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四合院:从开大车开始>第567章 张先生
  金俊山的脑门子上此时已经出满了冷汗。

  他万万没有想到当年的事情做得那么隐秘,会有人发现。

  不,这绝对不可能,当时他采取行动的时候一直很小心,曾经数次观察身后,确定没有人跟着才动的手。

  田福堂肯定是在诈唬他。

  开玩笑,他金俊山能够当那么多年双水村的一把手,怎么会被人轻易吓住。

  这个时候,金俊海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此时激动得走路都有些摇晃了,扶住金俊武的胳膊,才能走到金俊山的跟前。

  他盯着金俊山的眼睛说道:“金俊山,田福堂说的是真的吗,金俊河是不是被人下了药?当时金俊河生病之后,一直是你照料他,你应该最清楚!”

  金俊海跟金俊河虽然不是亲兄弟,两人的关系却很不错,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金俊河还能称得上是金俊海的救命恩人。

  当年为了能够活命,金俊河带着田家的人还有金家的人到山上去狩猎野兽。

  金俊海别看年纪大,却不是那种舞枪弄棒的人,并且身体还不太好,只能跟着那些人身后,帮忙干一些扛猎物或者是送水之类的杂活。

  但是就是这个,金俊海也没有圆满的完成任务,在有一次狩猎的时候,金俊海不小心崴了脚。

  当时他并不敢跟那些狩猎的人说这件事,因为按照村子里商定的规矩,只有参加狩猎的人,才能够分到猎物。

  也就是说,金俊海虽然只是干一些后勤上的杂活,也能跟亲手狩猎的人一样,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肉食。

  但是要是他因为脚伤,离开狩猎队的话,那么这份肉食就没有,要知道当时金俊海已经结婚了,还有两个孩子要养。

  所以金俊海只能苦苦坚持。

  只是剧烈的疼痛让他难以跟上大队伍,而那些狩猎的队员把精力全都放在了猎物上面,压根就没有意识到身后竟然有人没有跟上。

  等到金俊海发现自己迷路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夜晚对于大山里的野兽来说,就是绝对开始的时间。

  而金俊海也从一個猎人,变成了猎物,看着周围陆续亮起的绿色眼睛,他害怕极了。

  突然,一头野狼从黑暗中冲出来,朝着金俊海扑了过来。

  就在金俊海闭上眼睛等死的时候,清脆的枪声响起了,那头凶猛的野狼应声倒地,一个魁梧的男人从远处走了过来。

  那个男人就是金俊河。

  原来,在狩猎队发现金俊海没有跟上之后,大家伙都清楚山上夜晚的恐怖,所以想赶紧将猎物送回去。

  在他们看来,金俊海就是一个没用的人,压根就不值得他们冒险回去,再说了,要是没有那些猎物,村子里的人就要挨饿。

  一个金俊海和上百个人相比,孰轻孰重,很容易分辨出来。

  身为狩猎队队长的金俊河也没有办法,只能让狩猎队的队员们先下山,而他一个人不顾队员们的劝阻,拎着猎枪,举着火把返回山中寻找金俊海。

  等解放后,金俊海和金俊河的关系也很密切,所以现在听说金俊河竟然是被人下了药,当时就忍不住了。

  金俊海是金俊山的哥哥,他的质问,带给金俊山不小的压力。

  金俊山连忙辩解道:“胡说,田福堂是在胡说,俊海你还不了解我吗,我当时照顾金俊河,压根就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他的话音刚落,田福堂突然哈哈大笑了两声说道:“没有发现异常,那是因为你动的手脚!”

  “田福堂,你别胡说!”

  “胡说?是吗?大家伙听完我讲的故事,就会知道我是不是胡说了!”田福堂大声说道。

  那些村民的好奇心已经被调了起来,纷纷指着金俊山说道:“金俊山,你要是心中没有鬼,就让田福堂把话说完!”

  金俊山本来还想继续阻拦田福堂,听到这话也只能作罢。

  这个时候,孙兰花不知道何时,已经来到了李卫东的身旁。

  她见人没有注意这边,小声说道:“卫东哥,现在金俊山和田福堂两人都开始互相揭对方的老底了,等会他们是不是会同归于尽?”

