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秦,从废太子开始>第207章:人家姓金,喜欢黄金
  大周王朝,三月二十七日。

  迎着一轮朝阳,秦毅迈着威严的四方步,踏出了考场。

  过去这半个月里,他先是参加文试,又是参加武试,确实很累。

  但相比于身体上的疲惫,秦毅在精神上,却是亢奋的。

  因为,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秦风会在密信里写明,让他参加这次科举。

  按大周王朝的惯例,科举的流程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

  童试过了,成为秀才,就可以参加乡试。

  过了乡试,成为举人,才能参加会试——当然,有背景的人,比如像秦毅这种,可以直接参加会试。

  会试合格,成为进士后,才能参加殿试,由皇帝出题,取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

  秦毅天生勇武,但他真正开始认真读书,却是来到大周王朝之后。

  毕竟,在这里当质子,凡事以隐忍为主,他不可能闲着没事儿,就显露自己的勇武,所以他只能以读书来打发时间。

  短短几年间,四书五经,兵法韬略,乡野传记,小说志异……但凡他能搜罗到的书,全部都看了个遍。

  秦毅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但他的记忆力非常好,一本书但凡被他看个两三遍,就能记个八成左右。

  想彻底记全,那得多看几遍。

  直到一个偶然的机会,秦毅遇到了李元昊,被后者所欣赏,并收为弟子。蜀南文学

  也是从那之后,他才开始接触策论、诗词歌赋这些东西。

  李元昊也是文武全才,又是大周王朝的兵部尚书,有他亲自教导秦毅,秦毅想不成才都难。

  所以,无论经义、策论、赋诗,秦毅样样精通。

  哪怕没有任何背景,让他一路从秀才考到殿试,能不能做状元,秦毅没有绝对的把握,但三甲之内有其名,他信心十足。

  但是,他走进春闱考试后,才得知一个消息——这次科举,和以往不同。

  不考四书五经,也不考八股文章做得怎么样,考的反而是以算学为主,其次就是各项被正经读书人视为“奇技淫巧”的东西。

  最后题目,更是只有一句话:如何富国强国?

  难吗?

  很难!

  在考场那几天里,秦毅每天都能听到,很多人都被难哭了。

  他们从小学的,就不是这些东西啊!

  好不容易考上秀才、举人,千里迢迢的赶到京城参加会试,怎么突然一下子,这卷子上的题目,全是自己看不懂的东西?

  这还怎么考?

  有的人哭了,有的人晕了,甚至还有人直接就疯了。

  但是,秦毅却对此很兴奋。

  因为他透过这份卷子,隐约能看出两个字——改革!

  秦风,大周王朝的摄政王。

  姬冰雁,大周女皇。

  这两个人,要改变这个国家!

  说真的,秦毅对于机关术、算术这些东西,算学在兵法中至关重要,所以他自认精通,可机关、物质成分这些,他只能说略懂。

  但秦毅对此却并不担心,因为他已经懂了——就算他在这卷上乱写乱画,最后的文状元,也只会是他!

  因为不论是秦风,还是姬冰雁,都需要在这大周王朝之内,有一个他们都能信得过的人,来扛起“改革”这面大旗,成为门面人物。

  而这个人,除了秦毅,还有谁更合适吗?

  没有!

  但文状元可以暗箱操作,武状元这方面,就没那么容易了。

  所以,在这后半个月里,秦毅是凭自己的真本事,一路考下来的。

  初场试武艺,内容包括马步箭及枪、刀、剑、戟、拳搏、击刺等法。

  第二场试营阵、地雷、火药、战车等项。

  第三场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悉者言之。

  第四场,各自统兵马一千,互击之。

  秦毅四场连胜。

  所以,当他走出考场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知道,武状元非他莫属。

  望着天空那轮冉冉升腾的朝阳,秦毅的眉头忽然微微一皱。

  “也不知道,老十在草原,现在怎么样了?”

  ……

  “不怎么样!”

  一片苍茫无垠的广袤草原上,如今已经入乡随俗,换上一身纯正皮草的秦亥,一脸无奈的坐在自己的营帐里,正在对着郭胜叹气。

  “我说郭公公啊,我嫂子可是大周女皇,我大哥可是堂堂摄政王,我作为他们的亲人,现在是要参加草原金帐王庭长公主,我心肝小宝贝金若雪的生日宴,你准备的这些礼物……含金量有点低啊。”

  摆在秦亥面前的,是整整一箱的珠宝玉器。

  如果放在以往,面对这些东西,秦亥会很不客气的统统笑纳,顺便再从中挑选几件中饱私囊。

  但是现在,秦亥却是一脸的嫌弃。

  “郭公公,这段时间我可不是白混的,金若雪她可是姓金的,黄金的金,所以她喜欢的是黄金,我需要的也是黄金,大量的黄金,不是这些……哦对,是二氧化硅,你明白吗?”

  “……”

  秦亥说的这些,郭胜很明白。

  但与此同时,他也很无奈。

  谁能想到,草原的金帐王庭去年发现一座玉矿,这些玉器在这里,已经不值钱了呢?

  可是,一看到秦亥那张有点欠揍的面孔,郭胜就有点想在这张脸上抽两巴掌。

  你的节操呢?

  刚来的时候还说什么:男子和亲,奇耻大辱!

  结果,一到金帐王庭,一见到长公主金若雪,你怎么就好意思觍着脸,直接上去拉着人家的手喊姐姐?

  她可比你还大五岁呢!

  女大五,赛老母,你没听说过这句话吗?

  但更让郭胜三观尽碎的还在后面——短短不过五天时间,秦亥竟然还真的就和金若雪勾搭上了。

  明明两人之间的接触,全部都发生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可郭胜硬是没看明白,这俩人是怎么看对眼的。

  没下药、没灌酒,就是说说话、聊聊天,两人之间就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在草地里打了半个时辰的滚……从那以后,秦亥就经常偷偷摸摸的往金若雪的帐篷里钻。

  算了!

  我一个老太监,不懂这些……也很正常!

  “唉!”

  就在郭胜有些郁闷的时候,秦亥又骚包的一撩头发:“拿不出金子……看来,为了大周王朝的和谐、稳定、繁荣,我也只能再次牺牲一下,我这该死的魅力了!”

  “……”

  听到这番话,郭胜的手心忽然有点痒痒。

  这死孩子,真的很欠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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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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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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