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纨绔公子的妖孽人生>第二十六章 葬花
  叶云一直好奇她在纸上画些什么,接过来,仔细一瞧,原来是张铅笔画,构图很简单。

  一条长长没有尽头的人行道,路边立着一排茂盛的黄杨树,一个年轻男子行走其中,习惯在夏天落叶的黄杨树被风带走几片叶子,在他头上旋转飞舞。他的脸庞看起来清逸俊朗,棱角分明,微微抬起头,眼神直视着远方,右脚下粘着一片落叶,他凝视的方向画着几条弧线,还有用手晕开铅笔线条的痕迹。

  “画这玩意儿,就奇怪了?”叶云扬了扬手中的铅笔画,百思不得其解。

  “是啊,你不觉得一个女孩留心观察一个陌生男子,会很奇怪吗?”她神情很认真。

  “不会。”叶云语气坚定道,然后将这张画折起,偷偷摸摸地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说谎会短命的。”她不是没看到,只是没有阻止叶云得陇望蜀独占其画的行为,淡淡看了他一眼。

  “好,你是个奇怪的人。”叶云并不迂腐,便顺水推舟从了她的意,改口道。

  “你的立场,一直是这样摇摆不定的吗?”她有些讶异。

  “也看人,如果对方不是美女的话,我是很坚持原则的。”叶云一本正经道。

  “渣男。”她掩嘴轻笑。

  “这叫八面玲珑。”叶云粉饰太平道。

  “你吃完了吗?”她问道。

  “显然还没。”叶云苦笑道。

  “那你快吃吧。”她说着,就将剩下的几张白纸和那支铅笔装进一个真皮挎包,似乎准备要离开了。

  果然,起身后,她在讲着离别前的客套话,莞尔道:“谢谢你,跟你聊天还蛮愉快的。”

  “愉快?”叶云不置可否,她说了个话题,害得他连肚子都没填饱,能愉快得起来吗?

  “嗯,如果有缘再见,说不定我们还能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她的场面话信手拈来。

  “还能成为朋友?”叶云错愕的表情做得很夸张,她竟然说谎不眨眼睛,厉害。

  “总之,很高兴能和你相处这短短的一段时间。”她做了一个高度概括的总结,准备结束这一场邂逅。

  “说谎会短命的。”叶云轻轻道,将那杯白开水饮尽了,滴水不漏。

  “真的很高兴。”她笑了,那样灿烂,那样明媚,像初升的那抹旭日。

  “为什么?”叶云皱了皱眉,她不像在开玩笑。

  “因为我是个奇怪的人呀。”她耸了耸可爱的俏鼻,做了个鬼脸。

  “的确。”叶云微笑道。

  一个初次相识的女生,竟跟一个陌生男人有点管鲍之交的意思,怎能不令人啼笑皆非?

  她挂着微笑,弯身拾起那片被叶云遗弃的叶子,从纸筒里抽出几张纸巾来,连眉头也不皱,毫无顾忌地擦拭着那坨令人作呕的东西,然后起身回去原先那张桌子,端过那杯冰红茶来,用茶水反复清洗了好几遍,再用纸拭干净,一尘不染,打开那个真皮挎包,拿出一本书,莎拉·邓恩的《爱情芥末酱》,将那片叶子夹在两页之间,再掏出一只精致漂亮而昂贵的LV钱包,唤过服务员来,转头对着静静看着她的叶云,微笑道:“这顿我请了。”

  “谢谢。”叶云不做作,并不会为了博出位吸引美人眼球而做些假绅士真伪善的事情。

  “我要走了。”她付完账之后,挥了挥手,那弯微笑单纯得像冬日初雪。

  “嗯。”叶云点点头,没有矫情地出言挽留,眼睁睁看着她起身,收拾东西,挥手再见。

  故事再美再长,总有结束的时候,如果想要狗尾续貂,必须留下铺垫。

  “等一下。”显然,叶云想有续集,在美人快走到门口要消失在茫茫人海时,他终于起身,唤住了她。

  她停下脚步,回头疑惑地看着他,两道美丽的黛眉轻轻蹙着,似乎不理解他的这个做法。

  “你叫什么名字?”叶云斟酌良久,终于问出了这个稍显突兀却理所当然的问题。

  她一愣,沉默片刻,嘴角悄悄弯起一个倾国倾城的弧度,轻轻吐出四个字:“纳兰葬花。”

