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肥婆娘跟售货员大打出手的时候,她正坐在自行车前杠上,搂着陆云深的窄腰,将头埋在他的胸前。
自行车后座上,捆绑着他们从京城带回来的东西。
自然不是所有东西都卖掉的。
比如两个人用过的被褥就得带上。
这年头棉花可难得,没有白白把被褥送人的道理。
又不是啥豪门大户。
还有一些江小秋觉得很有纪念意义的东西也没有卖,都扔进空间中的。
风雪天,路面泥泞,陆云深却觉得自己载了全世界,不敢掉以轻心。
一路上倒是无惊无险。
看到家坪村的地界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半左右。
陆云深忍不住按响了车铃。
滴铃铃铃~
声音传得好远好远。
“回来了!回来了!爸!妈!我哥,我嫂子回来了!”
陆巧秀穿着棉鞋,棉裤,大棉衣。整个人看起来圆嘟嘟的。
一边往家里冲,一边嚷嚷。
那奔跑的速度,那满脸的喜悦,像一只肥嘟嘟的萨摩耶。
哦,还是穿着花衣裳的那种。
陆母正在收拾屋子,听见陆巧秀的话,急忙从屋子里走出来。
伸长脖子往院子外面张望。
没看见人,好失望:“人呢?”
“在村口!我,我刚才去秋花姐家,看见的……”萨摩耶,哦,不,是陆巧秀喘着粗气,脸上却是笑着的。
“你去,烧热水!”陆母一声令下。
“好咧!”陆巧秀脆生生应下,直接往厨房钻。
陆母是个急性子,干脆扔下手中的东西,大步地往村口去。
才走了一段路,就看见自己的儿子推着一辆洋车,身后跟了一串看热闹的小孩。蜀南文学
而他的身边,站着一个俏生生的身影。
她戴着雷锋帽,围巾遮挡了大半的脸,远远的,只看见她明亮的眼睛。
陆母看着两个人并排走着,突然就有点眼热。
“妈!”江小秋最先看见陆母,立刻撒开脚丫子冲过去。
吓得陆母心惊肉跳:“慢点,别摔着了。”
江小秋哈哈大笑,冲到她跟前,扑到她怀里。
毫不吝啬表达对陆母的思念:“妈,我好想你啊,特想你做的荷包蛋。”
陆母一听,直接不管自己的儿子了,挽着小秋就往家里走去。
“想吃荷包蛋了是吧?走,家里去,妈给你煮。”
“好!”
看着亲热地走在前面的婆媳两个,陆云深笑笑,推着单车跟上。
一到家,江小秋就看见穿着黑旧棉衣站在屋檐下的陆父。
她脆生生地喊了一声:“爸!”
陆父也红了眼眶:“诶!回来就好,赶紧堂屋去。”
江小秋开心应下,挽着陆母的手走进去。
两口子离开湘市好几个月,尤其是陆云深全须全尾的回来了。
这可让家坪村的男女老少都忍不住跑过来看热闹。
主要是之前陆云深瘸了腿,中间又传出来陆云深在京城治好的事情。
讨论的热度,那可超过了家坪村其他的八卦了。
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人回来,自然都想去看看。
这么一窝哄的人,涌到了陆家的院子。
就看见陆云深好手好脚的在搬洋车上的东西。
这人原本就高大,现在看起来更壮实了。
在这个年代,尤其是南方。
男人人均一米七,女人人均一米五。
陆云深的海拔,在这一众人中,可就很抢眼了。
人群中有人忍不住感慨一句:“之前还以为陆云深要瘸一辈子呢,结果江家那个妹子嫁到陆家,陆云深倒好了。”
有人立刻高声道:“都说江知春是个福气包,我看啊,小秋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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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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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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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七零,替嫁小可怜被糙汉掐腰宠!更新,第271章 我看小秋才是个有福气的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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