜河立马问道:“书书,怎么没有按照计划来?”
“爸,不是我没有按照计划来,而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李春燕都主动上门了,天时地利人和,你说我怎么能放过这个机会?我原本就想告她个下毒,把李春燕打发的远远的。后面李春燕中毒的事,我真没想到,我也没想到村医跟堂哥他们那么不经气,非得在李春燕的身上找回场子。
不过这也不算是一件坏事,这件事闹大了反而对我们有好处,刚好可以向所有人证明咱们家没有所谓的金条,也不用以后担心李春燕拿金条这件事做文章,断了李春燕想害我们的心。”
“因为这个毒蘑菇,确实是省了很多事,不用我们自己私底下暗暗宣传。但总有个别不信邪的,书书,你最近花钱低调的,也别往家里拿东西了,我跟你妈吃一段时间的番薯饭。”
“爸,粮食不用卡的那么严,这段时间少吃点肉就行,像那个白米,面粉又没什么味道,多吃点没事。”
“做戏做全套,谁家都有那么一两个糟心亲戚,最近还是低调的好。”
“行,我听你的,这段时间不拿东西回家了。”
姜河的担忧是正确的,往后的一个月,隔几天就有一个远房亲戚登门拜访,一进屋就这里看看,那里看看。直到来了4,5批人看到姜河夫妻俩的生活只是比他们好一点点而已,这才消停下来,这才相信姜家确实没有什么金条。
第二天姜书上班,刚骑车出门不久,就碰到了跟姜佳秀手拉手说说笑笑的张梅花,两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对相亲相爱的姐妹。
张梅花什么时候跟姜佳秀关系这么好啊?张梅花昨天肯站出来作证,难道跟堂哥一家有关?
姜书书骑着自行车来到姜佳秀她们面前。
姜佳秀见到姜书书特别有礼貌的问候,“小姑,早上好。”蜀南文学
“早上好,书书。”
张梅花虽然许久没有跟姜书书接触,但张梅花在心里认为她们以后会是亲戚,外加先前她们还以朋友自称过,所以张梅花打起招呼来一点都不别扭。
“你们早上好,你们这是要去市里?”
“对,梅花姐说百货大楼今天要来一批新鞋,听说是从上海那边运来的,老漂亮了!我想去看看,看看有没有我喜欢的。”姜佳秀老早就想买一双新鞋子了,所以听到从上海来的鞋才会这么高兴,积极。
“是吗?我都没听说,要不是我要上班,我都想去看看。梅花,你怎么知道今天百货大楼要来新鞋子。”
“上次我去逛百货大楼,无意听到销售员说的,所以今天打算跟佳秀一起去碰碰运气,给自己买一双喜欢的鞋子。”
姜书书:“……”鬼扯,销售员怎么可能会提前知道来什么货?他们又不是采购员,就算是采购员,不是固定厂家提供的东西也不可能提前一个月知道。应该是张梅花上辈子知道的事,用上辈子知道的事讨好姜佳秀,张梅花想干什么?
想通过姜家秀走后门?不可能,张梅花好歹多活一世,姜明文她应该有了解才对,不可能会偏袒她一个外人。那张梅花想干嘛?我靠!张梅花不会是看上姜明文的儿子了吧?
张梅花是从1975年重生回来,并不知道以后的事情,每天那么繁忙的农活,张梅花肯定不想以后面朝黄土,背朝天。估计城里人张梅花是怕了,所以才会想找一个知根知底。跟张梅花年龄相仿,又有出息,家庭条件又好,人品又好的,姜晓诚,姜晓安,绝对排的上号,一个当兵,一个在运输队,条件都非常好。
张梅花故意接近姜佳秀,这是打算从内部入手,先把小姑子搞定?
如果真的跟自己猜测的一样,自己要不要管?……算了,看着了,张梅花的人品还是可以的,并没有用她的先知在村里干什么违法的事,要是两个人两情相悦,自己又何必没事找事?外加自己的大堂哥,眼睛毒辣的很,原主印象中两个侄子也不是蠢的。只要张梅花不是用下三滥的手段办成这件事,那基本就没自己什么事了。
姜书书跟他们随便聊了几句就去上班去了。
三天后,王备找到姜书书,告诉姜书书,因为李春燕情节严重,被发配到农场改造六年。
9月一到,杨晓北频繁请假,有时候半天,有时候一天,最长的时候整整三天没回来。
虽然杨晓北没有说他去干什么,但同一个知青院的人多多少少都猜的出来。心里是既羡慕又嫉妒,同时对于自己未来的生活又多了一些迷茫。
赵程:“何爱国,你说杨晓北能顺利回城吗?”
“不知道,也许能吧,杨晓北不是一个心里没有成算的人,这次他出去三天了都没回来,应该是成了。”
赵程:“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城啊?我好想回去,我好想跟杨晓北一样,能找到一份工作风风光光回去。”
何爱国拍了拍赵程的肩膀,“别灰心,以后总有机会的。”这句话何爱国不仅说给赵程听,也是说给自己听的。
公安局这边,考完了笔试,测完了体能,最终能进入决赛的只剩六个人,其中一个就是杨晓北。
杨晓北不露声色的观察着另外五人,看到大块头的时候还特意多看了两秒,在心里默默的估算着自己的赢面有多大。
六个人默默上前抽签,除了杨晓本和大块头,其他4个都在心里默默祈祷不要抽到大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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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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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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