  ———————

  纳兰葬花独自行走在宁州这座陌生的城市街头,一边晃悠着手里的真皮挎包,一边走马观花。

  她晶莹的耳朵上戴着耳塞,左手拿着一个绿色苹果ipod,里面放着莎拉·布莱曼的歌曲。

  《月光女神》。

  并不是附庸风雅,也不是崇洋媚外,只是她喜欢莎拉·布莱曼的天籁之声,有着一种平和与充满灵性的感觉,让她不至于每天都是委重投艰,负重致远。温室中的花朵,不堪风雨折磨?笑话,端庄稳重的她所承受过的历练洗礼,绝对要比那些从底层一步一步爬到尖塔的牛逼人物要丰富精彩得多。

  她脑袋瓜并不算聪明,也不是那种心思细腻诡计多端的女人,爷爷就常骂她道行不够,看问题太肤浅,望不远,想不深,这样迟早会吃大亏,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凡事若不多留个心眼,总会有手足无措彷徨不安的一天。她却满不在乎,一如既往地恬淡娴静,倔强地以自己的那套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冷眼走四方。

  其实,她并不喜欢看透这个浊世,更愿以沉醉不知归路似的恍惚接触外界,遇见拔刀相助八方支援这种好事,只是一笑置之,因为这是一个以儒学为尊的大国所应该的;碰到生灵涂炭人间惨剧这种悲事,也只是皱皱眉头,不会过分的多愁善感,这个社会就是这样,讲究优胜劣汰,有着一条深入人心的道德底线,越过了,自然而然地产生效应,该谴责谴责,该辱骂辱骂,然后生活涛声依旧,再怎样心如刀割也是无济于事的。

  她总是过于理智,但同时也有着一点极淡极淡,同水一样的春愁,一如她的名字,葬花。

  一辆黑色奥迪A8从大街的车流中疾驰而来,然后慢慢放缓速度,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

  纳兰葬花警觉地回头偷瞄了一眼,后车窗缓缓降下,看到那一张熟悉的容颜,她巧笑倩兮。

  “哎呀,我的韩大小姐,你怎么才出现?是不是出了名之后,就高高在上、忘了昔日故友呀?”纳兰葬花肆意开着玩笑。

  “天地良心啊,我韩雪就算欺世盗名负尽天下,也不会忘了纳兰大小姐您的。”车里的声音如黄莺出谷。

  而这个女人,竟然就是国内乐坛新晋歌后,迷倒老少众生、不知多少男人的梦中情人性幻想对象——韩雪。

  纳兰葬花轻柔微笑,关上ipod,摘下耳塞。

  奥迪也适时停住,她走了过去,探身坐进后座。

  车子再次启程,融入了滚滚车流中,匀速平稳前行,司机驾驭技术纯熟得足以让人咂舌。

  韩雪握着这个做了几十年好姐妹的小手,一边轻轻抚摸,一边打趣道:“不知有多少男人羡慕我呢。”

  纳兰葬花抽回被摸得酥软的小手,嗔视了这个经常拿她取乐的好姐妹一眼,无语道:“没羞没臊。”

  韩雪嫣然一笑,很孩子气地掐了掐纳兰葬花有些鼓鼓囔囔的腮帮子,然后拿出一个橡皮筋,将一头让无数女人嫉妒羡慕恨的柔顺黑发扎起,露出完美的侧脸轮廓,很没有淑女气质地甩掉脚上两只黑色PRADA高跟鞋,把脚缩到座位上盘腿而坐。如果让她的粉丝见到她此刻邻家小妹般无拘无束的模样,肯定会大跌眼镜,而她也只有在自己的闺蜜面前,才会卸下那副端庄婀娜的面具,展露真性情的一面。

  “小姐,我们往哪开?”司机凌叔突然问了一句。

  “先在市区兜几圈,然后送我们去四季酒店。”韩雪轻声道,语气很温柔。

  “好。”这位一直沉默寡言开着车的中年人轻声应道,转头朝着两个女孩笑了笑,眼神带着几分长辈看晚辈那种发自肺腑的亲昵和疼惜,方正的国字脸,线条粗犷,宽宽的肩膀下,是一副即使坐着也能让人感受到魁梧的身躯,让人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双手如蒲扇般庞大,指尖微微的黑,好像是被烟熏过一样,能看得出来他长年抽烟。