  “这个暂时还不好说,就看田福堂手里掌握的资料是不是足够有说服力。”

  李卫东好久没有看过如此精彩的大戏了,从兜里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根来,划着火柴点上。

  伴随着一团烟雾吐出了一道冰冷的话语:“不过,田福堂是一只老狐狸了,并且现在已经坠入了陷阱,在发动反击的时候,肯定会用尽全力!”

  孙兰花赞同的点点头,同时她的眼睛一直盯着李卫东,双眸中闪烁出钦佩的光芒。

  双水村的村民们可能不知道,但是孙兰花却清楚,原本合作了几十年的田福堂和金俊山之所以会走到今天这种伱死我活的地步,全都是因为李卫东。

  而更令人惊奇的是,李卫东似乎并没有采取什么行动。

  田福堂要诬陷金俊山是他自己作出的决定,而金俊山抓了孙玉亭,其他找出周恒天死亡的真相,来多付田福堂,也是金俊山自己作出的决定。

  或者是他们都以为自己曾经自己脑海里的决定,是他们真心所想的,而不是别人促使他们那样想的。

  孙兰花还从来没有见到过一个男人会强大到如此的程度。

  她心中泛起一声叹息,要是这个男人离开双水村的时候,能够带上她就好了。

  她虽然清楚这个希望微乎可微,可是心中却不由自主的这样想....

  就在孙兰花精神恍惚的时候,田福堂已经开始对金俊山发动了最后一击。

  他点上烟袋锅子,深深的抽了两口,面对双水村的村民们说道:“大家伙可能都知道,金俊山有初中文化水平,是咱们双水村的小学的校长,但是却没有人知道,他在解放前还曾跟着柳镇的张先生学过一段时间的医。”

  “张先生?就是柳镇街西边那个有怪医之称呼的张先生吗?”

  “除了他,还能有谁被称为张先生。”

  “嘶.....金俊山还有这种奇遇。”

  双水村的村民们提起张先生,都是一副既敬佩又畏惧的样子。

  没有办法,张先生的那些事情实在是太古怪了。

  柳镇是一个很小的镇子,在很久以前是没有医生的,毕竟对于贫瘠的村民们来说,生了病就自己到山上找一点草药,要是病情实在是太严重,挺不过去的话,就提前帮自己挖好墓穴。

  并不舍得将自己辛苦也好几年攒下的那点散碎银两交给所谓的医生。

  有一天,柳镇的人们突然发现,在街上竟然新开了一家药铺,药铺的老板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他身上穿着旧时代的那种长褂子,头发和胡须全都白了,再加上体型消瘦,走路的时候喜欢拄着一根拐杖,看上去颇有几分仙气飘飘的样子。

  这人自称为张先生。

  张先生来到柳镇之后,就立下规矩,凡事进到他的医馆看病,生死自负,也就是说,即使吃了他开具的药方,一命呜呼了,他也不会担负半点责任。

  为了撇清关系,张先生甚至在跟病人看病之前,都会先让病人立下生死文书。

  不管病人的死活,这种先生谁敢请啊,按理说张先生的药铺应该没有多少病人,但是出乎意料的是,柳镇的人发现,药铺开业的第一天,就有不少外地人乘坐马车来到了药铺里,求着请张先生医治。

  最开始的时候,大家伙还好奇,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不怕死的人。

  但是跟那些坐在马车里的病人闲聊一阵后,大家伙就明白了过来。

  原来,马车里的病人大多数都身患不治之症,他们已经请了无数的医生诊治过,那些医生判处了私刑,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有一丝希望,也会舍命搏一搏。

