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返86,从挽回妻女开始>第174章 主厨王秀英
  肺腑之言,真的是肺腑之言,换做碰上了旁人,沈临风早特么结账走人了,还指点个屁!

  “先生,能不能稍等片刻,我去一下后厨,跟主厨说一下今天的事情,我想,他应该会有话想跟您聊一下的。”大堂经理终于意识到今天碰上行家了。

  “来个人,拿出咱们酒楼最好的水果和点心,好生招待这几位贵客,我去去就回。”大堂经理招呼了服务员一声。

  “可以,我就在这里坐着等,哪里都不去。”沈临风果断同意,并且在服务员的引导下找了个厅坐下,而且服务员还贴心准备了水果和点心伺候着。

  “妈妈,这是什么呀?”丫丫指着桌面上的菠萝询问道。熟透了的橘黄色菠萝散发着诱人的清香味,被切成块后搁在果盘里。

  林菀也摇了摇头。“妈妈也不认识。”然后,娘俩一齐看向了沈临风,作为家里的“智力担当”,博学多识的他,不应该不认识。

  因为交通和储备不便利的缘故,来自热带地区的水果很难顺利进入到北方“寻常百姓家的口中”。见都没见过,更别说吃了。

  一般只会在大城市的商场里才有可能购买到,但是,价格也是出奇的高,长距离运输加冷鲜保存的成本都会摊到费用里,因此,想吃的顾客也会因为极高的购买费用导致望而却步。三线及以下规模的城市里,就更不要奢想了,没有条件的老百姓,恐怕也只能在影视剧或者是书籍报刊里才有机会见到来自南方热带的水果了。国人想要实现水果自由这个梦想,至少还得再等个四十年,任重而道远啊……

  “这是南方的一种水果,叫菠萝,熟透了的菠萝甘甜可口,一般只有在琼岛和粤省南部地区才有少量种植。”

  沈临风不但认识,而且还随口说出了菠萝的来历。就连服务员也不禁侧目,对其刮目相看。“先生好眼力,您以前吃过菠萝吗?”

  服务员都是从本地招募培训的,进入到明德望酒楼之前,她们也不曾见过菠萝、椰子这种热带水果。

  当运输成本超过了花果本该具备的价格成本之时,那么这项产品就不该出现在这个市场上,整个天海市区都极少见到新鲜的热带水果,更别说小县城了。

  所以,菠萝、椰子这种水果一般只会拿来招待店里最尊贵的客人,通常客人饭后,顶多只会上点西瓜、苹果等之类的常见水果。

  “哪里哪里,我只是听说过而已,并没有吃过,以前上学的时候,听南方的同学说起过他们当地的特产,也见过菠萝的照片。”

  圆话还不简单,幸好有着读过大学这层幌子,轻而易举地就能找个借口搪塞过去。

  “哇,先生您还是个大学生呀!”女服务员眼睛里几乎要冒星星了。大学生可是个稀罕名词,八十年代,能在街上撞见个大学生的概率不比撞见个外国人要大多少,而且,一提到这三个字,首先在脑海里就会跟“国家栋梁”、“国之重器”、“铁饭碗”、“包分配”等名词挂钩。

  “大学生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行了,没啥事的话,你就先回去吧,我们一家三口自己待一会儿,谢谢。”

  沈临风委婉地拒绝了服务员的继续搭话聊天,因为他已经察觉到老婆的脸上隐隐的流露出了不悦的神情,毕竟,谁家媳妇愿意看到一个身材婀娜,样貌漂亮的姑娘搭讪自己家老公的?老公可能没有想法,但是,架不住人家姑娘万一有了歪心思呢?

  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还是让人家先撤吧,别让老婆吃醋……

  “对了,麻烦水果再来一份,谢谢!钱单独结算就行。”沈临风又要了一个果盘,毕竟是罕见的热带水果,老婆孩子都没吃过,干脆一次吃个够!んτΤΡS://Www.sndswx.com/

  这种稀罕物,可是有钱都不好买的,想吃一次,还得专门跑到天海市区的大商场才有可能买到。

  服务员的态度非常好,马上又给沈临风他们上了一盘,丫丫欢快地吃着酸甜可口的菠萝,嘴巴塞得如同一个小仓鼠一样。

  “好吃,太好了!丫丫最喜欢吃菠萝了!”说着,又用叉子将一块菠萝塞进了嘴里,嚼碎的菠萝汁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林菀扯了张餐巾纸帮她擦掉,轻声道:“慢点吃,爸爸妈妈又不会跟你抢,都是你的。”

  忽然间,一根插着菠萝的叉子递到了自己嘴边。“媳妇儿,我喂你吃。”

  林菀的脸瞬间就红了,宛如做贼心虚般四周看了看,嗔道:“大庭广众之下爱,别闹!多丢人啊!”

  “丢人?丢啥人啊?喂自己媳妇吃水果,哪里丢人了!”沈临风不仅不闪不躲,而且说话的音量也提高了许多。

  嫁给了一个社牛丈夫,可把林菀这个社恐媳妇给紧张坏了,太想找个地缝藏进去了……没办法,还是得吃了沈临风递过来的菠萝块,如果不吃,恐怕他还得继续举着,大声大嚷,到时候,恐怕就更让自己下不来台了……菠萝真的好甜啊……

  晚上九点钟,忙碌了一天的王秀英师傅关上了燃气灶,跟徒弟们训完话,总结了一天工作事项之后,就该换下厨师服回家休息了。

  王秀英,听名字是个女人名,可却是个实打实的糙老爷们儿!将近二百斤的大胖子!虎背熊腰,一身腱子肉!

  说他胖,不太恰当,应该得说壮才对!小时候的他,可不是现在的体格,从小身体瘦弱,体弱多病,曾经发过一次高烧,差点儿把肺烧坏。

  以前他叫王英,后来,家里人求仙家改了个名字,改成了个偏女性化一点的名儿,据说好养活。

  于是乎,这才有了现在的王秀英。还别说,自打改了名字以后,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了一般,不仅不生病了,而且身子骨还越来越壮实。

  十五岁那年,就长成了一个身高一米九,体重一百八的壮汉。他的这种体格放在当时的粤省,那就是实打实的“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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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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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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