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纨绔公子的妖孽人生>第五十章 孤舟
  名臣巷尽头,有一条小河。

  小桥上,一把油纸伞,一个既像女神又像妲己的女人,玉手正接着伞檐滴落的雨水。

  “凤姐,在小西湖捞完垃圾还不够,又来名臣巷做什么?”一个算是英俊的男人正站在她身后。

  “看雨。”女人轻启朱唇,原来刚才纳兰葬花在公园湖里见到的那个撑竹排清洁工,就是她。

  “在哪看不也一样?”这男人俊朗的脸型,可以轻易让一个女人为之倾倒,事实也如此。

  “不一样,这里的雨有生命。”女人耐人寻味道。

  “我怎么没瞧出来?”男人扬了扬手中的伞,抬头,往天空望去。

  “因为你的心不在这儿。”女人一如既往地直指人心。

  男人连连咳嗽了好几声,被看破内心,的确很尴尬,他确实觉得在这看雨,不如坐在沙发上看女人。

  “你听,这雨落在桥上,声音很沉闷,意味着它的心不甘情不愿。而落在河里,则叮咚作响,意味着它很欣喜能与伙伴们汇合,这一悲一喜间,不正是生命所在么?”女人微微一笑,纤指将指尖的一滴水滴弹开,恰好割破了水中流过的一片落叶,融入河水。

  男人挠挠头,这些因人而异的主观思想他才不会理,想了想,问道:“刚才那个右眉有剑伤的男人是谁?”

  “落雨社,百里孤舟。”女人凝望着天空中的无边丝雨细如愁。

  “是他?有点棘手啊。”男人皱了皱眉。

  “要不要我亲自出马?”女人依然昂着头,似乎在任何男人面前都是这样,未曾低过头。

  “我能搞定。”男人再没有半点犹豫。

  “这样就好。”女人勾勒出一个媚似千年蛇妖的笑容,轻描淡写道,“落雨社也该死点人了。”

  ——————

  有时候,山川大岳不一定因有仙而名。

  宁州东边的楚河区有一座无涯山,并非无名小卒,反而名头很响。传说元末时,朱元璋与另外一个枭雄陈友谅争夺天下,大败了一场,丢盔卸甲,被追杀得狼狈不堪,有点当年曹孟德割须弃袍的影子,跑了两天两夜,都始终未能脱离险境,直到奔至无涯山。由于这里地形复杂,树木繁盛,绿海无涯,才逃过大难一场,后来才得以重整旗鼓,最终坐拥大明天下。因此,在称帝之后,朱元璋就把这块福地命名为:无涯,也预示着他希望自己的江山无涯。んτΤΡS://Www.sndswx.com/

  在无涯山的山脚下,绿树环绕,当中有一个湖,叫东湖,很大,宽阔无边。

  东湖,说是说一个湖,其实是一个水库,宁州几百万人口的生命之源,弥足珍贵。

  这里虽谈不上世外桃源,但远离市区,没有车马喧嚣,空气自然清新,环境也是幽静宜人。水质更是一尘不染,彷如一面大镜,倒映着蓝天白云,椰林树影,着实是避暑消遣的胜地。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这里并没有像其他地区的风景名胜那样,矗立着格格不入的别墅群。这里一切都是浑然天成,没有贫富贵贱之分,不管你是平头百姓,还是富甲一方,哪怕你是权力彪炳的高官贵人,想来这里度假,也得以天为盖地为庐。

  闲暇时,不少市民会选择到东湖垂钓,尽管政府三令五申地禁止,可来者依旧络绎不绝。

  今天的天气不错,天高云淡,那轮烈日尽忠职守地挂在天边,向人们宣示着夏天的特权。

  湖边的一处宽阔草坪上,散落着几棵不合群的大树,枝繁叶茂,带来了一份难得的荫凉。

  其中一棵树下,平摊着一张偌大的餐布,上面摆满了各种食物,牛奶,面包,饮料等等。

  两个美得不可方物的女人侧坐在那儿,一边谈笑风生,一边姿势优雅地品尝东西,悠闲。

  “苏湄,拿下叶云了没?”左边的那个女人忽然神秘兮兮地问了句,小动作甚是有趣,像是在考场作弊传纸条时的不敢声张。她美丽的脸庞带着几分病态的惨白,大大的墨镜遮住了半边脸,将她与这个世界分隔开来,也不知道是否因为生病的缘故,这么炎热的夏天,她竟然还穿着一件长袖白衬衣,不过好在身处郊区森林,温度不高,清风送爽。

