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七零:我是糙汉的心尖宝>第三十三章 再临黑市
  “这病,真要治得花多少钱?”

  武盛骞直白地问。

  陈莲花夸张地说:“哎呦,那可就多了。治疗这个病的药哇机器啊,那都是洋玩意儿,从外国进口回来的。真想治啊,没这个数,下不来!”

  她说着,就比划了五根手指。

  “五百?”

  武盛骞问道。

  那年代,城里人一个月工资才四五十块,羊场里的工人也就二三十。五百块钱,在大伙眼里已经是巨款了。

  可陈莲花摇着头说:“五百只够个零头,要五千!”

  这个数字,着实让武盛骞吃了一惊。

  陈莲花看到了他诧异的神色,趁机说:“咱们是老乡,一个村里这么多年,也和亲人差不多了。作为过来人,我得劝你一句了。天涯何处无芳草,小甜这个病呀,花钱可太多了,咱们一般人怎么遭的住?依我看,反正你们还没扯证,不如……”

  她在外头说着话,杨青青就隔着一扇门,在院子里偷听。

  杨青青兴奋极了,巴不得武盛骞立刻给出答案,会甩了杨小甜。

  可是,都没等陈莲花把话说完,武盛骞就已经冷冷地打断了她:“我认准了她,她早就是我媳妇了,废话少说。”

  说完,他转身就想走。

  陈莲花巴巴地追上去,还想说服他:“大疤呀,我真是为你好。小甜这个病,要治,就得流水一样花钱。不治呢……你说你血气方刚的,还能娶个花瓶回去干看着?咋都不合算呐!不如你……”

  “闭嘴!别逼着老子打女的!”

  武盛骞心里本来就沉重,被陈莲花说得不耐烦,扭头大吼了一声。

  陈莲花吓得一哆嗦,连忙住了口。

  她眼睁睁看着武盛骞走远,才气呼呼向地上啐了一口,骂道:“呸!缺心少肺的傻子,老娘一心为你算计,不识好歹!”

  杨青青也从院里追了出来,不甘地望着武盛骞的背影,气得跺脚说:“杨小甜那贱人有啥好?十几岁就被男人玩过的破鞋,现在还得了精神病,武大哥就是不肯扔了她!”

  陈莲花已经消了气,反过来安抚杨青青:“好了,咱们的计划不是还没完么?这回武盛骞不扔下杨小甜,等过几天,杨小甜可就要扔下他了。到时候,你再去献献殷勤,不正好趁虚而入吗?”

  话是如此,可杨青青还是不甘心。

  因为那样的话,就好像她捡了杨小甜不要的男人。

  不过,看在武盛骞这么好的份上,她忍了。

  武盛骞离开陈家,就来到连大根家。

  连大根住的地方就在羊场旁边,是公家出钱盖的简陋小屋。他在这里住着,顺便给羊场看门,盯着偷羊贼啥的。

  所以,他一般不去羊场干活,都是在家里呆着。

  一见到武盛骞,他很高兴,笑着调侃:“哥,你这几天忙着预备喜事,新郎官忙不够,咋还有空来看我?”

  武盛骞面色沉重,却一点当新郎的喜色也没有。

  他进门就哑着嗓子问:“有烟不?”

  武盛骞瘾不大,平时几乎不抽。

  但有了发愁的事,也会抽上一根,解解闷。

  连大根看他这样,也不调笑了,马上递了一根烟给他。

  武盛骞点燃了,就在烟雾里闭着嘴,半晌也没说一句话。

  等烟抽完了,他也下了决心,张口就说:“大根,你准备准备,过两天跟我出趟门,跑一趟南方。”

  “去南方干啥?”

  “买手表。”

  “那还用去南方?咱县城就有哇。”

  连大根好奇地问。

  武盛骞沉沉地说:“不买,是倒卖。”

  连大根脸色一变,这才明白了。

  武盛骞这是要重拾黑市倒爷的老本行。

  连大根是武盛骞最忠心的小跟班,一向是他说啥,自己就干啥。

  可这一回,他劝起了武盛骞:“哥,你不是答应了嫂子,往后不干这个了吗?靠挣工分吃饭,是苦点穷点,可是嫂子她又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女人,你干啥非得”

  “行了,你就说去不去吧?跟我去,回来分你三成利。”

  武盛骞不肯把杨小甜的病告诉别人,他只是不耐烦地打断了连大根。

  连大根看他满脸坚定,知道自己是劝不住了。

  他点头说:“啥利不利的,我的命是哥你给的,你干啥,我就干啥。”

  “行,够兄弟。”

  武盛骞站起来,拍了拍他肩膀,很快就转身走了。

  他会再度沾染黑市生意,陈莲花一早就算计到了。

  因为除了黑市,再没别的地方,能让他短时间内赚到这么多钱。

  所以,从武盛骞离开陈家那一刻,陈莲花就让杨青青去找李二串,让李二串时刻盯着武盛骞的一举一动,随时举报。

  李二串上回带着面罩,想打杨小甜的主意,差点被武盛骞打死。蜀南文学

  为此,他怀恨在心,所以马上答应了杨青青的请求。

  三天以后,武盛骞就和杨小甜说,羊场派他去外地,让他去买配种用的品种公羊。

  杨小甜还在生他的气,或者,正在慢慢对他失望,就很淡地“哦”了一声,没有再多说半个字。

  武盛骞也有点失望,但又说服自己理解她。

  她是个病人,前几天又被自己的“试一试”给吓着了,冷淡一点也是应该。

  既然她现在不乐意多和他说话,那他也就少烦她好了。

  于是,他憋了一肚子的叮嘱,硬生生吞了回去,啥也没说就出了门。

  武盛骞的反应,在杨小甜看来,就是冷落。

  等他走远后,杨小甜苦笑了一声,摇头自言自语:“我为啥要相信男人对我有真心?呵,傻子。”

  而真正的“傻子”武盛骞,出门后没有马上走,而是拐弯去了不远处胖婶家。

  他这一走,要十天半个月,咋会放心把杨小甜一个人扔下?

  他请求胖婶和刘丫丫,让她们有空就去陪陪杨小甜。还给了母女俩十块钱,让她们给杨小甜买点滋补好吃的东西。不然她天性节俭,一个人过肯定将就吃,舍不得去买贵的东西。

  胖婶母女听了,纷纷夸他心细,又保证一定把杨小甜照顾好。

  武盛骞这才放了心,他带着简单的行李,叫上连大根,就坐上了南下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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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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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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