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禾挎着菜篮子,拿着钱袋子,一路走走看看,遇到要买的,就包起来放到背篓里。
明日一早起来就要忙,她没时间慢悠悠的来买菜,反正冬天蔬菜保存时间久点,现在买了,明天也还是新鲜的。
时而有碰到两个孩子需要的,也买下来,李瑜早出晚归的学了小半年,为了犒劳他,还奖励了他半两碎银,让他自己随便买。
林禾有一个习惯,虽然家里衣食住行全都有,几个孩子也是什么都不缺。
但她还是习惯每隔一段时间,就给点零花钱。
不多,也就几文钱,给的时间也不固定,有时是店里生意好了,有时是地里蔬菜卖钱了,再或者,大肥猪卖出去赚了很多钱。
就算什么进项都没有,也会给他们一点,只是时间不定。
至于这零花钱,除了李安的,是她单独存放,等李安大一点再给他,两个哥哥都是直接给他们手上,怎么用也随他们,林禾完全不管。
她也不让李长辉管,这是孩子们自己的零花钱,由他们自己支配,不管是买了吃的玩的,还是怎么样,都随他们。
只是让林禾有些意外的是,除了最开始,刚到镇上的时候,兄弟俩一人买了串糖葫芦,之后就再也没花过自己的零花钱了。
当然,林禾是一个喜欢赚钱,也喜欢花钱的,去街上看到好吃好玩的,哪怕孩子们不在身边,也惦记着买点回去。
比如现在,李瑜李安都跑去前面看热闹了,据说有人打了很大一条鱼,林禾示意李长辉跟上去看着点,自己则是挑选点心。
今天新做的核桃酥,老远就闻到香味了。
买了核桃酥出来,又被旁边的烧鹅吸引了注意力,赶紧买了的半只。
烧鹅太大,一只吃不完。
不知道是不是天冷了的缘故,饭量都大了不少,尤其喜欢吃肉,吃大口大口的肉,吃起来特别过瘾。んτΤΡS://Www.sndswx.com/
怪不得常说每逢佳节胖三斤,这一个冬天过去,估计不止三斤。
去找李长辉他们的时候,顺手又买了三串糖葫芦,心里想着,也怪不得两个孩子都不用零花钱呢。
这一路走来,除了点心果脯,就是烤鸭烧鹅,或者就是这最常见的糖葫芦,别的,就没什么好吃的了。
而这些东西,她也隔三差五的就在买,也就不稀奇了。
等林禾找到他们的时候,正好看到一条比胳膊还长的大鱼,被人带走了。
“娘,你看到没有,好大好大的鱼啊。”
李皓拉拉林禾的衣袖,小家伙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鱼,十分的震撼。
“看到了,来,糖葫芦,跟你哥一人一串。”
剩下一串给了李长辉,让李长辉喂给李安,他还太小了,林禾担心他自己吃的话,竹签会伤到自己。
包好的核桃酥和烧鹅放到背篓里,再检查了一下买的东西:“差不多了,我们先去吃点午饭,就可以回家了。”
说着又问两个孩子:“中午想吃什么?”
“馄饨!”李皓连忙提议:“好久没吃馄饨了,想吃馄饨。”
另外几个都没意见,于是一家人就转道,去了常去的馄饨摊,趁着还在煮馄饨的功夫,拿了还热乎的烧鹅出来。
“对了辉哥,下午你去一趟杂货铺,跟掌柜的说一声,让他帮忙再找一些药材种子,等来年开春,我还想再种点药材。”
今年初夏的时候,种了一亩多药材,都是很常见很普通的药材,但是收获还不错,比种粮食赚钱得多。
“去医馆吧,之前给医馆送药材的时候,大夫问过我这件事,而且大夫对药材更熟悉,可以根据我们这边的气候和季节,种最适合的药材。”
李长辉把鹅腿撕成小块,让兄弟三个分着吃。
之前若是只有一只腿,他都是直接给李皓,觉着李安太小啃不动,老大让着小的,给李皓吃正好。
结果被林禾念叨了好几天,说他这样做不公平,老大老二都是孩子,要吃就都一起吃,一根鹅腿分不均,就把鹅腿撕成块,一人一块。
总而言之,林禾念叨了好几次,李长辉不说是铭记于心,也差不多了。
好在烤鸭没这个烦恼,烤鸭小得多,一次买一只,两个鸭腿,还有两个鸭翅膀呢,够分。
正说着话,老板娘把四碗馄饨端过来了,还有一个小空碗。
“你们可有日子没来了,小家伙又长大不少了。”
“是呢,小孩子就是见风长,感觉一下子就长大了。”
林禾跟老板娘唠了两句,又来了客人,老板娘就忙去了。
林禾分了几个馄饨出来,她吃不完这一大碗,分几个给李安正合适。
再看一眼李瑜李皓,兄弟俩也是满满的一大碗,一点都不比她少,但是兄弟俩都能吃完,连汤都不会剩。
果然老话说得好,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身边还有个小的呢,等老三长大了,那才叫夸张。
只能说,幸好他们会赚钱,不然的话,只是靠种庄稼,养这么几个儿子,还真不是一般的辛苦。
见林禾半天没动,李长辉主动给林禾碗里淋了点醋:“快吃吧,安儿我看着。”
林禾不管是吃面还是吃水饺馄饨,都喜欢多加醋。
“唉,你小心些别烫着他了。”
李长辉已经拿了一双干净的筷子,给李安碗里的几个馄饨,夹成了小块,又给他一个小勺子,让他可以自己吃。
一碗馄饨下肚,整个人都热乎了不少,再来几块烧鹅,又香又好吃。
吃饱了,回家的时候,李长辉去医馆跟大夫打了招呼,让他们帮忙寻罗一些适合的药材种子。
回家后,李长辉把东西放到厨房,转身拿了弓箭出来。
“我去山上看看,你不是说上次那个风干鸡好吃?我多打点野鸡,做腊肉的时候可以一起做些。”
上次是买的风干鸡,也是野鸡做的,做一次会很麻烦,最好一次多做点,所以林禾还在犹豫,要不要杀自家的野鸡。
毕竟家里那些,不说养得家了,至少比山上的野鸡长得好。
没想到李长辉居然连这个都还记得,林禾两眼放光的点头:“好好好,兔子也要,正好明天也要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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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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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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