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新鲜的做法,几个孩子都没见过,围着腌制好的羊肉,好一番围观。
还有鲜美的羊杂汤,香辣的干煸蛇肉,没有煮饭,而是蒸了一笼屉玉米蒸馍,用羊杂汤泡一泡,特别好吃。
美美的吃了一顿晚餐,时间也还早,李瑜李皓自然还是要先看会儿书才会睡觉,林禾则是和李长辉一起把脏衣服收拾到一块。
以前在永和镇的时候,孩子们都是自己洗衣服的,当然他们自己也是,毕竟每天没太多事情。
而现在,不但他们每天要亲自盯着地里,两个孩子也是早出晚归的,每天看书都嫌时间不够,自然也就没空自己洗衣服了。
在有选择的前提下,不要把精力浪费在不必要的事情上,这是林禾的观念。
以前是因为大家都闲着,自然是能自己动手就自己动手。
现在嘛,在知道附近有婶子专门帮别人洗衣服赚工钱后,林禾就每天把脏衣服打包,给人送过去,别说,洗得还真干净。
尤其是棉衣,晾干之后,还会在火堆旁烤一烤,再用小棍子不停敲打,将里面的棉花敲得很蓬松。
当然,贴身一些的衣物,还是得自己动手。
林禾也知道,一般稍微家境殷实点的读书人,家里都会专门给买一个书童或者丫鬟,做的就是这些琐事。
不过他们家情况特殊,征求了一下两个孩子的意见,得,还是自己洗吧,他们家就目前来说,还不适合外人进入。ΗtτPS://Www.sndswx.com/
至于以后,嗯,林禾已经想好了,等孩子们大一点,去外地上学了,或者成亲了,搬出去了,那会儿什么丫鬟仆人什么的,就可以给配上了。
现在嘛,还是秉承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良好生活习惯吧!
脏衣服收拾一筐放到旁边,闲来无事,又去看了看腌制的山羊,有一些血水流进了簸箕里,找了帕子擦干净。
其实有点想回房睡觉了,毕竟今天忙了一天,也有些累。
但是转头一看,老二还在他们房间的书桌上写写画画呢,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这一刻,格外的想念新房子,那样他们就有自己的书房了,多好。
正想着呢,就看到窗户上老二看书忙碌的影子停下来,随即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这就完了?今天怎么这么早?
“娘,您先休息吧,我今天的字练完了,回房再看会儿书就行。”
年仅九岁的李皓,已经长成一个半大小子了,抱着一摞书本从房里出来。
林禾本没有在意,但是细看之下,发现这不是他们买的书。
“皓儿,你这书是哪里来的?”
没看错的话,那是什么什么兵法的字样,上面两个字被他的胳膊挡住了,看不清楚。
“娘你说的是这个吗?”
李皓拿出了那本兵法的书:“这是从夫子那儿借的,夫子说他不怎么喜欢,也没看过,我就借来看几天。”
“这样啊。”林禾表示了解,就让他回去了:“看书别看太晚,对眼睛不好。”
“放心吧娘,大哥每天晚上准时熄灯睡觉呢。”
所以他想多看也没机会。
李长辉走了过来:“不早了,你先睡觉吧,我去看看安儿,那小家伙晚上吃撑了,也不知道肚子会不会疼。”
刚才看到李皓在房里看书,觉得自己也还能坚持坚持,这会儿李皓出去了,她感觉好像更困了。
几乎是打着哈欠回的房间。
不知道是不是羊杂汤的缘故,今晚睡觉都觉得浑身暖烘烘的,非常的舒服。
一夜好眠,甚至连李长辉什么时候上床的都不知道,反正等她迷迷糊糊醒来,窗外已经亮了。
眯着眼睛随手一摸,身边果然已经凉了,不出意外的话,李长辉送李安出去了。
两个大的,除了刚开始几天,李长辉会送去学院,之后就是早上给钱,自己去外面吃,吃饱了就自己去学院。
兄弟俩一个十一岁,一个九岁,但是长得都很高,看着比实际年龄大上两三岁。
不仅如此,兄弟两个,跟着李长辉打了整整三年的拳法,到现在每天早上,也还是要打一套拳法,然后才出门吃饭去。
对于两个孩子的安全,倒是没有特别担心,毕竟出门不到五十米就可以吃早饭,再走个百十米,就到青柳学院了。
李安会稍微晚一点,李长辉送他出门,在外面等李安吃了东西,送去学院,回来的时候,会买两人份的早餐,吃完就可以出城了。
偶尔李长辉也会送两个大的,回来时就买三人份的早餐,吃完再同林禾一起送李安去学院。
外面没动静,看来她又睡过头了,李长辉已经送李安出门了。
打着哈欠伸着懒腰爬起来,此时已经二月末,天气暖和,厚棉袄已经装柜子里了,现在穿的是薄棉衣。
天也比以前亮得早了,再等一个月左右,孩子们上学的时间,也会提前了。
说来惭愧,以前在永和镇的时候,她每天早上还能起来做饭。
但是搬到南志县后,她就总是睡懒觉,有时候明明也不累,但总是一觉睡醒就天亮了。
难道是水土不服?
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当然可能还有点别的情况。
晃晃悠悠的起床,刚把自己收拾好,就听到门外有人开锁的声音,不出意外就是李长辉。
早上他送孩子出门的时候,家里只有林禾一个人还在睡觉,特意叫她起来关门也没必要,索性就直接从外面锁上。
反正等他送了孩子回来,林禾一般也才刚醒。
就像今天这样。
开门就看到林禾,站在屋檐下伸懒腰,脸上还带着几分困倦。
李长辉手上动作一顿,随即恢复正常:“今天碰到卖的热凉粉的,买了两碗,过来尝尝。”
林禾顿时来了精神:“真的啊,这老爷子出摊任性得很,想碰到一次可不容易。”
没有固定时间,没有固定摊位,想要吃他卖的热凉粉,要么碰运气能不能遇到,要么就只能满城到处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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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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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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