  “俗气。”苏湄皱了皱俏鼻,对这个问题不屑一顾,却暗带笑意地咬了一口草莓,馥郁。

  “该不会是某人向先烈们学习,为革命而勇敢献身了吧?”病态女人露出一抹狡诈坏笑。

  “宋木木!”苏湄狠狠地瞪了眼那个信口开河的女人,脸颊荡漾起一片红云,美不可言。

  “好,不说了。”宋木木强忍住笑意,咳嗽了几声,一本正经地拿起一颗樱桃吃了起来。

  苏湄气恼,狠狠掐了一下她的腰肢,推了推鼻梁上那副遮挡她天仙容貌的古板黑框眼镜。

  当一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而忸怩害羞时,那就证明她已经坠入爱河,而且没有带救生圈。

  宋木木是个过来人,当然深谙其中门道,只是笑着揉了揉被掐疼的部位,没有再说什么。

  人,必须要学会调剂生活,就像空调自动调节风速一样,室内温度过低,就得减低风速。生活过于忙碌了,就得放慢脚步,难得的一天周末,为江山公司前期的发展壮大而日夜操劳的苏湄终于可以轻松一下了。除了瑜伽健身,野外踏青,返璞归真,无疑是一个减压的绝佳方法,而她今天的装束也是随心而行,简洁清纯,一件普通的白色莲花T恤,配上一条略显紧身的牛仔裤,更烘托出她的超凡脱俗。

  眺望着四周的群山绿水,心情不错的她伸了一个懒腰,曲线毕露。

  “木木,看你的精神状态不错,身体应该无恙了吧?”苏湄轻声问道。

  “比以前好多了,至少能出来户外活动,成天窝在家里,不病也得憋出病。”宋木木淡笑道。

  “吐故纳新,当然有益身心了,叶云给你开的药方好使吧?”苏湄捋了下被风吹乱的秀发。

  “嗯,不说华佗在世,起码是名医专家。”宋木木的笑容从来没有消失过,心情的确很好。

  “这个高帽戴得有点大,他算哪门子名医呀,充其量算是工多手熟而已。他自己说了,之所以这么懂药理,只是因为他小时候是个药罐子,各种千奇百怪的中草药都尝过一遍,自然无师自通了。这呀,正应了那句老话: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来也会偷。”苏湄掩嘴轻笑,那模样,美得真像一个妖精,勾人魂魄。

  “没文化的流氓固然可怕,但没良心的女人,更可怕。”宋木木打趣道。

  苏湄笑意更浓,似夜玫瑰,怒放。

  此时,从远方飘来了几朵厚云,遮住了太阳的光辉,原本星光熠熠的湖面骤然黯淡无光。

  “好山,好水,好地方。”宋木木感叹道,环视着东湖,惨白的脸色稍微地红润了些许。

  “确实,不过只适合散心,不适合居住。”苏湄微笑道,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冰冻奶茶。

  她认为,人是群居动物,总是在社会中才能生存发展,一旦打破这个常规,将一事无成。

  “你真现实,不过我喜欢。”宋木木轻笑而起,凝视着周边的一切,“此情此景,令我想起了一首歌,你猜猜?”

  苏湄也不多思量,直接哼起来:“山不转那水在转,水不转那云在转,云不转那风在转。”

  《山不转水转》。

  宋木木愣了下,随即笑了起来,灿烂如星,心里却在暗暗庆幸自己是个女人,不然还真会被这个善解人意的妖精所深深迷倒,嘴上却情不自禁地轻声跟着苏湄唱了起来。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然后弯身拿起一个柚子,用小刀将外面那层黄色柚子皮一瓣瓣剖开,她十分享受这个过程,抽丝剥茧,总是令人满足,这就是为什么侦探小说盛行的原因。

  “如果拿不下,别太急,放一放,稠粥须要慢火熬。”宋木木突然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什么意思?”苏湄听得一头雾水,歌声也戛然而止了。

