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分割完毕后,罗明珠端来两盆清水,“辛苦了,你们俩快洗洗手吧。”

  小花爹冲了冲手掌和小臂上的血水,端起装内脏的盆就走,“这些玩意儿在家洗太费事,我拿去河边洗一洗。”

  “诶,诶,李大哥,你歇着我来弄就好。”罗明珠急忙出声试图叫住他。

  王秋菊在旁边洗着手笑了笑,“你自己得忙活到什么时候去,没事,让他去弄吧。挺大个爷们儿,干点活又累不坏,咱俩正好忙别的。”

  罗明珠默默比了个大拇指。

  对比那些家务一指头不碰的男人,小花爹胜出不止一点点。这么勤快又听话的男人,王秋菊的调教水平不一般呐。

  反正杜泽谦肯定做不到这种程度,从记忆里看,他可是从来没碰过洗衣做饭这种家务活的。

  种田砍柴之类的力气活他倒是都做了,但脏污油腻的伙计他一向敬而远之,可以说是非常标准的读书人做派。

  呸,差评。

  杜泽谦在屋中狠狠打了个喷嚏。

  听着院子里罗明珠几人一边忙活一边说笑的声音,他在屋里心神难安,禁不住有些焦虑烦躁。

  几人说话的声音并不小,罗明珠夸赞小花爹的话杜泽谦在屋里听的真真切切,他心尖有点酸溜溜的。

  如果他现在手脚都是好好的,那就不必劳烦其他男人来帮明珠干活了。

  罗明珠不知道他此刻的心思,就算知道了,多半也就是白他一眼笑一笑而已。

  她这会儿正忙着烧水洗肉切菜,杜泽谦已经被她完全忘在脑后了。

  分割好的大块肉,按照晚上预备的菜式切下来不同的部位,再分别改刀成小块或者切成肉丝肉片肉丁。

  王秋菊说自己没做过这么富裕的席面,把握不好肉的做法,所以主动包揽了清洗和烧火等打下手的工作,掌勺的事情还得罗明珠来做。

  罗明珠自然不会推拒谦让,立刻便开始了全猪宴的第一道菜——红烧野猪肉。

  原本她是打算直接水煮几大块的,到时候沾着调料吃,类似于手把肉的做法解馋又过瘾。

  但后来考虑到野猪的肉偏柴偏硬,农家土灶又不像高压锅一样方便,想把大块野猪肉煮到熟烂太耗时,煮出来的肉也不好吃。

  最后还是选择做一大锅红烧肉,与水煮相比,红烧口味更香更下饭。虽然猪皮剃掉了缺少了一点口感,但想必王秋菊一家人是不会介意的。

  一大盆切成麻将大小的肉块已经焯水冲去浮沫,罗明珠起锅烧油,挖了几匙红糖放进去炒糖色。

  按理来说,炒糖色应该用冰糖,没有冰糖的话,白糖也行,基本没有用红糖的。

  但是平潭县城里出售的只有红糖,制作白糖的技术大概还没有出现,罗明珠也只能退而求其次。

  反正都是甜的,做道家常菜而已,条件所限就不必过分讲究了。

  炒出糖色后,整盆肉块倒入锅内翻炒,放好有限的几样调料又添了足量的水,罗明珠盖上锅盖舒了一口气。

  没有油烟机真的是不方便,油烟扑满脸的感觉太难受了。

  王秋菊在旁边洗菜,看到她这幅样子禁不住笑出声,“你这架势一看就不像常年围着锅台转的,要不还是我来吧?”

  罗明珠不好意思地笑笑,“不用不用,我就是烦这油烟味,熏得满脸油乎乎的。等以后有机会,我一定要雇佣个厨子帮忙做饭。”

  “雇个厨子得不少钱吧?咱庄户人家可雇不起那个,估计只有那些官老爷和大财主家才能有这个能耐。”王秋菊摇摇头咂咂嘴,“没钱啊。”

  “没钱就想办法赚钱嘛,”罗明珠抄起猪排骨邦邦剁成小段,“凭你的能耐,肯定能行的。”

  “唉,不瞒你说,我总觉得是有力无处使。”王秋菊笑着叹口气,“县里我都打听过了,若不是自家开个店铺,女人真的没有什么赚钱的路子。”

  “布庄里倒是收绣品,偏我这两只手粗笨得厉害,做不来那些个精细的东西。可能也是我没见识吧,多赚几个钱的法子我是真的想不到。”

  罗明珠听了她的话,心中一动。

  之前罗明珠就想过,如果王秋菊是个好的,两人能处得来的话,将来有机会做点小生意就找她来搭把手。

  麻辣食品的生意因为缺麻椒,一时半会做不上,但可以尝试着做点其他的东西。

  譬如一些糕饼点心或者小零食,再或者弄些胭脂水粉、护肤油膏之类的东西。

  这两类东西受众广,价格可高可低,样式可繁可简,能够囊括不同经济条件的买家。有钱的可以买样式精致品质高价格贵的,没钱的也能买些经济实惠的改善下生活品质。

  就算是日子过得简单清贫,哪个女人不想买一点胭脂水粉取悦一下自己呢?哪个孩子又不想买上一块又好看又好吃的点心香香嘴呢?

  一点胭脂可能就会让灰蒙蒙的日子增添上一抹亮色,一块点心或许就会让苦涩的童年浸润一丝难忘的甜蜜。

  罗明珠曾经在网络上浏览过很多的点心做法,也看过不少胭脂水粉的古法制作视频。当初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却没想到真有派上实际用场的一天。

  刨除一些原料难获得的,或者需要特殊工具的,少说也能弄出个十几种来。

  “要是有人开店铺雇你去做工,你干不干?”罗明珠决定先探探王秋菊的想法。

  王秋菊毫不犹豫说道:“干呐,只要是正经买卖,给的工钱足够,我肯定干,吃苦出力我都不怕。但是那些招工的店铺都要男人,还没听说过哪家店招女工呢。”

  罗明珠手下不停,嘭嘭嘭剁好了一盆排骨,又把半盆晒干泡过水的豆角丝攥干,“不瞒你说,我想在县城里盘个铺子做点小买卖。只在村里种这几亩地,想把日子过富裕太难了,还是得走出去。”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王秋菊一愣,“你要去县里开铺子?想好做什么生意了吗?”

  “还没决定,只是有个模糊的想法。”罗明珠微笑着,“如果我真在县里开个铺子,雇你去店里做工,你干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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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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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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