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谦中举是喜事,还是中解元这样的大喜事,咱们要不要摆个流水席庆贺一番?”
杜泽谦连忙拒绝,“流水席就算了吧娘,浪费银子且不说,照应起来还麻烦。”
“若是在村里也就罢了,县里人口太多,花费实在太大。”
“况且咱们家现在已经够招人眼的,太张扬终归不是什么好事。”
“又没有关系多么亲近的亲朋,流水席实在没有必要。”
李氏想了想,情况确实如此。
庆贺喜事的流水席一般都是摆三天,随吃随走,每天不知道要开多少轮,花费确实太大了些。
刚刚她只是一时激动,觉得中解元这样的大喜事,自当好好庆贺一番。
这会儿想到更实际的花费,流水席的想法便被彻底放弃。
“你说得对,确实太费银子,是我想岔了。”
但一点庆祝的事都不做,总归还是有些遗憾。
这样的喜事,就应该让更多人知道才好。
低调半辈子的李氏,只有在孩子出息的时候,才忍不住想要张扬一点,让更多人见证她的喜悦。
罗明珠看到李氏脸上有一丝遗憾,连忙开口说道:“流水席确实张扬了些,但是摆一场还是必要的。”
“杜泽谦中解元的消息一传出去,肯定有很多人过来打招呼套交情。”
“干脆直接在家里办一场,挑一些关系亲近的过来热闹庆贺一番,烦扰一次总比没完没了要好。”
“咱们可以在县里办一场,再回村里办一场。”
“过分张扬不好,过分低调也不见得让人敬佩,不大不小热闹一次正好。”
李氏连连点头,“对对对,明珠说得对。是得回村里摆席,让大伙儿都来喝杯酒。”
“不瞒你们说,我恨不得现在就回村,告诉他们泽谦中了解元的消息。”
“不显摆一次,我这心里是真难受啊。”
罗明珠和杜泽谦笑得不行,李氏的话虽然浅显直白,却也是十分有道理的。
锦衣不还乡,如同锦衣夜行。
“那就这么定了,等定好日子,我就去找厨子。上次妍姐儿拜师宴那家就挺好,回头先找他们家谈一谈。”
“娘,我之前还说等杜泽谦中举的确切消息出来,就在店里发喜馍馍。”
“您知不知道哪家的馍馍做得好又干净?回头我去定一些,省得自己蒸费事。”
数千个馍馍,累死她和李氏两人也蒸不完。
最近要处理的事情多着呢,根本没时间,也没那个精力。
平时家中买菜做饭都是李氏在忙活,哪家馍馍卖得好,她肯定知道得更清楚。
李氏不假思索回答道:“前头那条街尾有一家蒸馍店,门脸不大,但生意可红火。蒸馍好吃又扎实,店主人也实在,收拾得也干净。”
“回头你去那里打听一下,如果不合适,左边那条街上也有一家还算不错的。”
罗明珠点头,“好,那我待会儿就去打听一下。那么多的蒸馍,可得工夫做呢。”
干净卫生自然是首要考虑的事情,店铺规模就是第二个关键点了。
太小的店面人手不足,太耽误时间。
如今是农历三月底,二月初还在飘雪的天气,说话间就彻底暖和起来,食物已经不像冬天那么容易存放。
若是蒸得太慢,先蒸好的存放太久就不新鲜了。
而且接下来的半个月,他们要将家里的事情全处理好,四月底便要离开平潭赶往京城,一天的时间都耽误不得。
京城和平潭的距离遥远,单程就需要将近一个月。
路上会发生什么事情,谁都无法预料。为了不耽误杜泽谦六月初一的会试,越早出发越稳妥。
罗明珠将庆贺相关事宜分配给杜泽谦和李氏,全家谁也躲不了清静,必得齐上阵才行。
李氏应下分配的任务后,忽然想到一茬,“还是在店门口发喜馍馍吗?你前几日不是琢磨着把店关了吗?”
“再支应几天,等秋菊那边回信再说。”
预备将满口香出兑或者关店的事情,罗明珠前几日已经跟杜泽谦和李氏商量过。
等她跟杜泽谦去京城之后,肯定没办法再经常回来。
老板长期不到店里来,伙计们做事会越发懒散,做事必然不会再上心。
如果有靠谱的管事掌柜盯着还好,可罗明珠身边暂时没有得用的人。
玉蓁年纪还小,平时顶一顶没问题,长期管事肯定不行。伙计们必定会觉得她年纪小,变着法地欺负到她头上。
单卖点东西还好,可还要跟其他原材料商铺打交道。
那些做买卖的精着呢,玉蓁肯定斗不过他们的心眼子。
罗明珠曾经说过,有机会带着王秋菊赚钱。
所以她让小花爹捎话回去商量一下,可以把满口香出兑给他们。
调味配方免费传授,只要承诺不随便教给别人就行。
反正这种配方也不算多么绝密,舌头灵的人吃几次,也能模仿个差不多。就算稍微有些差异,说不定同样好吃。
罗明珠只是在开店前期比较注意保护调味配方,等形成招牌之后,便没那么在意了。
现在值钱的是满口香这个招牌,平潭百姓就认这个。
除了调味配方免费给之外,铺面也可以友情价便宜出租。
这是个必然会赚钱的买卖,虽然不能保证赚得像现在这么多,但肯定比在村里种地强。
到时候他们就住在店里,正好石头在蒙学读书,见面也方便。
王秋菊夫妻暂时还没有拿定主意,没有给出准确的回信,多半是在犹豫初期投入的问题。
就算是友情价,铺面租金也得几十两。
即便罗明珠可以让他们先赊欠着,但是头一个月的原材料花费总得他们自己想办法,伙计的工钱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蜀南文学
多了不说,三五十两还是必须得有的,否则资金链容易断。
罗明珠早已经打算好,如果王秋菊有接手的意思,就让她先欠着铺面租金,还可以再借给她几十两银子周转。
但是她暂时没有说出这个打算,而是想听听王秋菊怎么说。
拉朋友一把可以,但也得确保不会落埋怨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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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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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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