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春分时节>第51章 分歧
  中药厂厂长李文学五十多岁,眼看就退了,早些年跟李翰林关系不错,于公于私,李萍求她让李沐接班,他都得帮一把。

  可看着李沐和他这个对象,总感觉不像是能干活的人。

  “李沐啊,我跟你爸早些年就合作过,咱厂子好几个产品都是你爸帮着搞的,要是没这层关系,你接班还真接不了。

  不过话可说回来了,药厂的工资低,而且车间里味道也很难闻,你得有思想准备,那股怪味洗澡都洗不掉。”

  李文学边说边看金旭,金旭也不敢说啥,只能站在边上一脸苦笑。

  李沐看看一脸期待的母亲,只能点点头:“放心吧领导,我下过乡,沤肥捡粪都是家常便饭,有点味儿不在乎。”

  李文学这才翻翻花名册,把李沐分到了前处理车间,就是中药进厂后的第一道工序,分拣和粗加工,是比较累和脏的活。

  去财务办完手续,李文学领着李沐三人往车间走,边走边看金旭。

  “我说姑娘,你这身衣服太干净了,咱这药厂到处是粉末和污水,弄衣服上洗都洗不干净,要不你就在办公楼等着吧。”

  金旭看着满地的药渣和污水,捏着鼻子点点头,转身跑回了办公楼。

  刚到车间门口,李文学就让李沐和李萍把防尘面罩带上,还没进去那股药味就呛得人直咳嗽,黄呼呼的烟尘直眯眼。

  车间里机器轰鸣,李文学指着几台研磨机喊道:“这是把药材打成粉,那面还有浸泡池,清洗的传送带,晾晒烘干的,现在已经不错了,半机械化,你妈刚进厂的时候都是靠人弄,更辛苦!”

  这里不喊根本听不清楚,转了一圈李文学带着李沐母子出来,就这一圈儿,李沐身上已经沾满了粉尘,满身都是药味。

  金旭一见李沐这个样子,捂着鼻子躲得远远的,李沐也不说话,跟李文学打个招呼,骑车带着母亲就回家了。

  到家脱掉工作服,又洗了头,身上的药味依旧很大,金旭满脸愁容:“李沐,你真的能在那种环境工作一辈子?那会生病的。”

  李沐面无表情地看着金旭:“人总要生活,不是每个人都能考上大学,找到干净体面的工作,我妈就是在那样的环境工作到现在,我们小时候吃得用的,都是我妈在那种环境赚钱买的,我没觉得我妈丢人。”

  金旭连忙摆手:“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们都下过乡,干过脏活累活,不就是受不了那种生活才回城的吗?你明明可以过更好的生活,何必为了你妈一句话,就毁了自己?”

  李沐越听越烦:“首先我回城不是为了我自己,是为了我爹妈,他们老了,需要我照顾,再有工作不分贵贱,我要是没接触过最底层的制药过程,以后很难明白中药这一行的艰辛,我想得你不懂。”

  李沐这么说已经很留面子了,要说钱他现在比金旭有钱得多,即便是张峰,如果没有爹妈当靠山,李沐能拿钱砸死他,可他知道赚钱的艰辛,更明白做任何事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都得循序渐进。

  这一点上金旭跟丁贺比简直就是个幼儿,生活在襁褓中,连打雷下雨都能吓哭的幼儿。

  金旭明显能感觉到李沐的态度,满脸委屈,眼圈都红了,李沐叹了口气。

  “你没必要替我操心,我是男人,赚钱养家是本分,我能给你的不会比任何男人少,但你要明白,日子是要过的,不是靠梦的,进了象牙塔也不都是王子公主,咱们还都是百姓。”

  气氛明显尴尬起来,金旭低着头不再说话,李沐无奈地摇摇头,换上一条牛仔裤,还配了件t恤和旅游鞋,这种装扮跟金旭很搭,但在吉春却很少见。

  收拾干净的李沐帅气而又体面,金旭看着眼都直了,这才是她心目中的王子。

  骑上摩托车,带着金旭先去了东市场,他买的房子已经扒了,原址已经阔成了马路,就在道路两侧,不少新楼已经开始打地基。

  李沐指着热火朝天的工地说道:“很快就能成为吉春炙手可热的商圈,这里买上几个门市,租出去这辈子都不用上班了。

  可你想买得有钱,钱得自己去赚,要是指着上班攒钱,这辈子也买不得起。

  这次羊城之行我明白一个道理,这世界最不值得可怜的,就是懒人和穷人,你懒才会穷,靠等靠要只能不让你饿死,绝不可能让你富足。

  羊城即使是百万富翁也很低调,穿得很普通,甚至也骑着二八大杠,因为他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流血流汗赚的,他知道这钱来得不易,他会把每一分钱都用在挣钱上。

  这就是南北方的差异,北方人让共和国长子这个称呼惯坏了,早就丧失了当年艰苦奋斗的精神,变成了混日子的寄生虫。”

  金旭惊讶地看着李沐,李牧这番话极其偏激,简直一竿子打死一大片,并不是所有北方人都那样。

  其实李沐也不是觉得所有北方人都懒,是被金旭的公主病气的,明明是丑小鸭,还没当上公主呢,这谱先端上了,以后的日子还能好好玩耍了吗?

  其实李沐说得没错,赶上吉春第一次大规模城市基建,这时候能瞄准机会出手的,都不是普通的上班族。

  有些家有祖业,上辈子留了房子或者留了财产,算是继承了祖先的恩德。

  再有就是一直倒腾小买卖的,攒下了点钱赶上好时候自然不会含糊。

  上班族还真没几个能拿出那么多钱的。

  金旭一问门市房的价格,立刻就闭上了嘴,这个价格她根本不敢想,即使她上了班一个月也就几十块钱,一辈子也买不起门市房。

  这下子她看李沐的眼神再次充满了敬佩,因为他知道,李沐就在长沙街买了个门市,如果他跟李沐结婚,那这一切就跟她有关系了。

  从东市场李沐又领着金旭去了马市,看着一个个买菜的农民,金旭满脸羞愧,她几年前一样也是农民,没想到进城没多久,她整个人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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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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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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