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之前推测的时候做过这样的假设,但没有深推下去,现在她要听听贾老爷是怎么把他们的关系给捋直的。
“哦?”荣时光收回手,从自己的储物袋中拿出了一张太师椅端坐在上面,好整以暇地看着对方,“那...你可要说清楚明白了。”
贾老爷看着那凭空出现的太师椅吃了一惊,又看看像上位者一般的女子心中既感到骇然又五味杂陈。
谁能想到,十几年前这还是一个只会吃喝傻笑的痴儿?
“我说,我全说清楚,只求、只求仙...仙子能放我一条生路。”
贾老爷原本想把这秘密带入到棺材里去的,但现在不说就会有生命危险,不过在说出来之前,他可以跟对方谈个条件。
反正他又不是痴儿的生父,杀了他对方也无法证道。
“贾老爷,您看来是没搞明白什么叫杀亲证道,我证的是心,我认为您是亲,那就值得杀,同样能证道。”
又不是搞亲子鉴定那一套,还真要有血缘关系?
贾老爷一听就急了,不亲,咱不亲,连忙把事情和盘托出,一点都不敢隐瞒。
贾老爷,哦,贾富贵原本为猎户,一日独自进山的时候在山涧里发现了一名落水女子躺在溪水边上生死不明。
上前去查探情况后,发现对方尚有气息,于是把人带回了家。
原本贾富贵的妻子周氏看见对方相貌出众,心中是不乐意让人在家的,但又见对方衣着不俗,比他们的粗衣麻布不知好了多少,想必是哪家有钱姑娘落难。
于是夫妻一商议,还是决定让人在家休养。
说不定他日姑娘的家里寻来,他们还能得到一笔丰厚的报酬。
就在夫妻两人合计之际,那姑娘就醒了。
这一下就惊吓到夫妻两人,以为对方诈尸了,毕竟谁能想到前一刻还像尸体一样毫无生气躺着的人,下一刻就好端端的下床了?
“是二位救了我?”
贾富贵除了点头,连话都不敢说。
但他的老婆周氏很快回过神,眼珠一转就说道,“确实是我们救了姑娘,我家富贵可是花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姑娘从水里捞出来的,又背下山,现在腿肚子都在打颤呢。”
姑娘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都还湿漉漉的,就知道对方没说谎,“多谢二位相救。”
说话间,也不知从何处就掏出了一锭银子给两人,“我大概还需要叨扰一段时间,不知方便不方便?”
两人一见那银子,哪里还有什么不乐意,“方便,方便!姑娘想住多久都行!”
这两夫妻其实看到银子是有些惊讶的,因为贾富贵把人带回来的时候,周氏是检查过对方的身上,什么物件都没有的。
所以那么大的一锭银子怎么出现的,两人是吃惊不已,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毕竟这一锭银子,够他们吃好几年的大米饭了!
没想到这一住,就住了将近一年。
期间,姑娘还生下了一个婴孩。
夫妻俩没有问小孩的来历,而是尽心尽力地照顾着母子俩。
因为他们也发现这姑娘似乎本事不小,甚至为他们解决了不少困难。
所以这一期间,贾富贵一家也凭借姑娘的原因,日子一天天好了起来,甚至已经有了进城去定居的资本。
夫妻俩像菩萨一样把人姑娘供着,没想到就在他们下定决心要迁居之际,姑娘向他们辞行了。
但她把刚生下没多久的孩子留了下来,并留了一大笔的财富给贾家,希望孩子能挂在贾富贵夫妻的名下,等以后她会来接孩子的。
这些事情都是姑娘私底下与贾富贵说的,临走的时候与自己的孩子依依不舍地告别,并把一个精致的小布袋放到了襁褓中。蜀南文学
待姑娘走后,贾富贵打开了那个小布袋,发现里面是一块淡蓝通透的宝石!
贾富贵看不出这是什么宝石,但想着也许是姑娘给孩子的一点念想,便也没在意。
当时的贾富贵本着知恩图报的念头,一心只想完成姑娘的嘱托。
再加上他也知道姑娘是个有本事的人,倒也不敢把注意打到这块宝石上。
就这样,贾富贵用姑娘的钱买了一座大宅子,一家人以及姑娘的孩子一起都搬迁了过去,而贾富贵也用姑娘教的一些东西开始发迹了。
原本事情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着,但慢慢地,贾富贵一家发现了姑娘的孩子异于常人,总是显得痴痴傻傻的。
而那时贾富贵,哦不,贾员外已经在万栖城小有名气,却被人发现有个痴傻的小女儿,连带着周氏在万栖城富商家眷圈里都受到了异样的目光。
时间一长周氏受不了了,说那是福浅命薄的小妾生的孩子,她瞧着可怜才将她养在自己的身边。
这么一来,周氏还博得了大房楷模的美名。
随着痴儿慢慢长大一年过去了,贾富贵都没有看见姑娘回来接孩子,而当初姑娘给的那一大笔钱已经被他翻了不知多少倍,财富似乎对他来说唾手可得,他的心开始膨胀起来。
但始终还是对姑娘存有敬畏,对一岁的小痴儿也还过得去。
转变是在痴儿两岁开始的,偶然机会他接触到了修士,才知道在众人还在追求财富的时候,在这世上还有别的人却已经在追求长生了!
他开始回想起姑娘当时的一点一滴,越发觉得姑娘可能是一名修士。尤其是看到了所谓的灵石,更是觉得似曾相似。
后来才想起来,那就不是姑娘留给痴儿的念想吗?
于是他再次把那个小布袋拿了过来,拿出了里面的宝石观察着。
痴儿的这块比对方的更为纯净,甚至可说是有云泥之别。
贾富贵有些狂热,没想到他原来已经离长生如此接近了,所以他日夜盼望着姑娘的到来。
就这样又过了一年,两年,三年,转眼痴儿五岁了。
这些年贾富贵完成了“刚开始还抱着希望说姑娘会回来接孩子的”,到“怕不是姑娘实际上并不想要这个痴儿,所以才丢弃给他的”这个心路转变。
痴儿的身份也从周氏所出转变成贱妾所生,待遇一降再降,周氏的女儿更不要说了,当时年纪尚小,竟还真以为是那么一回事,对这个贱妾生的所谓妹妹,是深恶痛绝。
而在此期间,贾富贵也在多方寻找关于修士的消息。
终于在这一年被他找到了一位高人,高人为他一家测试过资质,无一例外,并不符合条件。
反而是痴儿,对,就是那个整天痴痴傻傻的痴儿,检测出了灵根,竟然还是三条!
贾富贵怎么会服气?
他从高人处隐晦的得到了一个秘法的消息,据说这个秘法叫做——夺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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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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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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