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改嫁>第120章 不能陪你过元宵了
  两个孩子的事儿?

  孙兴旺和王淑娴更懵了,俩孩子能有啥事儿啊?

  “老孙,淑娴,恬恬对我们家正清的心意,我是看在眼里的,恬恬懂事乖巧,长得又好看,咱们两家也算是门当户对,都说处对象是两个人的事儿,但是结婚就是两家人的事儿,正清呢现在被那个温兰迷了心智,对于他们俩,我们全家都是持反对意见的,所以你们也放心,正清那边我会好好劝劝的,今天恬恬闹了这么一出,我也看得出来她对正清的真心,你们回头也别怪恬恬,咱们扪心自问,是不是都觉得正清和恬恬很是般配?”

  赵雅兰说了一大溜,算是表明了自己的立场,王淑娴和孙兴旺的思路也被赵雅兰带跑偏了,他们也不由得开始去想刘正清这个小伙子,高大帅气,工作体面,家世背景也好,个人工作能力强,带领的班级考上大学的是最多的,这样的小伙子给他们当女婿他们能不乐意吗?当然乐意。

  可是,现在这事儿就是这么的寸,人家有对象啊,赵雅兰看着孙兴旺夫妻俩脸上的表情变化,把他们心里的想法也猜了个七七八八。

  “其实咱们双方都是看好这俩孩子的,我觉得啊,咱们都是做父母的,都是想要为了孩子好,你们放心,正清那边我会好好劝劝的,等他整明白了,到时候三媒六聘正儿八经的上这儿来把恬恬给娶回去!”

  赵雅兰来到孙家,自己一个人说了一大通,直到离开,孙兴旺和王淑娴两人都没有整明白,这算是来孙家干啥来了?表心意来了?

  从孙家出来,赵雅兰脸上的笑容立马就收敛了,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眼神里充斥着怒意,她恨啊,恨自己儿子的不懂事,放着孙恬这样优秀的女孩子不要,非得去找个二手货还带着个拖油瓶,她更恨温兰,仗着自己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就肆无忌惮地勾引自己儿子,把自己儿子迷得神魂颠倒。

  她拽了拽自己的拳头,自己儿子那边说不通,那就换个角度从温兰身上入手。

  赵雅兰一路往回走,一路心里想着什么时候去找温兰,该说些什么才能让温兰主动退出,同时她还要尽可能的去撮合自己儿子和孙恬,两人不接触哪里能产生感情呢?

  到家时,刘正清正在房间备课,马上开学了该准备的东西是要准备起来了。

  母亲对于他感情上的过度干涉让他无奈,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去跟母亲交流,别的方面,母亲做事都十分有涵养,有尺度,但是这件事上,他觉得母亲时不时地就会蹦跶一下,让他十分困扰,当然他压根就不知道自己母亲在孙家说的话,要是知道了估计也就不只是困扰了。

  “正清,后天就是十五了,晚上我们全家去灯会逛逛!”

  刘正清一愣,母亲一向对于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兴趣,怎么这一次这么积极,不会又有什么阴谋吧,看出儿子的疑虑,赵雅兰笑道:“我们一家人好久没有出去逛过了,上回逛灯会还是你四五岁的时候,一晃都二十多年过去了,今年你爸也不加班,你姐一家也回来,咱们一起出去。”

  赵雅兰看向儿子的目光中透着慈爱,让刘正清一时间没有办法去计较母亲之前的所作所为。

  “可是我已经约了温兰,要不......”

  话还没说完,赵雅兰原本慈爱的脸上就瞬间挂上了寒霜,“你什么意思?一个温兰比我们一家人都还重要?我告诉你,我不喜欢她,你要是让她跟我们一起去,那我就不去了,不影响你们的好心情。”

  刘正清知道自己的母亲不喜欢温兰,如果自己执意要去陪温兰,或者把温兰跟自己家里人凑在一起,只会让自己母亲更加讨厌温兰,为了长远考虑,他只能决定这个正月十五不陪温兰一起过了。

  知道刘正清的想法后,温兰心里虽然有几分失落,但是却很理解,自己跟赵雅兰的关系很是尴尬,刘正清因为自己已经跟他母亲有了嫌隙,自己要做的不是任性,而是理解。

  “你好好陪陪叔叔阿姨,他们平时工作那么忙,难得能有时间一起出去玩,我自己也可以逛的,不用顾及我!”温兰的眼睛很是清澈,里面仿佛有一汪清泉,她平时话不多,但是说的话总是让刘正清感觉到舒心。他摸了摸温兰的脑袋,在她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

  没有刘正清陪伴的元宵节,少了一分热闹,多了一分清闲。

  早早地吃过晚饭,温兰带着孩子前往老街。今天的她穿了一件米黄色的鸭绒服,下身穿了一条紧身的牛仔裤,将她的好身材完美地勾勒出来,从大山里走出来已经一年了,她的穿着也不再局限于蓝色大棉袄,也会跟着城里的女孩儿打扮,毕竟她的工资已经完全可以让她的生活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小希望也穿了一件鸭绒服,戴了一个老虎帽子,蓬松的鸭绒服将他的腿衬托的更短,走起路来就跟小肉团在往前滚似的,更加可爱。

  母子俩的出现在老街上引来了不少的目光,因为温兰实在是太漂亮了,要不是她身旁牵着的孩子,孩子还喊她妈妈,别人压根就看不出来这个女人生过孩子。

  八十年代,爱漂亮的姑娘已经开始化妆,可是温兰这张素面朝天的脸在各种花灯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的娇美动人,一路上多少男人的目光在温兰的身上停留。

  刘正清一家也是吃完饭就倾巢出动,刘正清原本是一身粗布棉衣,压根就没想过要打扮,愣是被赵雅兰给扒拉了下来,换上了一件体面的羊毛大衣。

  海军蓝的羊毛大衣穿在刘正清身上让他的身高愈发挺拔,用英姿飒爽来形容真是一点都为过。赵雅兰围着刘正清走了一圈又一圈,十分满意自己挑的这件衣裳。

  “妈,去逛个等会需要穿这么正式吗?”他无语。

  “嘿,出去玩当然要穿好看一点!穿得好看心情也好!”赵雅兰很是坚定。

  一家人呼呼啦啦地往老街去,今天逛灯会的人不少,一眼望过去,全是人头,卖灯笼的,卖小吃的,猜灯谜的,吆喝声混杂着食物的香味,倒是十分有烟火气。

  有个卖面人的小摊生意很是不错,刘正清穿过人群,捏面人的小贩面前插了好些成品,色彩鲜艳,惟妙惟肖。

  “小伙子,要不要捏一个?想捏什么都行!”小贩热情地招呼着刘正清,“小动物三毛钱,人物五毛钱。”

  “给我捏个小狗吧!”刘正清爽快地从口袋里掏出三毛钱,他还记得希望最喜欢小狗了,在路边看到狗狗都要去摸一摸,真的小狗没有办法养,捏个小狗让他乐呵乐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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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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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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