  无论路况如何,奥迪车始终行进得异常稳重。

  纳兰葬花托着下巴,望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心如止水,可眉头却悄无声息蹙了起来。

  “妮子。”韩雪安静看着她的侧影,选择打破此刻的沉默。

  “嗯?”纳兰葬花回应道。

  “你哥还在满世界找你?”韩雪问道。

  纳兰葬花回了回神,有些落寞地点点头,后怕道:“刚才我在左岸茶餐厅,还差点被发现。”

  韩雪紧皱着眉头,她比自己闺蜜更有宫心计,嘴角泛着冷笑,不屑道:“还真是步步紧逼啊。”

  纳兰葬花轻柔苦笑,心情忧郁低落,无奈道:“我爷爷的驴脾气,你又不是没见过。”

  “可你这样浪迹天涯、居无定所,终究也不是个办法。”韩雪有些心疼,纤指触碰她的眉心,轻轻揉开。

  “逃得了多久,算多久,如果这次还被抓住,我就认命。”纳兰葬花笑得很苦,像一朵弥留在深秋的残花,异常忧伤。

  “怎么能认命?要宁死不屈。婚姻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太重要了,简直就是第二次生命的开端,怎么能随随便便找个不爱的男人滥竽充数?要是这次真的被抓回去了,你还得瞅准时机就逃,别有顾虑。你哥最疼你了,天塌下来还有他顶着,收拾残局这些粗活放心让他干,除了玩女人,他最擅长跟那些封建统治者打交道了。”韩雪神情极其认真,怂恿着自己的好友叛变。

  “逃?逃去哪儿?”纳兰葬花一声叹息,视线又转向车窗外边,忧愁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天大地大,哪不行?最好啊,在途中遇到一个真命天子,跟他双双坠入爱河,然后生米煮成熟饭,给你家那位大军阀来个先斩后奏。管它什么狗屁青梅竹马门登户对,过日子讲究旷日持久。既然你不喜欢甄家那个混小子,而他也不喜欢你,勉强在一起的话,对谁都没有好处。那帮老家伙,以前只知道打仗,现在只知道沉迷于玩政治手腕,懂什么叫爱情?拿女人一生的幸福,去做政治联姻的交换筹码,这算哪门子高深学问?”韩雪口诛笔伐,替自己的死党打抱不平,恨不得将一肚子苦水全部倒光。

  “请君入瓮。”纳兰葬花叹了口气道,生长在这种军中侯门,很多时候都是身不由己的。

  “小花,别灰心丧气,时间还有,办法也总会有的。只要那群大老爷们没下最后通牒,就有弯转。甄青衫这种男人,光有个华丽外壳,却只醉心于权术,从不懂风情,更不懂怜香惜玉,只把女人当成一种发泄工具,做他的女人,还不如守活寡呢。小花,你要相信我,我绝不会眼巴巴看着你被推下火坑的。”韩雪义正言辞,在提起那个姓甄的男人时,更是恨得咬牙切齿。

  “你能斗得过我爷爷吗?”纳兰葬花苦笑道。

  “斗不过,也得斗,大不了就鱼死网破。”韩雪气得撸起袖子,露出白玉般的手臂。

  “唉,站错队伍表错情,是仕途上的大忌,也是个可怕的致命错误。”纳兰葬花轻声叹道。

  “将政治肆虐玩弄于手掌心,却还能独善其身濯清涟而不妖,这点,是我最佩服你之处。但在感情上,你千万不能心软,别拿自己下半生的幸福做赌注,务必要选对另一半。女人的青春最易逝去,一定要珍惜,不然等到人老珠黄才豁然开朗,太迟了。什么保持家族荣耀常青这些大道理,我统统不懂,我只知道,女人就像一朵含笑一现的昙花,生命短暂,只应该为感觉对的那个人绽放最美的一瞬。”韩雪见自己的好姐妹有些认命的倾向,苦口婆心地劝说着。

  纳兰葬花理解她的良苦用心,摸了摸她的脸蛋,微笑地说了一句:“黑格尔说: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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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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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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