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云刚刚踏入十里清扬的门口,小青便欣喜若狂地欢呼雀跃而来。
她强抑下的兴奋远远掩不住那无尽的喜悦,以致一抹红意描满了她的俏丽脸庞。
“怎么了?什么事这么高兴?”叶云微笑地看着眼前的这个总是带给人欢乐的女孩。
“记不记得《宁州经济向左还是向右》这篇经济论文?”小青喜上眉梢,缓缓问道。
“记得,出问题了?”叶云皱眉道。
小青微笑摇头,润润喉咙,连连做了两个深呼吸,稳定一下心神,动听的声线微带狂喜道:“叶云,你帮我写的那篇东西得到了夏教授的高度赞扬,并登在了宁大的《校园周刊》上,天啊,你知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叶云依旧古井不波,轻轻地摇摇头,仿佛这份喜悦与他风牛马不相及。
小青那双水灵的大眼睛恨恨地瞪了一眼这个不懂风情的男人,这么高兴的事情他竟然还是一副“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的平静样,真是气死人了,不理会他的淡然,继续兴奋道:“宁大的《校园周刊》在宁州可是赫赫有名的,因为很多宁大知名的教授都会在上面发表文章,所以很多市领导都会翻阅的!也就是说,你的文章很有可能会被市领导看到,如果得到市领导的重视,那是多大的荣耀啊!”
“你要记住,那是你的论文,署的可是你的名字。”叶云敲了敲她的脑袋。
“可那是你写的东西呀,我不能再冒名顶替的。”小青幽幽地看着叶云。
“谁写的都一样,重要的是署名是谁,那篇东西对我来说一点用处也没有,你就安然接受这份荣誉吧。”叶云伸手将帮小青将额角凌乱的几根青丝挽到耳后,柔声道。对于出风头的事情,他是坚决不做的,站在风口浪尖,往往不是被风吹到不知所踪,就是被浪打得消失无影。
“可是……夏教授要跟我细细聊聊论文的看法,我回答不上来怎么办?”小青低下头,两手不自然地轻轻搓着,她当初只是跟他在闲聊的时候抱怨过投给《校园周刊》的所有文章都没有被发表,却没想到他第二天就给自己写了一篇文章,而且是手写的,字迹很灵气,铺毫藏锋,精致不失气魄,让她大为震撼。
“那你回去再好好看看那篇东西,如果不明白你再来问我。”叶云微笑道,尤显温柔而醉人,“机会就是放上物体后的天平秤,只要你掌握的东西多,它就会向你倾斜。你能写出这篇论文,就是掌握了别人无法掌握的人脉资源,所以不用想得太多,知道吗?”
小青不再推脱,轻笑点头。
因为这个机会实在太难得,文章上了宁大的《校园周刊》,就等于给自己身上镀了一层金粉,对于以后找工作有莫大的帮助。孔乙己有句名言,窃书不算偷,虽然这文章是她剽窃来的,但却是叶云原创的,如果他同意,那就没问题了。现实的残酷不得不让她剑走偏锋,所以她对叶云的爱慕之情又更深了一层。
泰戈尔说,爱情是个无穷无尽的奥妙,因为连它自己也说不明白。
虽然对他完全不了解,小青却深深陷了进去,无法自拔。
她常常在思考,这个普通却神秘的年轻人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他怎么能写出一篇连宁大著名的经济教授、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夏书章都拍手称好的论文呢?
他为什么总是隐藏着自己的出类拔萃,面对荣誉的时候为什么那么的不屑一顾?
他才华横溢,为什么却宁愿呆在一个小小的酒吧坐井观天?
