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返86,从挽回妻女开始>第3章 浪子回头的男人
  饭?

  什么饭?

  难道说,这一桌子美味都是他自己做的?

  哪怕是亲眼看见,林菀也不敢相信,一桌子香气扑鼻的美味佳肴会出自沈临风之手。

  作为天之骄子大学生,沈临风一向是“以天下为己任”,结婚五年,从来没有主动进过厨房,就更别说做饭了。

  他该不会在饭里下毒了吧?

  是不是把我们娘俩毒死了,以后就再也没有拖油瓶阻止他花天酒地了吧……

  看着林菀脸上的狐疑,沈临风苦涩一笑。

  看来,想要洗刷自己人渣的恶名,还真不容易。

  二话不说,沈临风抱起女儿,放在了椅子上,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鲜美的红烧鲤鱼放在饭碗里,轻声道:“来,丫丫,尝尝爸爸做的鱼,味道好不好吃?”

  丫丫眨巴着灵动的大眼睛,扑闪扑闪。

  怯生生的眼神中满是对美味的渴望。

  咕~

  小肚子又恰到好处的响了起来,嘴馋的丫丫可怜兮兮的看向林菀。“麻麻,我饿……”

  林菀迟疑的点点头。

  她心中还是对沈临风放心不下,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他是不是又在图谋什么?

  得到了妈妈的许可,丫丫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将眼前的鱼肉搁在嘴里,大口大口咀嚼着,粉嘟嘟的小脸上满是满足。“嗯~真香,真好吃~丫丫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ΗtτPS://Www.sndswx.com/

  “爸爸,这是丫丫第一次吃到你做的饭耶。”

  看着大快朵颐的女儿,泪水不禁湿润了沈临风的眼眶。

  他笑了,可眼泪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让老婆孩子吃不饱,过不上好日子,就是一个男人最大的过错!

  心里同样不好受的还有林菀。

  女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因为家里穷的缘故,营养一直跟不上,患有严重的营养不良综合征,比起同龄人,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重都要落后一大截。

  吃鱼,是家里唯一能给女儿补充的营养。

  可即便如此,林菀也舍不得给女儿吃好鱼,最好的鱼要拿来卖钱、还债……

  每次看着女儿眼巴巴渴求的目光,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是一种多么难受的煎熬。

  如果我有钱的话,我的女儿会顿顿有肉吃。

  如果我有钱的话,我的女儿会穿上漂亮的花裙子……

  想到这里,心痛如刀割的林菀此时已经低头捂嘴,掩面抽泣了起来。

  瘦削的肩膀轻轻耸动着。

  沈临风想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可距离尚有一寸之时,又把手慢慢收了回来。

  “老婆,明天不要出摊了,挣钱这事,以后就交给我。”

  “交给你?你怎么挣钱?打牌?还是打麻将?靠在赌桌上翻本挣钱吗?”

  一听这话,林菀瞬间气不打一处来。

  鱼框里最好的鱼,都已经被沈临风拿来做菜吃了。

  框里就剩下一些小鱼,这种低劣品质的鱼,肯定卖不出价格。

  兜里连进货的钱都凑不出来,林菀已经不知明天该如何是好了。

  拖欠的管理费,更是如同沉甸甸的大山压在她的心头,几乎喘不动气。

  如果再不交钱,恐怕就真的要被赶出菜市场了。

  真到那种处境的话,断了唯一生路,以后该怎么办呢?

  “老婆,相信我,我知道,此时不管说什么,你都不会信的,但我还是要说,酒这种东西,以后我不会再碰了。”

  沈临风语气坚定的说完之后,又把屋里所有的空酒瓶和未开封的酒,全都拢到了一起,悉数装进箱子里,拉起箱子就往外走。

  说多不如做多。

  想要洗刷人渣之名,不能只放空炮,必须拿出实际行动。

  要让林菀亲眼看到,自己早已今非昔比。

  砰——

  门关上。

  屋里就只剩正在吃鱼的女儿和愣神的林菀。

  他干什么去了?

  不会跑到外面去喝野酒了吧?

  对于方才他信誓旦旦说挣钱这回事儿,在林菀的脑海中自动略过。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浪子想要回头,哪有那么容易。

  抱着满满一箱酒瓶子,沈临风一路去了供销社。

  国营供销社,作为八十年代的居民主要购物渠道,早已是绝大多数人记忆中的产物,在超市诞生之前,提供居民所需要的一切衣食住行。

  直到九十年代后期,才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供销社售货员在当时也是普通大众热捧的“铁饭碗”。

  孩子们攀比的时候,你爸是市长,不如我爸是售货员更能让小伙伴们羡慕。

  几只飞蛾围绕着供销社门口吊着的白炽灯来回打转。

  滚烫的灯泡让飞蛾无法落足。

  “来,老同志,算一算,二十个酒瓶子,十瓶酒,一共多少钱。”连酒带瓶子不下几十斤,一道走来的沈临风已是大汗淋漓。

  这身子骨还是得多练练才行。

  “酒瓶子一共二十个,给你算三毛钱,这酒咋了?不喝了?”供销社的售货员是一个大腹便便的地中海大叔,当看到沈临风的那一刻,眼神中的厌恶陡然而生,说话的强调又冷又硬。

  手里摇着蒲扇清点着沈临风带来的东西。

  “是啊,不喝了,戒酒了。”沈临风擦着汗笑了笑。

  “呦呵,稀奇啊,受什么刺激了,好端端的,干嘛不喝酒了。”大叔感到惊讶。“喝醉了好打老婆,多过瘾啊。”

  言辞中带着讥讽。

  作为附近十里八乡知名的酒蒙子,沈临风是供销社的常客,要么不来,一来就买酒,两人太熟悉了。

  经常喝的烂醉如泥,随便找个犄角旮旯都能睡着。

  关键是喝酒也就算了,酒品还不好。

  喝高了就打老婆打孩子!

  有好几次,要不是邻居拦着,兴许能打出人命来。

  因此,沈临风在街坊邻居眼里的风评很是差劲。

  “以后都不喝了,戒了,挣钱养家,人不能一直醉生梦死的瞎混日子吧?”沈临风倒是没有介意别人对自己的嘲笑。

  大叔赞许的点头。“有这么个意识就好,说明还到不可救药的地步,领袖说过,知错能改,还是好同志。”

  “这样吧,这十瓶酒,我就按照原价给你回收,拿着钱,回去好好对老婆孩子,别瞎混了。”

  大叔转身回屋,从钱匣子里拿出三块钱,交在沈临风的手里,然而他并没有拿。

  “叔,托您个事儿,我想用这些钱,换点面、花椒、盐、醋,还有纸,能拿多少您看着办吧,够三块钱就行。”沈临风想了想说道。

  这些调味料,是为了明天早上出摊卖早点做生意准备的。

  “成,等着。”

  大叔把沈临风要的物件,一样一样的放在了板车上。

  “都在了,回吧。”

  “谢了,叔。”

  就在沈临风拉着板车准备走的时候,又被大叔叫住了。

  “阿风啊,等一下。”

  沈临风回头,大叔的手里多了两包豆奶粉,放在车上,嘴里叨叨没完。“别怪叔说话不好听,这两包豆奶粉,拿回去给孩子喝,丫丫这孩子懂事孝顺,我打心眼里喜欢,唯一可惜的就是孩子命不好,摊上了你这种不上进的爹。我也不知你到底是不是真心浪子回头,但叔还是要多几句嘴,回去踏踏实实过日子吧。”

  “别再混日子了,混日子久了,当心被日子把你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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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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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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