  而张先生虽然脾气古怪,医术却很高超,尤其是擅长治疗那些不治之症。

  那些乘坐马车前来的病人,有一半都活着回去了。

  能用这种成功率,张先生被称为神医也不为过。

  但是奇怪的是,柳镇的人们却从来不到张先生的药铺看病,这也不能怪他们胆小,毕竟本来只是一个小小的感冒,要冒着生命危险去看病,谁也不愿意。

  这样一来,柳镇就出现了奇怪的画面,明明张先生的药铺患者不断,柳镇上的住户却总会绕着药铺,没有人敢靠近。

  大家伙本以为这种局面会持续下去,但是没有想到,有一天镇民们从睡梦中醒来,张先生和药铺都不见了踪影。

  店铺整个被人连夜搬走了,只有下一间破旧的铺子,就好像这个张先生从来不存在一般。

  镇民们总会给不能理解的事情寻找出各种相对合理的解释。

  于是就有人开始议论,声称张先生是药仙下凡。

  当然,明事理的人都清楚这种说法就是在扯淡。

  暂且不提有没有药仙,就算是有,也不会在贫瘠的柳镇开办一家这样奇怪的药铺。

  那些人觉得,张先生其实就是一个脾气古怪的医生,之所以让病人签下生死契约,就是为了好玩罢了。

  所以现在大家伙听说金俊山竟然拜过张先生为师,都感到很震惊。

  金俊山闻言脸色顿时变得铁青了起来,他张嘴就想反驳,可惜田福堂已经不给他这个机会了。

  田福堂抢先说道:“金俊山,你是不是以为我不知道你当年在柳镇熬火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吗?”

  金俊山到了嘴巴的话,只能又重新吞咽下来。

  田福堂继续说道:“大家伙都清楚,咱们双水村太穷了,穷得上不起学,吃不起饭。有些年轻人知道要改变这种局面,只能到柳镇熬活。柳镇有皮货行,有粮站,有木材厂,而这些地方都需要下苦力的人。

  经常在柳镇熬一个月的火,就能够挣到比在双水村忙活一年都要多的钱。

  但是熬活是一个苦差事,不是任何人都能干忍受的。只有那种有力气,性格坚毅的人,才能够办得到。

  在当年,咱们村子里只有三个人能够在柳镇连续熬一整年的火,一个是孙家的孙玉厚,一个是我,一个就是金俊山了。

  孙玉厚和我都是那种下苦力类型的,每天在店铺里,被东家当成牛马一样使用。

  而金俊山的脑瓜子比我们两个都要灵活,他在进到皮货行里之后,很快就凭借自己的小机灵,当上了少东家的伴读,每天除了上午需要在皮货行里干活,其余的时间只要陪着少东家到学堂里读书就可以了。

  金俊山之所以拥有初中文化知识,就是那个时候,打下的基础。

  当然,即便是这种相对轻松的活计,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所以金俊山在一天陪着少东家从学堂回来之后,突然病倒了。

  生了病的活计,对于店铺来说,压根没有任何价值。特别是皮货行的老板是一个心思多疑的人,他生怕金俊山的病会传给别人,所以在看到金俊山生病之后,非但没有让他好好休息,反而一脚将他踹出了店铺。

  金俊山当时病得太严重了,压根就没有力气返回双水村,就在那个时候,他看到了张先生的店铺。

  在这个时候,张先生的那规矩,完全不能吓住金俊山。

  金俊山毫不犹豫的在生死契约上签上了名字,并且咬破了手指头,按下了手印。

  正如那些镇民们猜测的那样,张先生并不是那种谋害人性命的人,他只用了一副汤药,就把金俊山的病治好了。

  此时又产生了一个问题,张先生的汤药并不是免费的,甚至对于双水村乃至柳镇的人来说,都足够的昂贵。

  而金俊山被皮货行老板撵出来的时候,金俊山的身上没有一文钱。

  就在金俊山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张先生突然提出让金俊山留在药铺里,帮他熬制汤药,顺带着整理病人的病历。

  张先生并不是好心,自从他来到双水镇之后,就意识到了一个大问题,在双水村这种贫瘠的地方,连一个有文化的人都很难找到。

  更别提柳镇的住户们因为畏惧他,压根就不敢靠近他!

  而张先生年纪越来越大,已经没有在给病人诊治的同时,还忙碌这些杂事。hτTΡδ://WωW.sndswx.com/

  金俊山的出现,正是时候。

  在随后的日子里,金俊山就在药铺里生活了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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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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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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