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金花和袁大哥两个人的关系其实也不难猜,两个人是夫妻,家里其实还有几块地,平时都是袁大哥在打理。找袁大哥帮忙的人每天都有,但并不是每天都能像今天那么多,而且袁大哥有时候不收费,所以大致收入还是要看地里的收成。早年袁大哥和胡金花的女儿上高中,虽然从小没有接触过专门的学习,但是胡金花的女儿展现出极高的艺术天赋。老师的鼓励逐渐让胡金花的女儿自信起来,她跟家里说要当一名艺术生。
夫妇俩没有觉得学美术就是不务正业,他们反而非常支持女儿的决定,还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支持,给女儿买画纸画笔。他们的女儿也很争气,三年以后的艺考,她以专业课第一的成绩考到了全国美术专业排名第三的学校。考上大学的女儿也很体谅父母,上了大学以后就自己兼职,不跟家里要生活费了,有时候在夜市摆摊画画赚来的钱还能给爸妈买上几件衣服。
为了让女儿没有负担地完成学业,袁大哥在家务农,胡金花跟着几个年轻老乡来到首府市碰碰运气,来之前她们听说了,城里面招那种带孩子的,这种活儿对她们农妇来说还不是得心应手了。
成为月嫂,胡金花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她凑巧找到了一家家政公司,但是对月嫂的资质要求并不高,所以胡金花即使没有像周晶一样的护理师执照也能上岗。一开始的几个雇主都对胡金花非常好,胡金花自己也很注意,带孩子的时候尽量不出错,还爱干净帮家里打扫卫生,获得了很不错的口碑,直到后来遇到了祁克群一家。
晚饭上来了,袁大哥端来了一大盆黄豆炖猪脚,胡金花招呼姚寅笙:“来,尝尝看,这猪都是我们放养在山上的。自从我逃回来之后,我爱人经常给我炖猪脚吃,补身子。”
姚寅笙不客气地夹了一块带着猪皮的肉,“你刚刚说你是逃走的,但祁克群应该不会那么便宜你的,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回忆起那个时候,胡金花的眼睛依然闪烁着喜悦,“那个时候,我只能通过地下室的小窗户看到外面的一点点光景。逃跑的那个晚上,祁克群喝了酒回来对我动手,气消了晃悠悠地走了,以前他离开都会用钥匙把门锁起来,然后把钥匙插在门锁上,可那次他忘记了。他老婆平时不管我,我那天晚上就假装被打得半死了趴在地上,然后趁晚上她们都睡着的时候一点一点爬出来的。那时候我的腿,膝盖已经被打坏了,站不起来,我是一点一点爬,一点一点爬到楼上,再爬到外面去。我忘记我爬了多久,终于爬到了有人值班的保安亭。他们帮忙把我送到医院,一开始他们本来要叫救护车的,但是这样可能会惊动周围的人,我担心祁家发现不对劲,所以没让他们叫。后来他们把我送到医院,又帮我联系了我爱人,我才得救的。”ΗtτPS://Www.sndswx.com/
那是一个多月来,胡金花第一次接触到外面的世界,她被关在地下室里一个多月的时间,快要关成深海动物了,可是祁克群自己大意,放走了胡金花。
“那后来,为什么你们没有报警呢?”
袁大哥这时候气愤地插嘴:“报了!但是那个男人死活不承认,还说不认识我们。我们后来又找了那家家政公司,他们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说跟自己没有关系,我们告状无门,那个祁克群又偷偷给警方塞钱,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不仅如此,那个祁克群还威胁我们,要是我们抓着这件事不放,他就让我们好看。”
“所以你们就回到县里面?”
胡金花点点头,“本来那时候出去,就是为了孩子的学费,后来孩子的学费已经够了,有了这个事我们也不敢待着了,就回来了。”
“但是就这么算了我心里还是咽不下这口气,所以我们在回来之前找到他们,拿到了需要的东西才回来的。”
姚寅笙知道袁大哥说的是什么,祁克群一家的头发和指甲,怎么拿到的,这已经不重要了。姚寅笙继续问:“那你们知道后来,祁克群发生了什么吗?”
“我们只知道一点点,还是听继续在首府市打拼的老乡说的,说他的大儿子好像去世了,家里变得挺惨的。”
“是这样没错,所以他才会找到我的。虽然我也很反感他对你和周阿姨的做法,但这种事已经交给警察处理,而不是袁大哥用咒术报复。”
袁大哥愤愤地切了一声,“交给警察?万一他偷偷塞钱呢?我们没钱也没有人脉,要是他背后偷偷摸摸搞小动作我们肯定搞不过他。既然如此,那我还不如用我的方法出一口恶气。”
“也就是说,祁克群的意外还会一直进行下去吗?”
“对!”
姚寅笙不说话了,可能祁克群当着他们的面儿下跪都没用,但冤冤相报何时了啊?饭桌上安静了,没有一个人说话,越是沉默,姚寅笙越是觉得别扭。晚饭吃过,袁大哥不想留她,姚寅笙走到门口,对胡金花说:“如果让他亲自来呢?现在祁克群已经被警方拘留了,周阿姨家也找到律师维权,他肯定逃不了。如果让祁克群亲自来这里给你赔礼道歉,那诅咒,能解除吗?毕竟这是在滚雪球,意外越来越多就会酿成大祸,果结在袁大哥身上,这也不好过啊。”
胡金花有些动摇了,但自己的男人什么脾气她最清楚,如果真的能说动他,也不会让祁克群一直倒霉五年那么久。胡金花叹了一口气,“我跟他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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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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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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