这些一连串的疑问萦绕在小青的脑海里,久久不能散去。
她千头万绪,托着粉嫩腮帮,饶有兴致地观察着这个年轻人,却发现一无所获。
今夜的十里清扬显得安静许多,客人寥寥。
究其原因,今晚有一场吸引了所有宁州人目光的演唱会,新一代歌后——韩雪衣锦还乡。
作为宁州的一个骄傲,韩雪带着功成名就回到家乡开演唱会,这是无数漂泊在外的游子的梦想。
西江水哺育了她,所以家乡人就责无旁贷地认为她身上的那份荣耀自己也应该有一份,今夜都选择去聆听一下宁州女儿的汇报演出。只是从来没有人想过,韩雪在成名背后所经历的艰辛,所付出的汗水与泪水,关注到的只是她表面的风光。
这就是西方学者说的,人之初,性本恶。
叶云没有那种闲情逸致,精神世界的追求,要建立在物质世界无比丰富的基础上。
如果还在和肚子作着艰苦卓绝的斗争,断然没有兴致去聆听美妙音乐,即使珍贵如昆曲。
客人少,叶云正好落个空闲,今晚回家的时间也比平时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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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夜色迷朦,让人陶醉。
月儿从云中挣扎而出,洒向人间,清辉一片。
这已经是叶云喝的第三杯茶了,还是一口而尽,完全没有品茗的悠闲儒雅,反倒像是一位渴不能耐的过客在走了很长一段路程之后,偶遇茶馆时,冲进去二话不说就端起一杯茶来滋润喉咙的那种亟不可待。
他坐在屋里的红木沙发上,眉头微锁,脸上没有丝毫表情,静静看着桌上的手机。
这奇怪得很,平时很少有什么事情能让他这般首鼠两端的,仿佛在做一个艰难的决定。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母亲教育他,最容易犯错误的,是那些仅仅根据自己的想法去行动的人。
所以他每遇到一件事情都要思前想后,但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踟蹰过,内心挣扎了许久,他终于一锤定音,拿起手机,迅速按下了一个号码,随着“嘟嘟”声的慢慢传来,他的心也是越来越不能平静。
“喂,大哥吗?”手机那头传来一阵张扬到放肆的笑声,自负而骄傲。
叶云稳稳心情,微笑道:“小宝,最近可好?”
“很不好,那个鬼毕业论文愁死我了,我憋半天才憋出几个字来,还难受过憋尿!”电话那头依旧是狂放不羁,丝毫不收敛。
“没请人代笔?”叶云挑挑眉毛。
“我也想,可家里的老头子精明得很,很少有事情能瞒得过他的,要是被他知道自己的儿子作弊,我估计我后半辈子就得坐在轮椅上生活了。”对面带着调侃的意味笑道,但笑声逐渐平静下去,似乎嗅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异味。
电话就是如此神奇,瞧不见对方的神情变化,只能凭感觉来猜测对方的意图,显然叶云没有听出对面的语境变化,笑笑,轻声道:“你的人生就像一杯咖啡,没加糖之前都是苦的,你憋完了这篇论文,就是品牌大学的毕业生了,羡煞多少旁人?”
一味张狂和跋扈的男人多半没有脑子,对话那头的男人显然不是,他并没有被叶云刻意表露的轻松语气所迷惑,反而是紧紧抓住了自己心中的那点预感不放,有些忧虑道:“大哥,你找我有事?”
叶云犹豫了一下,缓声道:“小宝,能不能借我30万?”
电话那头死寂一般沉默。
似乎觉得言辞有些过于直接,叶云笑笑,语气尽量平静:“是不是数目有点大?”
