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熊贵女神>第27章 别过来啊!
  一棵不知名的树下。

  熊贵、胜雪、平头哥、三只雄狮,舒服地躺在这里休息。

  本就饿了三天的熊贵,一路上,驱逐野狗群,收服三只雄狮,捕获斑马,这些事情都需要消耗巨大的体能,此时,吃饱喝足,一躺下来,立马就感觉四肢酸软,精神疲惫。

  在睡之前,他还是不忘查看一下收获。

  超神进化系统里,共有43点强化值。

  战野狗群15点,进食22点,收服三只狮王却只有6点?捕获斑马居然是0点?

  ……熊贵有些无语。

  战三只雄狮,可比杀野狗辛苦多了,却只收获了6点强化值。

  想想……也是。

  战三只狮王之前,小狮子的身体,已是处于疲劳状态,再强行激烈战斗,对体能的激发,非但无益,而且还有损伤,系统没有扣掉强化值,就已经很不错了。

  至于……捕获斑马,根本就没有消耗多少体能,只是伏在马背上,兜了一圈罢了。

  啊~~

  熊贵张嘴,打了一个大哈哈,而后,沉重的眼皮,将眼睛死死封住。

  胜雪挨在熊贵身旁,安心地睡去。

  现在,只要有小黑老弟在,她就能踏踏实实地睡觉,这感觉比在狮群里都踏实。

  三只雄狮,本就极度疲惫,又吃得过饱,现在,动都不想动一下,刚躺下没一会儿,浓浓的困意,就将他们淹没,很快,他们的鼾声,就此起彼伏,深沉地睡去。

  只有蜜罐翻来覆去睡不着。

  这几天,它跟在熊贵的身边,除了训练,就是睡觉。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它真不想睡觉。

  一阵热风吹过。

  平头哥鼻子耸动,闻了闻,风中夹杂着一股诱惑且久违的味道。

  这种味道,令它禁不住兴奋起来。

  它迅速翻身爬起,辨别方向后,立马离群而去。

  很快,它的身影,就消失在不远处的灌木林里。

  大概一个小时后。

  平头哥又从那片灌木林里钻了出来。

  它嘴里叼了一块圆饼状的东西,黄灿灿的,有磨盘那么大,大概七八厘米厚,在阳光下,还一坨坨地往下滴落,拉成丝状,看起来异常稠密。

  啥东西?

  令得平头哥如此兴奋!

  平头哥三步并作一步,满脸亢奋地跑着,看样子是急着回到狮群。

  它想干嘛?

  这么匆匆忙忙!

  奔跑过程中。

  它嘴里叼着的东西,时不时地滑落,这急得它上火。

  干脆。

  它人立起来。

  空出一对乌黑的爪子,抱着嘴里的圆饼状之物,靠两条后腿赶路。

  一左一右,迈动后腿,步履蹒跚,摇摇摆摆……

  没走几步,它就放弃了这种企鹅般走路的方式,嫌慢。

  最终,它双腿并拢,像袋鼠一样跳跃前进。

  这速度明显快了很多。

  可平头哥还是嫌速度不够快。

  现在,它恨不得,立马冲到熊贵的跟前,将爪子里抱着的东西,献给小黑主子。

  这是邀功心切!

  然而。

  平头哥还没有蹦跶几步。

  一团巨大且厚实的乌云,便是从灌木丛中,迅速地飘了出来,而后,一路追随平头哥而来。

  对于头顶上的乌云,平头哥风轻云淡,不当作一回事。

  它继续蹦跶着赶路。

  随着平头哥愈发靠近熊贵休息的狮群。

  嗡嗡嗡……

  熊贵的听力,何其灵敏,刚听到异响,立马惊醒过来。

  他迅速翻身爬起,寻着异响望去。

  只见,平头哥抱着一团金灿灿的蜂蜜饼子,满脸亢奋地像袋鼠一样蹦跶着过来。

  其头顶后方,跟着一团乌黑的蜜蜂。

  每一只蜜蜂,比屎壳郎还大了一圈,很显然,这一群蜜蜂,都是突变体。

  这群蜜蜂翅膀震动的声响,就像头顶架着一台战斗机,大得吓死狮子。

  吼!

  我艹!

  别过来啊!

  这他妈的谁扛得住这群蜜蜂的针扎!

  熊贵瞧清楚情况后,大吃一惊,连忙朝平头哥下达死命令,让它有多远,滚多远。

  吼声中,三只雄狮和胜雪,也被惊醒过来。

  当他们看清楚情况后,立马惊得浑身一哆嗦。

  胜雪连忙躲到熊贵的身后。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三只雄狮,习惯性地转身就想逃走。

  不过,很快,他们就反应过来。

  现在的他们,说好听点,那是有组织的,不再是流浪的自由个体。说不好听点,那就是已经签了卖身契的奴仆,终生得效命于小黑主子。

  在当前的这个状态下,他们必须誓死护住主子的安全。

  这才是做属下的职责所在!

  吼!

  二弟,三弟,跟大哥上!

  疤面怒吼一声,领着闷骚和黄毛,一个箭步前冲,挡在熊贵与胜雪的身前,怒视着奔扑而来的平头哥。

  这一刻。

  只要熊贵一声令下。

  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朝蜜罐发动攻击。

  哪怕身死,也在所不惜!

  他们战过,败了,也服了,更吃饱喝足了,此时不表忠心,更待何时。

  这还差不多!

  熊贵对三只雄狮的表现,勉强接受。

  他们刚才要是私自跑陆……这种手下留着,养他们不成?

  三只雄狮不知道的是,刚才他们已经到了鬼门关,离死就差一小步。

  熊贵、胜雪、三只雄狮,同时怒视着平头哥。

  这种阵仗,吓得平头哥一愣,立马驻足,脸上亢奋的表情,立马凝固下来。

  它很是委屈与困惑。

  蜂蜜是它最喜爱的食物。

  它刚弄到手,自己都舍不得吃一口,就立马奔袭回来,要献给小黑主子吃。

  可,刚回来,都还没有靠近小黑主子,就被大家伙呵斥,这把它吓懵了。

  呜呜呜~~

  这蜂蜜很甜的!

  小黑主子都还没有品尝……就让我滚!

  不表扬我就算了,还骂我……呜呜!

  平头哥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它心情沮丧,雄赳的人立身姿,耷拉着恢复到爬行状态。嘴巴重新叼起蜂蜜饼子,转身缓缓朝一旁走去。此时,嘴里的甜蜜,泛着苦涩的味道,不似刚才那么甜了。

  它落寞地走了。

  它头顶上的蜜蜂群,自然也是随之离去。

  终于走了!

  熊贵、胜雪、三只雄狮,心底都松了一口气。

  然而,就在大家放松警惕时。

  黄毛突然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狗一样,一蹦老高,同时,发出惊恐的嘶吼。

  什么情况?

  熊贵、疤面、胜雪,被黄毛突兀的惊叫声,吓了一跳。

  就连闷葫芦都吓出了低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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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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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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