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逍遥小神捕青山墨客>第103章:以诗换马
  就在李天顺远远看着十三哥……哦不,是胡伦发笑时,马行的伙计已经把刚才发生的事向胡伦讲了一遍。

  “什么,这是遇到侠义之士了,快带我去。”胡伦道了句,跟着伙计向李天顺这边走来。

  当他看到那张熟悉的面孔时,顿时小眼睛里就是一亮。哎呀一声叫道:“这不是李公子吗!”

  “胡兄安好?”李天顺对着他拱手施礼。

  “安好,安好。”胡伦忙笑着拱手还礼道:“没想到替我马行解围的竟然是李公子,多谢多谢。”

  “没什么,举手之劳。”李天顺说的轻描淡写。

  可胡伦却不这么想,看了眼那七八个鼻青脸肿的混混,惊愕之余,下意识问旁边的小伙计:“你说他们都是被李公子打的?”

  也不怪胡伦这么问,他不信李天顺能一下子打这么多人,这小子不是读书人吗?

  “是啊掌柜的,李公子的武功可高了,三下五除二就把他们全撂倒了!”小伙计说这话时脸上全是敬仰的神情。

  胡伦眨了眨小眼睛,依然用难以置信的口吻看向李天顺问道:“李公子,难道你们翰林院还教武功?”

  你们翰林院……听到这话,地上那几个混混都是一愣,脸上出现惊恐的神情。

  倒不是因为他们怕再挨打,是没想到打他们的竟然是翰林院的学子。

  要知道,这些翰林院的学子们可是得罪不起的,据说个个都是有背景的人,而且以后都是做大官的料。

  “翰林院不教武功。”李天顺对胡伦笑道,顺便解答了他的疑惑:“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就是京兆府的捕快。”

  胡伦一怔,笑了起来:“原来李公子是文武双全,真是没想到,没想到。”

  听到这话,几个混混更加惊恐,没想到他们一下子把文的和武的都得罪了,这下牢饭是吃定了!

  那个当老大的汉子更是浑身一哆嗦……我去,今天出门没看黄历,遇到这么个硬茬!

  忙抹了把脸上的马粪,冲着李天顺央求道:“这位李公子,是我瞎了眼有眼不识泰山,不应该讹人,您就放我们一马吧!”

  “对对,李公子您就放我们一马吧。”

  “是呀,我们再也不敢了!”其他几个混混也哀求道。

  李天顺也不理他们,看向胡伦问道:“胡公子,他们是在你的马行里捣乱,怎么办你说了算?”

  别看胡伦不学无术,但在人情世故方面却是个老手,知道这时不能托大,笑道:

  “按理应将他们送官,不过既然李公子就是捕快,那我听您的。”

  ……看来这小子也不是不学无术,李天顺道了声“也好”,走到那个汉子身前,捂着鼻子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人常二,没大名。”

  “你可知罪?”

  “知罪,知罪,小人知罪。”常二忙道。

  李天顺凝视他良久才道:“既如此,给被打伤的伙计留下些银子做医药费,然后就可以带着你的人走了。

  记住,以后在敢做这等敲诈勒索之事,新账旧账一起和你算!”

  “小人知道了,多谢李捕快,多谢李捕快。”

  常二没想到李天顺会这样轻易放过自己,忙和另几个混混把身上的钱都掏了出来,凑出六两碎银子还有几吊钱,双手捧着给了那个被他们打伤的伙计。

  “李公子,小人的伤不重,用不了这么多。”伙计看向李天顺道。

  “拿着吧。”李天顺笑了笑。

  伙计看向胡伦……也难怪他不敢收,这些钱可是相当于自己小半年的收入。

  胡伦道:“李公子让你拿着你就拿着。”

  “可是东家,这、这也太多了……”

  胡伦笑着提醒:“多的你不会请弟兄们喝酒呀。”

  “对呀!”伙计忙看向刚才帮他的几个同伴:“多谢几位老兄,过两天我安排。”

  “好啊!”几个伙计都笑了起来,气氛相当融洽。

  这边,李天顺还不失时机对常二展开了思想教育工作:“你看看人家,同样都叫弟兄们,性质却是天壤之别。

  去吧,带着你的弟兄们干点正当营生,一样能发家致富,明白吗?”

  有句话说的好,叫‘只有打痛了以后才会真正反思’,看着眼前这般场景,常二还真有所触动,对着李天顺千恩万谢,带着手下人出了马行。

  看着他们消失的背影,李天顺笑了笑。

  之所以放过常二是有原因的,一来这只是个小治安案件,就算把他们押送京兆府,最多也是罚些银子,关几天了事。んτΤΡS://Www.sndswx.com/

  如今让他们赔了钱,就没必要再把他们送进去吃牢饭了。

  二来自己也把他们打得够呛,如果再把他们送进去就真的要结仇了,虽说自己不惧这些小混混,但冤家易解不易结的道理李天顺还是懂的。

  于是,一场讹人风波就此平息。

  就在李天顺准备买了马就告辞时,却被胡伦一把拉住,左一句天顺兄右一声天顺兄,叫得那叫一个亲,还当即表示,要把李天顺看中的马相赠。

  他是打心里佩服这位李公子,不想错过结交的机会。

  要知道这种快意恩仇、能文能武、还能讨女人欢心的大侠做派,正是他一直追求的做人目标,只是自己没这两下子。

  哪知李天顺却摇摇头,指着马圈里的小母马道:“银子还是要给的,不过我决定买这匹。”

  “没问题,不过银子我是不会收的。”胡伦道。

  “那不行。”李天顺边说边从怀里取银票。

  这不是占便宜的事,他不想欠胡伦这个人情。

  “不行不行。”胡伦一把按住了李天顺的手,小眼睛一转道:“不如这样,我有一个想法,请李公子为我们马行作诗一首,用诗换马如何?”

  “用诗换马?”李天顺微微一愣。

  “是啊。”胡伦笑道:“天顺兄的诗词可谓是千金难求,用诗换马,那可是我占了大便宜,天顺兄不会驳我的面子吧?”

  “奸商!”李天顺看着胡伦骂道。

  矮了骂的胡伦不但不恼,反而还觉和李天顺是越来越投缘,哈哈大笑道:

  “天顺兄果然好眼力,我这个人干啥啥不行,就剩这点儿做买卖的本事了。”

  李天顺也被这货的实在劲儿逗乐了,想了想道:“也好,请胡兄叫人执笔,我这就做诗相赠。”

  胡伦大喜,忙叫人取来笔墨伺候着,刚才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也纷纷好奇的围了上来。

  李天顺沉思了一下,便有了白嫖的诗句,那就是陆游的那首《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

  要问为何想到了这首诗?

  一来这首诗里没有卿卿我我,没有无病呻吟,还充满着一种豪迈向上的风格,二来这是自己唯一知道的一首关于马的诗。

  当然,诗的名字还是要改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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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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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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