  “我是说,叶云这座坚固堡垒。”宋木木放下小刀,掰下一瓣柚子,递给了她。

  “又来。”苏湄娇羞再起,垂着头,一点点地撕开柚子肉放进嘴里,酸甜苦辣不知滋味。

  “傻妹子,你不能总是逃避这个问题,男女之间这层纸不捅破,就像蛋膜护着蛋黄一样,永远有隔阂,永远无法袒露心迹结伴同行。我以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不信鬼神不信佛,认为无论什么事情要取得成功,都得靠人去努力,上天的不眷顾只不过是失败者的借口。但自从遇到子路之后,我就变了,也许爱情真的会令一个女人顿悟吧。我现在觉得,人与人之间,说起来,终究是一种缘分。有些人,即使是相对一生一世,也不会有任何感觉,有些人,也许只是看了一眼,就心甘情愿地为了对方奋不顾身。而叶云对于你,就是这种人,我相信我的直觉。”宋木木微笑道,剥好一块柚子皮,却不吃,而是放进了一个盘子中,接着又去剥第二块。

  “缘分?太遥远了。像我这样的女人,总是以一个否命题的形式出现在感情里的。”苏湄轻声叹息。

  “你在害怕?”宋木木停下手中的剥皮动作,抬起眼眸,瞥了她一眼。

  “没有。”苏湄摇摇头。

  “自欺欺人。”宋木木又继续工作,剥得异常仔细,坚决不让一寸皮残留在果肉上。

  “真没有。”苏湄打算死杠到底。

  “我知道你在怕什么,你在怕,对于这样优秀的男人,无法独自享有,对吧?”宋木木笑道。

  “乱说。”苏湄虽然否认了,但黯淡的眼神却无情地出卖了她,这个问题确实困扰她许久了。

  对于爱情,所有女人都是孤寒财主,绝不肯向其他女人慷慨解囊的,哪怕一分一厘。

  “知道为什么喜欢喝茶的,大多数是男人么?很简单,因为他们喜欢端着茶壶时的感觉——大权在握,听命于我。一个茶壶同时对着几个茶杯,选择性广,控制性强,他喜欢向哪个杯子倒茶就向哪个杯子倒,他不喜欢哪个杯子,可能那只杯子永远都是干涸的。男尊女卑,不管时代怎样发展,怎样进步,终究是不能完全改变的,这是上帝在造人时就定下的规矩,男女基因有别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苏湄,如果你不想做那只干涸的杯子,就尽早投怀送抱,或者,另辟蹊径,选择另外一个茶壶。”宋木木长篇大论道,终于把全部的柚子都剥干净了,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盘子里,似乎在等着别人来吃。

  听完这番话,苏湄呆住了,思索良久,渐渐抬头,望向湖边,神情坚毅无比。

  换茶壶?

  笑话。

  毫无疑问,湖边的那个茶壶是最适合自己的,也是自己最喜欢的。

  ————————

  湖边,叶云和端木子路并排坐在各自的马扎上,手里各拿着一根鱼竿垂钓。

  旁边放着两个竹篓,大小形状一模一样,不同的是,一只装了好几尾鱼,一只空空如也。

  “我极度怀疑这鱼竿出了问题。”端木子路抱怨道,钓了这么久,自己还是一无所获。

  “有的人摔了跤,不是反省自己走路不长眼,反而埋怨石头为什么在路中间。”叶云嘲笑道。

  “你少来,我十来岁就开始钓鱼了,从没出现过这种情况。”端木子路苦恼了近两个小时。

  “鱼竿是你先挑的,诱饵大家也一样,可鱼儿就是不上你钩,这怨得了谁?”叶云大笑道。

  “我就不信这个邪。”端木子路收回竿,又给鱼钩重新换了一条蚯蚓,熟练地再次甩出去。

  鱼钩沉底,浮标摇曳,湖面平静,端木子路一本正经坐在那儿,重新苦苦守候鱼儿的到来。

  叶云笑笑,又把线放长了些。

  他知道,浅水游鱼虾,深水藏大鳄,能钓到多大的鱼,全看线放得有多长,诱饵有多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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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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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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