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坐在桌前开始清点一天的收入。
一堆零零散散的毛票和硬币,这就是今天的所有利润了。
一共是五块七毛二分钱。
这还刨除了买肉和买佐料的钱,真正的纯利润。
今天经过实践证明,出摊是一条可行性的发展之路。
这可比上班打工挣钱多太多了。
虽说出摊是一条活路,但在沈临风的未来计划里,并非长久之计。
终究只是“小钱”而已。
天不亮出摊,天黑收摊,这种生活,一个月两个月倒还行,可时间久了,身体也扛不住。
他可是要挣大钱的人。
眼下是1986年,正值计划经济退出,市场经济的萌芽期。
随着国门打开的时间延长和舶来物的冲击,国内的市场将会遭受极大地冲击,在中西经济的碰撞之下,将会涌现出一大批时代的弄潮儿。
人们会对海外的洋玩意儿充斥着新鲜感。
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高度发达的西方世界经济体和高科技产物将会对国人的观念造成重大影响。
科技时代向往感与落后贫瘠现实感的心理落差,会让很多人对国外产生向往之心。
“一定要出国”!
“出国淘金热”应运而生。
与此同时,最早时期的“慕洋犬”就是在这个时间段诞生的。
“国外的月亮是圆的”、“外来的和尚会念经”……ΗtτPS://Www.sndswx.com/
国内曾经拍过一部电影,专门反映了这种留洋淘金群体——《京城人在纽约》。
一群怀揣梦想的年轻人远渡重洋来到梦寐以求的大洋彼岸,本以为来到了遍地是黄金的土地,结果却大相径庭。
作为一个从“贫穷落后国家”远道而来的务工人员,无论是就业还是生活,都遭受着本地人的歧视和排挤,只能从事社会最底层的行业,苟延残喘的活着……
即便生活的非常辛苦,可心中的高傲和自尊心却不容许他们回国——哪怕留在国外捡垃圾吃,那也挣的是美金,宁可流浪街头,也绝不妥协回国。
“毕竟是国外”!
这种人活的卑微,但却有着极强的自尊心。
我们通常管这种人叫——穷装蒜。
沈临风当然不会傻到成为这种群体中的一员。
他是第二类人——站在国内的风口上迎接时代的浪潮!
改革开放前十年,最值钱的是什么呢?
不是人才,不是科技,而是——信息差!
正如前苏联解体时,许多嗅觉敏锐的人包火车皮往俄国送生活用品来换取飞机坦克大炮,运回国内的道理一样。
在改革开放的最初期,同样是这批人,嗅到了新鲜舶来物一定会在市场大行其道的味道,于是,“倒爷儿”就出现了。
低端的倒爷儿只会大包小包的偷渡海关,高端的倒爷会把代工厂开到国内。
而沈临风看不上这种,他要做的是高端的——直接拷贝国外现成的模式拿到国内,抢占市场!
汉堡披萨就是他的一个小实验,通过实验得知,现在的国人确确实实对国外的商品存在极其浓厚的好奇感,愿意去付费尝试。
只要自己下手快,就能提前挣到这波“热钱”。
无论是干什么,第一桶金很重要,有了钱,才能钱生钱!
这辈子,老子死活也得让老婆孩子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雄心计划是有了,可是,老婆孩子哪去了呢?
沈临风看了眼墙上的钟表时间,已经下午五点半了,夕阳西落,落日的余晖在彩霞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壮观。
……
“饭点儿都到了,怎么,不回家,还打算留这儿吃饭不成?”
“哎哎哎,说什么呢!小菀是我妹妹,我是她亲哥,你是她嫂子,妹子在哥家里吃顿饭怎么了?小菀,今天就别走了,就搁这儿吃!”
“成啊,让你妹子在家里吃,我跟儿子饿着就是了,反正,我们娘俩的命也不值钱,饿一顿饿不死。”
“嘿!我说你这臭娘们儿,今天是非要跟我抬杠是不是?信不信,老子收拾你!”
“……”
坐在客厅里的林菀听着哥嫂因为自己在一起争的面红耳赤,心里尴尬极了。
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就听我的,小菀,今天就在哥家里吃饭!哥管你!”
声音粗犷,壮如山的汉子是林菀的亲哥——林晓龙。
他是化工厂硫化车间的操作工,因为天天干重活的缘故,练就了一身腱子肉。
虽然是同一个娘生爹养的亲兄妹,可兄妹俩的模样却是天差地别。
大哥林晓龙粗狂健硕,妹妹林菀秀气婉约,各长各的。
要不是兄妹俩眉宇间略有几分相像的话,还真看不出他们之间有关系。
没钱给女儿买药的林菀走投无路,只能来找哥哥借钱。
结果,因为借钱这事儿,哥哥和嫂子又闹出了嫌隙,当着她的面吵了起来。
林晓龙的媳妇是一个性格比较强势的女人,说话直,脾气大,心眼儿也有点小。
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女人,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是工人的林晓龙,于是展开了疯狂的倒追。
在七十年代里,最吃香的职业就是工人和军人了。
嫁给工人,就意味着能进城享福了,工人阶级可是旱涝保收,衣食无忧的铁饭碗啊!
没搞过对象的林晓龙哪里禁得住女孩的这种倒追,于是在一次看完电影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稀里糊涂的被女孩拉进了玉米地里……
于是就稀里糊涂的结了婚。
原以为自己的妻子会是一名贤惠淑良的好媳妇,结果,结婚之后,彻底暴露了本性。
强势的性格接管了家里的一切。
林晓龙仿佛成了一个挣钱机器,除了往家里拿钱和按期交公粮之外,别的什么事儿都插不上手,说不上话。
嫂子这人虽然脾气大,心眼小,可有一点挺好——勤快。
把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一尘不染。
两个人关起门来过自己小日子的话,一点毛病都没有。
可是,本来安生的生活,被一个人给打破了——沈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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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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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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