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可能的话,沈临风甚至什么都不想要了,就带着老婆孩子走。
这个世道,不守规矩的太多了。
万一,他们趁机偷家,专挑老婆孩子下手,哭都没地方哭。
“突然间搬家,你、你是不是又惹上什么事了?”林菀不禁怀疑起来。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每一个离奇动作的背后必然有着一个更加离谱的故事!
沈临风以前没改好的时候,时常在外面吃喝赌博,时常会有债主上门讨要拖欠的赌资,有堵门不走的、有言语威胁的,甚至还有拿着家伙恐吓的!
在这种情况下,沈临风都没有动过搬家的念头,怎么,今天日子过好了,突然间要搬走?
这就让林菀不得不怀疑起,沈临风极有可能招惹上了更大的麻烦,必须得跑路才能避祸!
“想哪儿去了,能不能盼我点儿好,事不是因我而起的,是这么一回事儿……”大家都不是傻子,沈临风知道,自己媳妇看似话少,其实心里头跟明镜似的,心思活法,瞒是肯定瞒不住的。
与其瞒着,让她成天提心吊胆,还不如用一种委婉的话术,让她了解事情的原委和经过,起码让她心里有个数儿。
“啊?胖哥胖嫂这么惨的嘛?惹上了流氓混混,还砸店打人,这也简直太目无王法了吧!”当沈临风说到胖哥被混混打伤住院的时候,林菀已经花容失色了。“有没有报警呀?打人砸店这种缺德事是犯法的!应该报警抓他们才对!”
沈临风摇头:“没用的,这种事情,顶多就是把他们抓进去拘留个几天,顶多三五个月,甚至半年,就能把人放出来,而且,他们这种人是成团伙性质的,抓人,就意味着结下了梁子,日后,肯定还会变本加厉的报复。总不是回回都麻烦派出所吧?所以,江湖上的事儿,还得用江湖上的手段来平。”
沈临风倾向于不报警,也明白,一个一个的抓,一个一个的放,只要张佛头不被抓进去,报多少次都没用。
不光他一个人这么想,就连吃了亏,被砍十八刀的胖哥也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老板娘想的是搬店……
息事宁人,自己吃哑巴亏。
虽然是一种解决方案,可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只要你人还在天海,他们就有各种办法找上门。
想要一劳永逸的解决,以沈临风来看,就得让这帮混混们知道,自己这边是他们惹不起的“刺头”!
以凶制恶!以狠制勇!
这肯定会是一场“惊天动地”的“战役”,如果能平了这档子事儿,功成名就就在今天!
沈临风也想借着处理张佛头欺压老百姓收保护费这件事儿,一战成名!
让沈临风这个名字从此响彻天海!
是危机,可在危机中也蕴含着无穷的机会!
“你的事情我也插不上手,可我还是要提醒你,凡事千万不要争强好胜,不要逞强,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有个女儿要养活,无论是做什么事情之前,一定要记得,你的女儿每天晚上都在等着爸爸回家。”
沈临风的性格强势霸道,哪怕是改邪归正,也难改性格本质。
林菀自知自己劝不了,也阻止不了,只能提醒他,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身份。hΤTpS://WWω.sndswx.com/
他不是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没有逞强的资本。
在他身后,有妻子、女儿、父母,他是家里的顶梁柱……
“放心,我心里有数,我可舍不得出事儿,毕竟家里有乖巧的女儿,还有一个贤惠漂亮的老婆,这辈子都还没享受够呢!”沈临风哈哈笑了起来。
“去,说什么呢!没个正型!”林菀羞嗔一句,不再理会沈临风。
起身回了卧室,开始收拾东西。
得罪了江湖势力,自然非同小可,林菀当然明白其中利害,搬家是最好的选择。
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丫丫,一定要搬走,搬到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藏起来。
家庭永远是一个男人的软肋。
林菀不希望自己和女儿成为沈临风的后腿。
本来,沈临风就已经做好了搬家的准备,随着腰包越来越鼓,有钱了,自然不能让老婆孩子再住在这件逼仄狭小的房间里。
虽然这里是自己的婚房,也有着一家三口的生活记忆。
可沈临风对这间房子,并没有丝毫的感情。他在乎的,永远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回忆。
原本计划着,会在秋天的时候,去开发中的新区买一套三室一厅的楼房来住,可这次的危机,让沈临风提前了搬家计划。
在揍完水果店老板之后,沈临风就专程去考察了住房情况。
特别关注的就是军属院或者是离休干部小区之类的地方,毕竟,相比起普通的住宅区而言,像是这种地方,在安保的力度和生活环境都要比寻常小区要好很多。
住在这种环境下,身心健康和安全都能得到保证。
就不信了,一帮混混还敢到这里撒野不成?
功夫不负有心人,沈临风在一处家属楼里,找到了一家正在搬家的老夫妇,他们在部队里校级军官转业到了外省地方当科级干部去了。
作为家属,他们也要到儿子所在的城市里去一同生活。
空下来的房子,一时半会儿也卖不掉,只能选择租出去,刚好这个“大漏”就被沈临风捡上了。
当然,沈临风来这种地方捡漏,也不是无的放矢的。
他也有自己的想法,1986年正值百万大裁军的关键时期,在这段举世震惊的军改历史中,将会有超过百万名军人脱下军装转业到地方,将更多的资金用在军队迈向现代化的技术革新中去。
普通士兵退役叫退伍,退伍后的士兵基本会回到原籍所在地,而军官退役则叫转业,转到地方去任职公职干部。
一个军官转业到其他地方,往往意味着整个家庭要随之跟过去。
捡漏军属院看似巧合,实则必然。
沈临风抓住的就是这个机会。
把老婆孩子安顿在此,自己也就后顾无忧了,可以放心地去干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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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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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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