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云从蓝枪鱼出来,与陆羽道别后,没有马上回转,而是来到了老城区的紫荆花道。
这次有点不同寻常,他并没有坐公交车,而是叫了辆的士。不是他有钱了,也不是他贪图便捷,而是因为温庭筠那死妮子已经把钱提前付给了那司机,他想推脱也推脱不了,只好惟命是从,做了个顺水人情。
司机刚开始还嫌他磨蹭,一听到他报出的这个住宅区名字,神情就有点诡异,因为他印象中住在那里的都是些老而弥坚的权威人物,而且有最阴森恐怖的暗哨,心里艳羡了些许,对一身贫民装束的叶云客气恭敬了起来。
车开得稳,却快,转眼就到了小区门口,叶云下车,没有任何顾虑,悠闲走了进去。
那司机往黑暗得一望无际的里头瞥了几眼,心生恐惧,油门踩到底,迅疾离开。
小院安静如常。
并没有因为来客而生起丝毫的戒备之心,似乎这个城市任何的一丝浮躁都与这里无关。
一间古色古香的屋里,典雅而淡素,无形中流着一股豪门气质,更是寻常人家难以企及的。一个古木书柜夺人眼球,上面全部是线装古书,其中不乏珍贵的传世孤本。几盆绿色植物让屋内平添几分幽静,墙上的几幅山水画真迹千金难买。
可惜,山水画只是个陪衬,它们众星拱月般绕着正中央那帖手书——“青松自若”,据说是民国那位蒋校长的真迹,笔势欹侧奔放,变幻莫测,一气呵成,颇为壮观,真乃“风激跃跌宕,字势多奇拗”,堪称绝品。
当然,最引人瞩目的,还是那张古朴茶桌与那套极品茶具。
而在桌子的后头,一个老人孤独地坐在轮椅上,仿佛一尊蜡像,始终一动不动,在窗边幽幽望着外面的世界,双目清寒,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正如没人能看透这浓稠如墨的黑夜。
一盏孤灯,让黑暗消色不少。
老人听到脚步声,终于有了动作变化,侧过脸,十分温柔地看着叶云缓缓而近,沧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难能可贵的微笑,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叩着冰冷扶手,小抿了口茶。叶云无来由地在心底叹息一声,自己到底还是输给了他。
“孩子,想通了吗?”老人嘴角轻轻上扬,看着窗外,打破黑暗中的沉默。
叶云苦笑一声,无奈道:“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老人忽然发出极尖锐的两声笑,极尽快意,在黑夜中显得有些诡异,轻声道:“《孟子·滕文公上》有这么一句: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孩子,人若有所作为,都可以成为舜那样的千古名君,而你注定就是那样的人物,懂吗?”
叶云轻轻点了点头,心里面涌起十分复杂的感觉,自己的另一段人生就要开始了吗?
唉,他叹了声,为自己斟上一杯茶,小酌一口,发现竟然不是碧螺春,微微有些诧异。
叶云还以为自己味蕾出了毛病,又抿了几口,终于确定的确不是碧螺春的味道,虽然他面上保持着礼貌地沉默,但内心深处却是一片震惊。记得小时候,有一次燕老前来云浮山看望自己,老爷子却没有碧螺春茶叶来招待,气得燕老暴跳如雷,这两位老顽童在云浮山顶对骂了半天。
由此可见,燕老对碧螺春是情有独钟的,绝不会轻易改弦更张。
“燕老,怎么改喝蜀茶了?”叶云好奇问道。
“因为想念你家老爷子了。”老人闭着眼睛,轻轻转着茶杯,淡淡道,“人老了,就是这样,总是会怀念很多东西。人常说,人近古稀万事休。呸,那都是混话,可笑之极。实际上啊,人越老,越执拗,有的事情放不下,就是放不下了。”
叶云皱着眉头,静静看着手里的茶,聆听着老人的话语,并不出声打扰。
他在想,等自己老的时候,会不会也像这位老人一样,总是心事重重,无法释怀?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之后,老人睁开眼睛,脸上浮出一丝微笑,指了指杯中茶水,轻声问道:“记得当年我去云浮山的时候,你家那个死老头就是用这蜀茶敷衍的我,一点也没有东道主的热情好客。孩子,你喝出这是哪个品种的茶了吗?”
