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开始点头应和,甚至还有起哄叫好的。

  那书生是个欺软怕硬的货色,被罗明珠损了一通,又被大伙儿起哄议论,实在挂不住面子灰溜溜地起身要走。

  店小二连忙上前拦住,“对不住客官,您还没付菜钱呢。”

  书生黑着脸,“那菜我们一口都没吃呢,退了吧。”

  “对不住,已经端上桌的菜不能退了,您看这……”店小二为难地笑着,“要不您吃完再走?”

  罗明珠白了他一眼哼笑,“吃不起别下馆子啊。”

  “谁说我吃不起了!”书生恶狠狠从袖间掏出一块碎银角扔给店小二,“不用找了!”

  店小二也不介意他的态度,攥着碎银子弯腰笑着,“多谢客官。这菜我给你包上带着?”

  书生气得咬牙切齿,“不用!扔了喂狗!”

  两人灰溜溜掩面离开饭馆,走出老远还能听到饭馆大堂里食客的哄笑声。

  妍姐儿看上去有些窘迫不安,罗明珠拍拍她的肩膀,“你没做错,别怕。“

  萱姐儿拉着姐姐的手猛点头,“对,阿姐别怕!我帮你揍他!”

  勉哥儿没说话,只是悄悄把手里紧攥着的一只碗又放回了桌面上。

  捏捏萱姐儿的小揪揪,罗明珠笑着抬手向店小二示意,“小二哥,结账。”

  “荣您惠顾,一共是三两二钱银子。”店小二麻利过来报上菜钱。

  罗明珠暗自咋舌,下馆子果然不是普通百姓轻易消费得起的。

  就这么一顿饭就花了三两多银子,快赶上大柳树村一户人家一季度的零用花费了。

  虽然也是因为全点的荤菜的原因,但就算全是素菜,也要花上大几百文。

  一顿饭花掉全家大半个月的零用,难怪都舍不得。

  店小二也有些担心,好在罗明珠现在也算身家富裕的了,心中更是有了一点赚钱的规划,三四两银子她倒不放在心上。

  痛快地付了钱,罗明珠指着桌上的剩菜说道:“劳烦小二哥帮我包起来。”

  “好的,客官请稍等。”

  “等等,”罗明珠叫住他,指着隔壁桌那两个书生点了没吃的菜,“这些你们怎么处理?直接倒泔水桶吗?”

  店小二愣了一下,“客官放心,小店有规矩的,不管客人动没动筷子,撤下去的菜绝不会重新端上桌。”

  罗明珠歉意摆手,“你误会了,我没有怀疑贵店的意思,只是觉得就这么倒进泔水桶比较浪费。”

  “原来如此。”店小二放下心,“不瞒您说,其实撤下去的菜,撇去汤汤水水后都散给附近的乞丐了。我们东家不愿意张扬,知道的人不多。”

  当然也从来没有人问过剩菜剩饭的去向,这还是店小二第一次被客人问到。

  “不浪费就好,你们东家是个好心的,肯定会生意兴隆财源滚滚。”罗明珠真心夸赞了两句。

  剩饭剩菜虽然没那么卫生,但对食不果腹的流浪乞丐来说,是难得的美味和救命的食物。んτΤΡS://Www.sndswx.com/

  不愿意发善心惹麻烦的店家当然谈不上错,更不应该被道德绑架。

  但能这样做的人,才更显珍贵难得。

  “借您吉言。”店小二递上打包好的烧鹅和油饼,“客官慢走,有空常来!”

  ……

  好不容易带孩子们来趟县城,自然不能只吃一顿饭就回去。

  昨晚罗明珠找李氏帮忙,俩人一起给三个孩子各缝了一个斜挎的粗布口袋。

  上午给他们买的那点零碎玩意儿,此刻就被装在各自的布口袋里。

  “走吧,咱们去那些铺子里逛逛。”罗明珠随意朝街边两侧的商铺指了指。

  三个孩子自然没有不同意的。

  他们看什么都觉得新奇,每进一个铺子,都要在里面流连好久。

  一条街逛下来,纵然罗明珠再克制,他们手上也多出了不少东西。

  其中最多的就是各种点心果脯干果等小零嘴,这些也是孩子们最喜欢的。

  妍姐儿萱姐儿头上戴着新的发绳绢花,小姐妹俩美滋滋的,恨不得走两步就要抬手摸一摸。

  勉哥儿不戴那些,罗明珠就买了二尺布,准备给他单独做个小男孩穿的汗衫。

  主打就是一个公平,谁也不落下。

  家里的米粮肉还够吃上一阵子,生活用品基本也不缺,罗明珠暂时不打算添置。

  唯一需要添置而上次又没买成的便是浴桶,她太需要买一个回去好好泡个澡了。

  不过这玩意儿太大没法买下随身带着,只能等跟小花爹汇合之后买了直接扔到车上。

  除了吃食之外,罗明珠买的最多的东西是笔墨纸砚。

  勉哥儿马上就要入学了,蒙学书院里笔墨需要自备,自然要多准备一点。

  妍姐儿萱姐儿在家读书习字也少不了这些,索性一起买了还能跟老板杀杀价。

  每人各两刀练字纸、三支毛笔、一根墨条、一块普通砚台。都是入门级的品质,所以价格比较便宜,加一起共花了四两银子。

  听上去不算多,毕竟刚刚吃饭就花了三两多。

  但是笔墨纸张消耗的很快,读书写字又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结束的事情。

  长期花费合计起来,就不是一般人家能负担得起的了。

  便是一次性拿出四两银子,一般人家也没有那么容易。

  也就是罗明珠手里宽裕,钱来得又容易,而且她到底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对银钱的概念没那么精确,所以才显得大手大脚了点。

  除了孩子们用的,罗明珠也没忘了杜泽谦。

  那天她无意间注意到,杜泽谦书桌上的毛笔已经有点秃了。墨条只剩下一小截,就连写字的纸也没剩下多少张。

  自打他退学回家后,在文房四宝上的花费就节省了又节省。

  成亲之后就更惨了,再没有添置过一次笔墨纸张。

  怪可怜的。

  罗明珠给他选了五刀纸、五支湖笔、一块徽墨,虽然都不是最顶级的品质,但比他原来用的要好很多。

  品质高了价格自然就上去了,仅仅是这些就要六两银子,比三个孩子的加一起都贵。

  罗明珠倒也不觉得心疼。

  毕竟只要在脑海中想象一下杜泽谦身姿挺拔端坐,手捏毛笔垂眸写字的样子……

  哎呀,什么钱不钱的,俗!

  就算不是真夫妻,好歹也是朋友嘛。

  给朋友花点钱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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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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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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