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脆的玻璃破碎声,打破了金牛县派出所的宁静。
“谁!是谁干的!玛德!”听到声响,第一时间从屋里出来的值班警察崔炳贤,一边穿着衣服,一边嚷嚷个不停。
“怎么回事儿?出什么事了?”值班辅警也急匆匆地从屋里出来,一只脚上还趿拉着没提上的鞋子。
“玛德,刚才睡觉的功夫,有人往院里扔了块石头,把咱们的玻璃给砸了,差点儿砸死老子!算他小子跑得快,不然,老子抓到他绝轻饶不了!”
值班室的木板床正对着玻璃,当石头砸碎玻璃的时候,破碎的玻璃碎片有不少都落在了他的脸上,直接让他惊醒!太险了!
“行了,老崔,消消气,八成又是个不懂事的小兔崽子半夜丢石头玩,不小心扔咱们院里的吧,赶紧回去多睡会吧,下半夜守夜的活儿,我来干。”
1986年,在这个电脑都稀缺的时代里,除了大城市以及重要机关部门和军事重地之外,极少有监控的存在。
因此,警方破案的效率和抓捕的方式比较原始,继而导致了有一些发生在这段时间里的刑侦案因为缺乏先进技术手段从而被迫延长破获期。
当年有一个全国闻名的凶杀案,猖狂的犯罪嫌疑人在十年的时间里连环作案数起,直到三十年之后,才通过血液和指纹等刑侦工具破获,锁定嫌疑人。
然而,时光荏苒,在如此漫长的追凶时间里,当年负责侦查这项案子的老刑警们也已是两鬓斑白,甚至也有人离开了警察队伍。
漆黑的夜空下,看不到任何人的踪影,肇事者早已逃了个无影无踪!谁特么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砸派出所的玻璃!
被搅扰清梦的崔炳贤生着闷气,睡意全无,拿起笤帚准备打扫散落一地碎玻璃碴子。
砸碎窗户的凶器此时引起了崔炳贤的注意,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外面竟然包裹着一层报纸,石头干嘛要裹报纸呢?难道里面藏着信息?蜀南文学
颇为好奇的崔炳贤捡起了那块石头,把石头外边的报纸拆开,果然,里面暗藏玄机!
“老孙,赶紧的!快过来一下!有紧急情况!”看了一眼报纸上内容之后的崔炳贤连忙大声招呼道。
“怎么?又出什么事了?”刚才的那个辅警老孙,提着手电筒,从值班室里走了过来。
“来看!”激动的崔炳贤把报纸递给了老孙。
老孙的年纪比较大,一个将近四十岁的老辅警,所长也才三十出头,他的这个年纪可以说已经是很大了。
因为常年用眼过度,老孙患上了远视眼的毛病,也叫老花眼,四十岁就老花眼,的确是有点儿小悲哀。老孙把报纸拿得远远地看,报纸上用毛笔写了一行大字:明晚七点,胖子快餐店,将会爆发一场江湖势力的大混战,请速出警,早做准备!
“玛德,这是有人在提醒我们,混混又要打群架了,这帮不安生的王八犊子,就该再来一次严打,一个个的全都抓起来枪毙!要么就给个无期!三天两头的闹事儿,也不知道个安生!”派出所最烦的就是社会青年了。
一天到晚不干正事,就知道惹事儿,大错误没有,小错误不断,抓了放,放了抓。
整个社会的治安,也就严打那几年安生了许多,严打刚结束没多久,就又给蹦出来了!
“估计又是小比崽子们瞎蹦跶,洗洗睡吧。”老孙不以为意。
然而,崔炳贤提醒道:“老孙,你注意到后面还有一行小字了没有?”
“嗯?还有字?”老孙眼睛不太好,看得不全乎,在崔炳贤的提醒下又仔细地看了看,还真是,一行铅笔写的小字在毛笔字之下。
估计是写完毛笔字之后,发现还有话没说完,毛笔字再写地方不够用了,改用了铅笔。
“五十人以上大混战?请有关部门能提早设伏,守株待兔?真的假的?五十人以上?这是恶作剧的吧?”老孙有点不太敢相信这会是真的。
三个人以上,就属于群体斗殴了,严重情况下,必须的刑拘,整个金牛县,已经有将近三年的时间里,没有发生过十人以上的斗殴案件了,哪怕是有类似案件报警,等出警到达的时候,混混们也基本跑个无影无踪了。五十人以上的群体斗殴案件,想都不敢想。
“你觉得是恶作剧,可我倒觉得,应该是真的。”作为警察的直觉和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感,崔炳贤不敢把这件事当成普通的恶作剧对待。
如果是假的,就得追究报案人报假警的行为,并且,还得追究他半夜砸玻璃的损失费!
可倘若是真的,一旦爆发了如此大规模的恶性斗殴事件,而在整个过程中,警方都没有参与进来的话,造成的社会不良后果影响也是极为严重。
“真不是恶作剧?那咋整,要不,上报给市里吧,让市局派人过来,提前粉碎他们的斗殴计划?”老孙担忧的建议道。
辅警只有参与权,没有执法权,最终拿主意的必须是真正的警察。面对这种棘手的情况,老孙感到头疼,第一点想到的就是把罪恶扼杀在摇篮里!
提前派人清场,执勤,不让他们汇集到一起,如此一来,就不会出现聚集情况了。
“老孙啊,你这人年纪大,但是过于保守,格局太小了,难怪这么多年了,只能干个辅警,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崔炳贤扬了扬手中的报纸。
老孙下意识的回答道:“报纸啊?不然还能是啥?”
“你错了,老孙。”崔炳贤显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这不是一份普通的报纸,这是内线传递给我们立功的情报!这不是一起群体斗殴案件,这是咱们所立一等功的军功章!老孙啊,要是咱们能第一时间破了这个案子,这将意味着,你以后就再也不用干辅警了,直接靠着功劳转正了!”
“果然,还得是你啊,老崔!我服了,明天一早,就上报给所里!咱们所争取拿下这个案子!”
“咱们老百姓啊,今个儿高兴~今个儿真高兴~”
嘴里吹着口哨,哼着小曲的沈临风正在卫生间里洗手,一遍遍的用肥皂清洗着手上的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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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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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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