叶云端起茶杯再小抿一口,用舌尖细细地品着茶,微笑道:“应该是蒙山茶。”
老人满意地点了点头,枯老手掌轻轻抚平膝上绒毛毯的皱褐,转过头看着叶云,微笑道:“不愧是死老头的爱徒爱孙啊,这份好处可不能让死老头独占。孩子,你要记住,你也是我燕中天的爱徒爱孙。”
“只要您愿意,我一辈子都是您的孙子。”叶云微笑道。
老人的笑声再也止不住,回荡在没有几分光明的屋里,这种情绪,只在几十年前歼灭东瀛一个整团时才出现过,等笑声停下来后,出乎意料地把那杯茶给倒了,抱怨道:“不知怎地,这蒙山茶我就是喝不惯,要不是想那死老头了,我才不会泡。他呀,还厚无颜耻地说和白居易的爱好一样,真是气煞我也。”
“咸鱼白菜,各有所爱。”叶云了然轻笑,替自家老爷子遮上两句,轻声道,“这蒙山茶嫩绿油润,清香馥郁,也难怪乎白居易会写出‘琴里知闻唯《渌水》,茶中故旧是蒙山’的诗句了。想必这青州司马在聆听大珠小珠落玉盘时,泪水沾衣,也是因为其中夹着一份对蒙山茶的深深眷恋吧。”
“你这解释倒是有趣。”老人轻笑一声,视线又转向窗外,平静道,“不过,这茶我还是接受不了,没有碧螺春的辗转回肠。我这人啊,很固执,认准了的事情不会轻易改变的。我和死老头这么多年交情了,最令我难忘的还是和他作为对手的时候。”
叶云倒没有听过这段故事,便开口问道:“燕老,您和老爷子之间胜负孰多孰少?”
“打了个平手。”老人笑笑,扬了扬瘦削的手,闭着眼睛,皱着眉头,陷入了无尽的回忆中,“当时我们俩各自为政,他在工农军里被称为‘百胜将军’,我在国军里被誉为‘不败战神’,我们两人对碰迸出的火花,那是照亮了整个华北啊。”
叶云轻笑一声,无限向往道:“两个军中大将之间的斗法,着实是引人入胜。好在您最后投诚了,真是这个国家之幸。燕老,要不是您的投诚,我想蒋校长的老巢金陵也不会这么轻易的被百万雄师拿下了吧。”hΤTpS://WWω.sndswx.com/
老人并没有叶云的那种兴奋感,相反很平静,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叩着冰冷扶手,带着无限哀思道:“那时候,整体的形势对国军非常不利,蒋公不停地给我发电报下死命令,说万万要守住下邳城,我做到了。我们两军僵持了很长时间,谁也没能占得了丝毫便宜。后来战局太漫长,我想打破僵局,便铤而走险,在下邳城设下鸿门宴,要你家死老头来谈判。万没想到那死老头竟然真的敢来,而且是单刀赴会。那场宴席之后的七天时间,我都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不给部队下指令,也不理会蒋公的电报。七天后,走出房门,我选择了投诚,就是因为那天你家死老头用茶在桌面写的两个字。”
“哪两个字?”叶云追问道。
“苍生。”老人淡淡道。
叶云震撼,沉默不语。
老人一声叹息,每当想起那段历史,都充满了疲惫感,低沉道:“这个民族经历了这么多年的炮火连天,也该好好歇歇了。”
屋内恢复安静,一片清幽。
良久,老人忽然缓缓开口,破天荒道:“孩子,推我出去走走吧。”
月儿弯弯,夜色凄美。
这个戒备貌似松散的小院很安静,一条曲折的小煤屑路通往池塘。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
小路两旁长着许多树,有些是杨柳,还有些叫不上名字,蓊蓊郁郁,投在地面的树影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不过今晚的气氛很好,月光淡淡,透过叶间缝隙映在路上,让人误以为铺上了一层白霜,很有诗意,不禁让人想起了《西厢记》中的一句:幽僻处可有人行,点苍苔白露泠泠。
一个年轻人推着轮椅,步子有些慵懒,亦步亦趋缓缓地走在小路上。
这是叶云第一次进入这个住宅小区的后院,院落极其宽大,四周的院墙种着几排密密麻麻的参天大树,遮挡视线,所以没有人能够从外面看到院中的情况。与世人的想像完全不同,这个令人谈虎色变、心生敬畏的小区后院竟是这样美丽的一个所在,青草茵茵,鲜花朵朵,树影曈曈,小煤屑路旁野花偶露清颜。
每行一段距离,年轻人都会皱皱眉头,因为有太多看不见的力量隐藏在黑暗中了。
他下意识地放慢了前行的脚步,有些漫不经心。
轮椅上的老人始终闭着眼睛,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灰白稀疏的眉毛在夜风中摇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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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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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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