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李老板,昨天还以为看花眼了,没想到真是你啊,你这是不准备回永和镇了,就在南志县定居了?”
居然是熟人,永和镇那个小杂货铺的老板。
李长辉看到他的时候,也是惊讶:“谢老板,怎么是你?”
居然是永和镇那个杂货铺的谢老板,他们家多余的芋头,家禽,鸡蛋等,就连葡萄酒,多出来的,全都是卖给杂货铺的。
之前也没少让杂货铺帮忙搜罗各种种子,这两年家里也种了油菜,油菜种子也是他帮忙找来的呢。
谢老板笑呵呵的示意身后的伙计搬东西:“这不是缘分嘛,我本来准备明天就回镇上去了,昨天下午在店里的二楼,看到李大哥离开。”
“只是等我下来的时候,李大哥你已经没影儿了,又听店里伙计,说今天要给你们送东西,我这不就一起过来了?”
“少东家,这东西放到哪里?”那伙计端着一摞碗筷,还有些不知道方向,这大门还关着呢。
“唉,瞧我这记性,忘记开门了,谢老板,直接把牛车赶到后院吧,从后院到厨房近一些。”
李长辉说着去开门,谢老板示意伙计赶牛车,自己跟上李长辉。
“李大哥,你怎么不早说不在镇上了,那我也就懒得回去了,这几年,要不是为了买你家的粮食,我早就不用去永和镇了。”
李长辉这几年,经常找谢老板帮忙搜寻东西,而家里的东西,也没少卖给他。
当然,葡萄酒他不是以李长辉的身份出手的,倒是卖过葡萄果酱给杂货铺,毕竟在镇上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用葡萄果酱,来掩护葡萄酒的存在了。
这几年两人关系也渐渐熟悉了,他也一直知道,谢老板这杂货铺,肯定不只是镇上那么一个小铺子,只是之前也从来没多问过。
没想到现在却在这里又碰到了。
“早前就知道这城外种了很多葡萄,以前回来的时候,还来看过呢,没想到就是你们家的。”
谢老板跟着李长辉进了屋,上下打量这院子的情况,葡萄园他早就知道了,但是这宅子,去年才开始盖的,他自然还没见过。
“本来也没打算这么早搬过来的,只是内人希望瑜儿可以在城里读书,临时决定不回去了。”
伙计赶着牛车往后门走,李长辉就去后院开门,谢老板好奇,也跟着一起。
“嫂子的想法是对的,要我说啊,你们早该搬来城里了,这城里多方便啊,对了李大哥,看你今天这架势,这是不会回去了吧?”
“不回去了。”
知道谢老板想问什么,便道:“你想说粮食的事情?放心,过几天猪圈鸡舍都会重新盖起来,到时候跟以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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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嘞,李大哥就是爽快!”
谢老板高兴得拍手:“既然如此,那我回去跟我爹娘也商量一下,镇上那边重新派个管事过去就行,我就不回去了,正好媳妇怀孕了,可以在城里陪她。”
这倒是让李长辉有些意外了:“你成亲了?”
“我今年都二十二了,再不成亲,就没人要了。”
呃,也是,年纪是不小了。
开了后门,让谢老板的伙计帮忙把碗筷蒸笼等搬到厨房,后院有一口水井,里面水不少,完全不用担心用水的问题。
趁着伙计搬东西的功夫,李长辉跟谢老板又聊了会儿,原来他们家的杂货铺,开遍了灌州府下面每一个县城,小镇。
当然,灌州府里也有好几家店铺,他们家这种杂货铺,赚的都是蝇头小利,但架不住商铺多,每年的盈利加起来,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即便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是吃喝不愁。
本来最开始只是因为贪玩,所以才跑到永和镇的,后来因为李长辉经常找他们店铺买点这,寻点那的,就多留了一段时间。
再后来,发现李家的鸡鸭鹅,蛋类蔬菜粮食等,都比别家的要好吃,索性专门留在永和镇,不为别的,就为了买东西方便。
居然是一家子吃货!
至于成亲,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那会儿还是李长辉第一次在杂货铺买东西呢,那段时间三天两头的回城里,就是回家成亲来着。
大女儿都两岁了,现在媳妇肚子里又有了,正在犹豫要不要把永和镇的铺子,交给手下人打理,得,李家也搬到城里来了。
这下好了,他准备过几天回镇上处理一下,以后就可以留在县城了。
李长辉听他唠嗑,心里想的却是葡萄酒的事情。
葡萄酒只给县里的刘家,自然是没法全部吃下的,找到这杂货铺,也是想到他之前帮忙寻找油菜种子,说要在府州那样的富饶地方才有。
当时他便知道,这小小的杂货铺,在灌州府肯定也有门路,所以在确定刘家,已经打通了去灌州府的门路了之后,就带着葡萄酒,找上这谢老板了。
至于为什么要等刘家去了灌州府之后,也是出于合作道德,不能断了人家的门路,毕竟刘家,比谢老板吃下的葡萄酒要更多一些。
当然,就算是谢老板,他也没有露过面,同样也是以胡人的身份接触的。
没想到歪打正着,这谢老板的家里,居然门路这么广,这灌州府的管辖之下,一共有五个县城,县城不多,但更下面的小镇,那就很多了。
按照这谢老板的说法,从灌州府到下面每一个小镇,都有他们家的店铺,这想要卖点什么东西,还真是方便。
最重要的是,杂货铺非常不显眼,杂七杂八的,大部分卖的都是便宜货,很少会被人盯上,怪不得可以不声不响的,就把商业遍布了整个灌州府。
闲聊中,等伙计把东西全部进厨房了,李长辉也准备回城,院门没有关,万一一会儿做饭的婶子们,或是木匠们过来了。
左右这院子里现在还是空荡荡的,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两人索性一起回去,等到了城里分开的时候,谢老板还发出邀请,晚上请他和嫂子喝酒,介绍嫂子和自己媳妇认识认识。
李长辉倒是没有拒绝,只是着急回家,也没多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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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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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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