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可拉倒吧,都在一个村里头住着的,低头不见抬头见,我们见过他儿媳妇的,就在我们村里住着,可没有你打扮得这么时髦,好看,我说,女同志啊,送礼也得挑个别的理由呀,冒充人家儿媳妇,这可就没劲了。”老大爷表示不相信。“再说了,哪有儿媳妇不知道老公公家门的!”
虽然被夸奖好看和时髦,但林菀还是感觉哭笑不得,只得无奈地说道:“大爷,我是他大儿子沈临风的媳妇儿,这是他的大孙女!你看看,像不像!”
林菀把丫丫拉了出来,大爷大妈们瞅着这个灵秀的小姑娘看了半天。“咦,还别说,真的跟沈老头子有那么几分神似,对了,不说我还没想起来呢!”
“沈老头子,的确是有一个大儿子,在城里头工作上班,听说前两年还犯了点事儿,蹲监狱去了,也不知道放出来没有,爷俩关系一直不睦,多少年了,从来都不走动来往,据说,俩人已经断绝父子关系了。”经过提醒,老大爷总算是记起来了老沈家昔日的八卦。
“没错,他坐过牢的大儿子,就是我男人,早就放出来了,没关几天,这不,我专程代表他来这里看爸爸的。”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沈临风“烂仔”的恶名,早已是传遍江湖了,一提起来首先想到的就是坐牢,林菀只得捏着鼻子认下“劳改犯的老婆”这个专属称呼。看来想要洗刷劳改犯的恶名,绝非一朝一夕能办到的轻巧事儿。
“既然是这样的话,那我们权当信了,反正是假的话,老沈头肯定就把你给轰出来了。他家在村中间,靠路左侧,很好认,全村为数不多的砖瓦房,就那么几户,门上贴着对联的就是老沈家。”老大爷总算是给林菀指明了道路,说了声谢谢之后,林菀推着车就朝着指的方向走去。
大湾村是典型的北方农村,一条宽阔的土路主干道贯通整个村子,居民围绕着这条主干道分居两侧盖房子。
八十年代的农村基本上都是土坯房,低矮开裂的土坯外墙外,堆着老百姓日常生活煮饭用的稻草垛,家家户户都是如此。
走路的时候,还得小心路上的牛粪,时常能看见趴在门口懒洋洋晒太阳的土狗有人常说,拉帮结派的土狗群们是以前农村乡下的第一道警戒线,狗的驯化来源于狼,尤其是田园犬的身上,保留着狼群居的本能。以前的乡下,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每当看到外人进村的时候,土狗们总是会成群结队地凑上来围观。土狗成群的画面最多能持续个三五年了,尤其是在北方,过几年中俄会进行军用飞机的采购谈判,而在谈判的内容中,会有以物易物的条款,老毛子需要大量的狗皮大衣,后来,整个北方的土狗,几乎都被捕杀了个精光,土狗的种群足足过了七八年才缓过气来。
刚刚恢复种群还不到十年,乡下土狗同时面临着偷狗队偷猎和品种宠物犬竞争的双重危机,一直到现在,北方的乡村里,纯种的田园犬几乎彻底绝迹,犬类的小型化和宠物化成为了饲养主流。老祖宗经过精心挑选和培养留下来的优良犬种,基本上面临退出历史舞台了。
一边小心地躲避着土狗群的围观,一边护着孩子别被狗伤害到,林菀总算是找到了老大爷所说的砖瓦房。
跟附近的纯土坯和稻草搭盖的房屋比起来,红砖砌墙而成的砖瓦房显得别具一格,毕竟是退下来的前国家干部,要是住土坯房的话,那就简直不像话了!
林菀忐忑地走上前,拍着木门上的门环。咚咚咚——“请问,是沈先生家吗?”
汪汪汪——屋里传来狗吠声,刚才已经说过了,生活在农村的家庭里,极少不养狗的,除了看门之外,也有陪伴解闷的作用。
毕竟,并不是所有儿女都是经常在家陪伴老人的,老人的情感需要输出,寄托在其他事物的身上。
“谁啊?”屋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大黄,别叫了,再叫我就揍你!”
嘎吱,木门从里面推开,先是一条黄色的影子,顺着门缝嗖的钻了出来,冲着站在门口的两人,又是叫又是闻。
“妈妈,我怕!”丫丫吓得连忙抱住了林菀的大腿,惊恐地躲避着凑过鼻子来闻味道的大黄。面对一条充满警惕的大黄狗,别说丫丫害怕了,就连林菀这个当妈的也很害怕。只是,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大黄只是闻了闻味道,然后就摇起了尾巴,先前的敌意悉数打消。
“大黄,一边去!不许叫唤!”害怕自家的狗伤人,说话的女人赶紧从里面走了出来。
屋里出来一个衣着简朴的中年女人,小麦色的皮肤,两腮略带一点红,这是长期在日照下工作导致的轻微晒伤。蜀南文学
现在正好是农忙时节,乡下人不太注重防晒。但是看气色和气质,感觉这个中年女人的实际年龄应该要比看上去的年轻。
“同志,请问,这里是沈长城沈先生的家吗?”林菀打量着女人,头脑中进行快速筛选,确定了这是一张陌生的面孔,不是自己婆婆。
女人点头,上下打量了林菀一番。“是啊,沈长生是俺公公,俺是他儿媳妇,你是谁,看起来很面生啊,找他干啥?”
原来是弟妹!林菀松了口气,但是内心中也颇为震惊,幸好先确认了一下,要是一张口,一句婶喊出来的话,得罪了妯娌,自己这辈子都别想进这个门了!她震惊的是,来之前跟沈临风确认过的,他弟弟沈临光有个媳妇,比自己小三岁,但是看眼前这个女人的外貌,说她比自己大十岁,自己都敢相信!
相比起城里人,农村人显老,这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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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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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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