电话那头停顿足足一分钟,最后缓缓开口:“大哥,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叶云心头一暖,否认道:“不是。”
“大哥,有困难就说,不怕,天塌下来我给你顶着。”那边声音有些低沉。
“真没事,只是有个朋友的父亲病了,需要钱做手术。”叶云轻描淡写道。
那边狐疑着,轻声道:“这借口不成立。”
“这是真的,骗你干啥?”叶云苦笑道。
那边终于释然,笑笑,没再纠缠于这个话题,轻声道:“只要不是你有事就行,我明天就叫人给你送过去。”
三十万,可能是普通人不吃不喝五六年才能赚到的数目。
没有问原因,没有讲详细,没有说具体,只是淡淡的几句对话就答应了。
通话结束,屋内恢复安静。
叶云内心洋溢着一片暖流,友情带来的湿润暖流。
有困难的时候找朋友,决不是一件丢人的事。
一位名人说过:有时觉得朋友是个简单却有沉重的词语。怎么样的朋友才为之好。这个问题却没有答案。彼此真心对待,做什么事情要替对方着想,顾忌对方的感受。需要你的帮助时,请你不要托辞,也是就是这样吧。
之前,叶云一直在担心亏欠张宝太多,他并不是个喜欢欠人情的人,他更乐意给予别人恩惠。况且他不想向张宝借钱的最主要原因,是怕张啸或者张啸父亲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会更加怨恨张宝,引起家族内部不和,这是他最不愿看到的,所以在刚才通话时,他把这种担心告诉了张宝。
张宝却置若罔闻,说他和张啸的矛盾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是从小就开始的矛盾积累,让叶云安下心来。豪门深深,深似海。当然,这是张家的家事,叶云也不好细细询问,既然张宝这样说了,他也没什么好顾虑的了。
一想到苏湄的那丝忧愁可以彻底摒弃,叶云的内心又轻松了不少。
他做过的好事不少,傻事也不少,不过,这应该是最傻的一件了吧。
不知不觉中,苏湄,这个陌生的女人竟开始在叶云的心里占有了一个位置。
虽然位置还不明显,但却是实实在在地摆在那里了。
为什么?
他自己都没想明白,也许是那妮子眉间的那抹寂寞让他想起了母亲吧。
背负的东西越多,责任就越大。
念及此,叶云眉头再次紧锁,望向窗外,眼神凝起一丝复杂,如迷宫般难以看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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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有一座云浮山。
云浮山位于素有“天府之国”之称的川蜀盆地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
这里古老而特有种类的植物之多,当世罕见,是一个修身养性的圣地。
如今的社会太浮躁,很难可以隐居在终南山或者某处名川大山而清高地逍遥避世。
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猛然提速,愈发追求精神享受,旅游首当其冲。
无数游客选择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名胜古迹,并四处留下“到此一游”的签名。
但这里是个惟一例外。
云浮山顶深处,有一处草庐。
庐外有一个不大的水池,池水清澈,半池红菡萏,一架白荼靡。
草庐的外墙涂着一层灰黑色,像阴曹地府,与夜色融在一起,更显阴森恐怖。
草庐内,素洁雅致,四处沾染着佛气道骨。
帐舞蟠龙,帘飞彩凤,颇有“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的韵味。
一间永不见天日的密室之中,一盏青灯正孤寂地燃烧着。
一位鹤发童颜、嘴旁光洁没有一丝胡须的老人正捧着一卷《地藏本愿经》细细品读,眼神炯炯,两道白色剑眉不怒自威,身旁放着一根龙头拐杖,这是一根齐腰拐杖,看得出来是重金打造,一条金龙从底下盘绕到手握处。
老人爱不释手,一刻都不愿意离开这根龙头拐杖。
忽然,老人放下手中经书,右手微微握紧拐杖,轻声问了句:“薇儿他们到哪儿了?”
老人声音浑厚遒劲,虽然不大,却传遍了草庐的每个角落。
一个黑色的影子像风一样,从密室外的黑暗中飘了进来,躬身道:“敦煌。”
那道黑影似乎很吝啬,一个字也不肯多说,语气像天边的夜色,冷而难以琢磨。
老人微笑地点点头,眼瞳里闪过一丝看不透的光彩,弯腰咳嗽了两声,干糙的手指捻了捻灯芯,密室又亮了不少,突然发出了一条让人大惑不解的指令:“你去宁州吧,到他身边去,他也许很快就需要你了。”
黑影欠了欠身,向老人行了一个礼,动作没有一丝声音,转身消失在了黑暗中。
老人起身,拄着拐杖缓慢踱步到窗边,掀起黑布的一角,往窗外望去,看着那道像孤魂野鬼一样的黑影消失,浮起一抹莫测的笑意,手掌轻轻抚摸着龙头,自言自语道:“孩子,是时候了,别让我失望。”
夜早已深沉,一勾残月向西流。
密室内的青灯却依然亮着,直到芯尽油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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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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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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