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阿强!快躲开!”眼看着就要撞过来,李梦舒叫喊着。
可惜还是晚了一步。
“砰!”的一声。
整辆车猛地被撞飞,剧烈地在地上翻滚七八圈,零件四处飞溅,最后砸进国道旁的江里,一息之间沉入江底。
李梦舒刚喊完,就觉得天翻地覆的一阵旋转,剧痛袭来,陷入黑暗,意识消散前,脑中只有四个字:在劫难逃。
“嘶!”
疼痛,李梦舒醒来后,意识慢慢恢复,用手触碰脑袋,真疼。
她没死?!太好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刚想大笑就听见。
“醒了醒了,李知青醒了!她没有死!”
“哎哟!真是老天保佑啊,医生都说她没救了。”
“李知青,你感觉怎么样。”
李梦舒懵逼地看着众人,怎么回事,她不认识这帮人啊,是不是走错病房了,还穿着七十年代的衣服,叫她李知青?!
突然脑子突然剧烈的疼痛!她喊着头疼,主治医生连忙给她检查脑袋。
李梦舒脑中传来陌生的记忆,如电视剧般快速播放,里面演绎的是另一个女孩短暂人生。
等她捋清楚后发现她穿到她闺蜜主演的年代戏原著里面的一个女配身上,她此刻就想原地再死一次。
原主也叫李梦舒,今年十八岁,江宁省城人,家有父母,一个姐姐一个哥哥,都有工作,她排老三,下面有弟弟妹妹还在读书,她高中毕业后家里人就给她报名下乡插队。
插队地点是江宁省宁县清水公社朝南大队李家村。
原主被安排给花生地除草,她下工后像往常一样去河边洗手洗脚,发现有人尾随她,往后看竟然是李家村有名混混李有彪,看到他不怀好意的眼神,周围又刚好没有一个人,她害怕慌不择路想抄近道从另一条小路跑回知青院。
李有彪意识到被她发现,也加快速度追赶她。
只是倒霉催原主记错路,竟然往上山那条路的方向跑。
当她发现跑错方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只能继续往前,她太天真,想甩掉从小在这里长大一草一木都熟悉的本地人简直做梦。
很快原主就被李有彪抓住,他撕扯衣服企图侵犯原主,被原主反手抓伤了眼睛,他松开原主捂着疼痛的眼睛。
原主趁机跑掉,本来已经甩开李有彪,但是她在高度慌神中踩中路边的石头,不小心滚下山坡,脑袋磕到石头,留了一地的血。
刚好李家村的桂花婶子路过发现,把她送到县医院,可惜原主还是香消玉殒,醒来就变成现代的李梦舒。
“你能醒来真是万幸,可以说创造了奇迹,头部的血已经止住,脑中可能有少量的瘀血,需要住院观察几天。
如果病情稳定,说明没问题,到时候再出院,出院后也要好好休养,不能太过劳累。”主治医生道。
“住院?我不住院,我好了,可以回去。”根据记忆,李梦舒知道原主没有一分钱存款,口袋比脸还干净,还住什么院,住不起。
一个五官端正的年轻男人看向李梦舒,沉默片刻,出去了。
队长李全道:“李知青你就听医生的话,养好病再说,还有你是怎么跑去后山还从上面滚下来?”
“是李有彪,他想杀我,我拼命逃,跑错路跑到山上,被他推下来,队长你可得为我做主啊。”
李梦舒眼里泛着泪,露出害怕的神情,当然是装的,她傻才说他想侵犯原主,怕有心人嚼舌根。
“李有彪?他不是上山打猎吗?我见他的时候,他提着一只野兔,还过来给我搭把手呢,不然我一个人没那么快背得你回来。”桂花婶子惊疑道。
李梦舒低下头,冷眼看着双手的残迹,没有人证,就没有办法指控他,更可恶的是,他竟然有时间猎只兔子做掩饰,可真会装。
队长皱紧眉头,想到李有彪的为人,成天不干活还鬼混,去年发生的强奸案他还没有摆脱嫌疑呢,虽然他有不在场的人证。
现在李知青的事情,他刚好又出现在后山,未免也太巧合了些。
“李知青,没有证据证明李有彪害你,就算报案也查不出什么结果,你放心,总有一天会把他揪出来,我不会让他肆无忌惮地害人,危害李家村的安定。
你以后不管去哪里尽可能结伴,不要落单。给你放一个月的假,到时候还没好,就继续休养。”队长表明了态度。
“队长,我知道了。”李梦舒知道队长没有更好的办法。
“我们先回去,准备夏收了,村里比较忙,你好好休息。”队长说完就带着一脸疑问的桂花婶子回村。
原主用手抓伤李有彪,手还没来得及洗,李梦舒越看越恶心,病房空无一人,她下床走到卫生间,打开水龙头,深呼吸一口气,冲洗着指甲缝里面的血迹和皮屑,还用医院专属的肥皂搓洗了好几遍。
洗完后抬头就见一张黑脸出现在镜子中,李梦舒吓一跳,哎嘛,细看,惊讶,原主的长相竟然跟她一模一样,只是脸上涂抹一层黑黄的粉,比李家村姑娘们的肤色还黑……
她记得书中的情节,原主追求男主张铭安被女主苏晴记恨,偶尔间苏晴发现原主的真实容貌,嫉妒心涌上心头,就利用李有彪毁了原主清白,没想到原主就这么死了。
事情演变成这样,就算报案,也没有先进技术能够采集李有彪的dna,他也可以说是抓兔子的时候伤到的,真是一团糟。
不!他以为害死原主,用野兔掩盖嫌疑,还假装救原主,就可以逃过一劫吗?做梦!总有一天她会亲手了结他的狗命!
此时,年轻男子回到病房,“我帮你交了医疗费用,包括接下来几天的住院费,安心养病,有什么事等好了再说。”
他叫张铭安,原主的高中同学,也是书中的男主,真是倒大霉,因为他原主才遭到算计,她低头,“谢谢,等我有钱再还给你。”
他没说什么就回村了,有活要干,一个大男人也不好留下来照顾她。
他知道李梦舒现在没钱,刚来的时候只背着一个小包包,什么行李都没有,还借他的钱在外另建房子,他知道她内向想独处,就借给她了。
这次发生这种事,他也不能见死不救,叹了口气,没钱吃饭,忍着饿回村。
一个星期后,李梦舒出院回到知青院子,入眼的是泥土垒成的大院,里面有八间房,住着六个人,原主不想和一群人搭伙,在大院子后面单独垒了三间房自己住,花光积蓄不够,还借张铭安的钱。
李梦舒表示服气,宁愿没饭吃也要自己住,喜欢独处,原主真是内向又有主见,不过也正合她的心意,她也不想搭伙过日子,人多就有矛盾,不想理那些烦心事。
她正准备往大院后面走,一道讽刺的女声传来。
“哟!回来了啊,听说你摔下后山?见你也没什么事啊,真会装啊,想偷懒不干活吧?”
这人叫郭莲,村长经常安排她和原主在一处干活。这人好吃懒做,见原主内向,干活又快,就经常把大部分的活推给原主干。
原主也是个没出息的,不吭一声,没人知道这事,还好他们刚插队一个月。
李梦舒可不惯着她!
“要说会装,比不上你,成天装不舒服,把地里的活推给我干,你也好意思跟我提!”
郭莲没想到自己一直欺压的兔子也会反抗,想脱离自己的掌控吗,她做梦,怒道:“我什么时候让你帮我干活了,你有什么证据?有谁看见?真是不要脸,明明是自己不干活还倒打一耙,好的坏的都是你说了,天下哪有这么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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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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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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