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菜自然是上等,色香味俱全,花了钱就要吃回去,这是马六一惯的原则,所以狼吞虎咽的吃相让餐厅的贵客们都大跌眼镜,就算马六穿着考究而又人模狗样,依然被人当作是暴发户和疯子的典范,与在人前就优雅到极点的艾丽莎比起来,马六可谓是反面典型。
吃过饭,马六问艾丽莎有没去过故宫,艾丽莎摇头在说没去过,但闻名已久,马六便咧着嘴说,甭说是你,我这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也没去过,以前更是想都没想过有机会可以去故宫看看,倒是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讲的就是故宫博物馆的。
屠强原先开的悍马是他从北京军区某位战友那里弄出来的,现在他人走了,车子自然还了回去,马六与艾丽莎就只能打车,买了票,马六和艾丽莎像是王姥姥进了大观园,一路上啧啧称奇,当然进门之后,马六特意去看了看一边的一座小屋,他以前听老瘸子讲过故宫有个守门人的故事,说是世外高人,可惜今天是无缘见到,其实这辈子都注定是无缘见到。
马六也不泄气,带着艾丽莎随意的走了半天,结果愣是没看完,不过皇家的浩然正气还是让马六感慨啊,在某个据说是皇帝早朝的大殿门口,马六便感慨道,喂,知道这故宫是谁修的么?
艾丽莎摇头,他国骂的水准虽然高,对一些谚语典故也知之甚多,可惜对中国的历史并不太清楚,别说是她,若是在大街上随意拉过十个人问起这个问题,估计能答上来的也仅仅是十之二三,马六便笑道,那你可得记清楚了,这故宫是一个叫朱棣的人修建的,明朝的一位皇帝,半路夺了政权,在位只有二十多年,却做了不少大事,《永乐大典》就是他让人编写的,一万多卷啊,乖乖,后来又派了死太监郑和七次下西洋,这故宫他花了十五年时间才修建好,可惜自己却没享受几年,又五次北上,结果却只是劳命伤财,历史上对这个人的评价毁誉参半,不过我倒是觉得,这个人是个人物,一个男人,这辈子总得干几件像模像样的大事,他是真干过大事的,所以就算他只是在位二十多年,却能被许多人记住,这人啊,在世上能活多少年?天知道!所以甭管明天能不能活下来,得抓紧今天的时间,多干点事儿,该珍惜的就得珍惜,免得明天突然死了,就遗憾了!
哪里听得懂马六这一番话,艾丽莎却是频频点头称是,马六苦笑,也不解释,拉着艾丽莎出故宫,快到门口的时候,艾丽莎突然说要马六背她,马六骂骂咧咧的道,老子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背一个洋鬼子?八国联军以前没少在咱们中国人头上作威作福,咋的?你还想让历史重演?
艾丽莎说不过马六,委委屈屈的道,不就是背一下么,有那么严重,要不我背你?马六汗颜,最后一蹲身子,道,上来上来,老子当是背着一头猪!
艾丽莎才不管马六嘴上瞎咧咧,欢天喜地的爬上马六的背,马六的脸皮也贼厚,众目睽睽之下,硬是背起艾丽莎大摇大摆的走出故宫的大门,见前面人太多,马六便哇哇的大叫,快闪开啊,救命啊,急性阑尾炎啊,啊啊啊,于是人们纷纷退让。
做完了疯子才会做的事,马六坐在路边喘气,艾丽莎很乖巧的要帮马六捏肩敲背,引来不少路人观看,马六心里得瑟,可也不愿被人当作猴子一般的看待,打了个车,直奔王府井小吃街,两人买了北京的烤鸭,又买了一些糕点之类的北京特产,当然更多的是遍尝美味,最终得出结论是:名头越大的,不见得就真的名副其实,比如这王府井的小吃,全国闻名,结果味道却比成都的小吃差了许多,当然,不排除马六不适应这北方的小吃味道。
找了一家金店,马六为秦婉雪即将诞下的宝宝购了一把长命锁,金的,之前小鱼怀宝宝的时候马六也买了一只,一碗水端平,这也是马六一惯的宗旨。
在金店的时候,艾丽莎又想让马六给她买首饰,结果马六没踩她,只是顺便夸了她天生丽质啥的几句,这女人就开心得不行了,出了金店便颇不及待的问马六自己究竟是脸上的皮肤好还是身上的皮肤好,马六色眯眯的说,那里的皮肤最好,嫩,还出水,嘎嘎,说的哪里,艾丽莎当然知道,于是一向脸皮很厚被马六称作是女流氓的艾丽莎也就矜持害羞的骂马六无耻,骂马六流氓,马六不以为然,除了翻白脸还是翻白眼。
回到国宾馆,已经是晚上的九点,马六逛街有些累了,于是去洗澡,艾丽莎主动要洗个鸳鸯浴,马六没有反对,泡在浴缸里,马六闭目养神,对艾丽莎完美的身材都熟视无睹。
艾丽莎也不着急,帮马六洗完头,再洗胸膛,再洗小腹,马六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嘎嘎的奸笑道:“这可是你自找的,怎么,
艾丽莎一听这话,
马六哭笑不得,骂骂咧咧的道,
休息了一会儿,马六爬起来,迅速的冲了个澡,便将艾丽莎就地正*
战事休,战事又起。
战场从浴室一直到客厅,再到房间的大床,战斗之激烈,
马六就得瑟了,躺在床上道,给老子弄根烟来抽抽。
艾丽莎点燃一根烟,放进马六的嘴里,
马六汗颜的骂道,喂,你可别得瑟啊,战斗已经结束了,这口号也放一放。
艾丽莎嗯了一声,却突然眼巴巴的可怜兮兮的道:亲爱的,你让我给你生个儿子吧!
马六一愣,皱眉道:为什么?
“你们中国不是有句俗话叫住生米煮成熟饭吗?我们有了儿子,以后你跟我回法国去了,我爹的也就无话可说了啊!”艾丽莎笑眯眯的道。
马六汗流浃背,苦笑道:“是啊,他是无话可说了,直接让他手下那些雇佣兵朝老子机枪扫射,然后加火箭炮再加导弹,直接让老子灰飞烟灭了。”
“他敢,他要是敢这么对你,我就不认他这个爹的了!”艾丽莎嘟着嘴道:“你是上帝赐给我的男人,谁也不能伤害你!”
马六猛翻白眼,突然接到齐青青的电话,问起了秦老太爷的事情,马六说一切都已经解决好了,接着又收到一条短信,秦婉雪发来的,内容很简单,问他什么时候回去。
想到秦老太爷的去世对秦婉雪来说,打击无异是巨大的,而一想到秦老太爷并非心脏病突发,因为这个秘密必然会被他一辈子保守下去,马六便觉得有些愧疚。
秦婉雪此时一定正处在悲痛之中,马六又记起自己来北京的那天秦婉雪躺在他怀里痛哭声声的场景,心情一下子黯淡了下来,狠狠的抽了几口烟,马六打了个电话给秦婉雪,结果秦婉雪却没有接听,不用想,秦婉雪现在一个人在枫林苑,情绪一定异常的悲伤,而不接电话无非是怕自己感觉到她的情绪而受到影响,马六的心突然间便有些疼痛起来。
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秦婉雪在家里独守空房伤心,自己则和艾丽莎风流快活,马六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一张脸顿时红肿起来。
艾丽莎急了,委屈的道:“亲爱的,你怎么了?”
马六苦笑着摇头,什么话也没说,只回复了一条信息:老婆,我明天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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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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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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