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1960:迎娶冲喜美娇娘>第513章 迷的要命
  李明清和丁毅到达军区。

  进去就看见有六只军犬老实的趴在那里晒太阳。

  旺财一进去六只军犬纷纷看着它。

  李明清调侃道:“旺财,没想到你的桃花运这么多呢,真是享清福了。”

  “嗷——”

  “去吧,和他们友好的交流交流。”

  旺财一听这话撒欢的跑了。

  丁毅道:“明清,我带你去转悠转悠,让他们沟通沟通,看看能不能配对成功。”

  “应该差不多,六只总有一只可以。”

  “我本来担心旺财到陌生的环境会叫唤,没想到这么淡定,适应能力挺强的。”

  “待在这里一两天还行,要是时间长了怕是得闹腾。”

  旺财成天在山上撒欢的跑来跑去。

  冷不丁的被关起来肯定不适应。

  “就待个四五天,等事成了就送旺财回去。”

  “行,等会回来看看,要是没事我就回县城了。”

  虽然之前李明清也来过这里,但从来没好好转悠过。

  半个小时后。

  李明清去找旺财。

  撒欢了。

  满地蹦跶,跑来跑去,一副求偶的模样。

  让李明清这个老父亲看得哭笑不得。

  不过也让他彻底的放心了。

  “旺财!过来。”

  旺财仍旧在那里转圈圈,没有直接过来。

  又喊了一声。

  “旺财!”

  它这才摇着尾巴飞奔过来。

  李明清蹲下摸了摸它顺滑的毛发。

  “还真是有了媳妇忘了爹啊,在这里待个四五天,我先走了,有事找他。”

  他指着丁毅和旺财道。

  丁毅在一旁看得一头雾水。

  真把它当孩子养了。

  训练回来的士兵专门过来看旺财。

  昨天就在部队传遍了。

  说是弄来一头狼。

  他们以为顶多是只狼狗,没想到啊,真的是一只货真价实的狼啊。

  不过看起来怎么这么温顺。

  看着这么多人,旺财立马警惕的张大嘴巴,露出锋利的牙齿,眼睛泛着绿光。

  它盯着来看热闹的人。

  这时大家才确定是真狼。

  看看这锋利的牙齿,泛光的眼睛盯着人,有一口下来能把人咬死的架势。

  李明清赶紧给它顺顺毛。

  旺财这才渐渐地把一身杀气隐藏起来。

  真的是杀气。

  丁毅对旺财的表现非常的满意,这样孕育的下一代一定也会机敏英勇。

  “明清,我送你回去吧。”

  “别忙活了,我坐车到县城挺方便的,旺财就交给你了。”

  “放心,五天过后给你完好无损的送回去。”

  李明清刚到车站正好有一辆去县城的车子起步。

  来的早不如来的巧。

  刚刚好上车就出发了。

  一个来小时安全到达县城。

  他回供销社的时候,周明正坐在那里发呆。

  一看见李明清立马精神了。

  实在太好奇他去干什么了。

  “明清,你干啥去了?”

  “没干啥,去了一趟省城。”

  “省城?一来一回还挺快的,真不知道你是啥人,钱经理对你还真是宽容。哎,我在这里上班这么多年却没有这个待遇。”

  周明真的是羡慕嫉妒恨。

  人比人气死人。

  “看样子你在我不在的时候打小报告了。”

  李明清说的跟今早晨吃了什么饭一样自然。

  搞得周明有些慌张。

  这人还是几年如一日,有啥说啥。

  临下班时。

  朱义伟拎着两个大袋子过来。

  乐呵呵的道:“明清,我请你到隔壁的饭店吃一顿。”

  “那倒不必。”

  虽然到了下班的时间,但周明竖起两只耳朵不愿意离开。

  想听听到底两人说的是什么事。

  “周明,站着干什么,平常下班那么积极,现在倒是跟老娘们似的想听墙角。”

  这话说的周明一脸尴尬。

  “咋说话的,我只是在找东西。”

  他慌乱中拿起饭盒就走了。

  朱义伟道:“太感谢你了,自从你给我针灸,我的病就没再发作过,吃嘛嘛香,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也是你自己心态好。”

  平常人得了“羊癫疯”这个病只怕是会郁郁寡欢,觉得生活无望。

  但他仍旧是该上班上班。

  就算发病了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仍旧抬得起头。

  就冲这份坦然乐观病也好治。

  “不不不,还是你医术厉害。”

  朱义伟恨不能给他磕一个。

  这糟心的病可算是得到缓解了,不会发病的那么频繁。

  他把两袋子放在李明清的后车座上。

  “一袋是吃的,一袋是衣服。我听兴国说你家有三个孩子,也不知道买的合不合适,不过我是根本服务员的推荐年龄买的,应该大差不差。”

  “这也太客气了。”

  “没事,对了,这是这一顿时间的治疗费。”

  朱义伟从里兜里把一沓厚厚的信封拿出来。

  李明清摆了摆手道:“你这也太多了。”

  “多啥啊,以后还得继续来你这里治病呢,快拿着,要不然我都不好意思麻烦你。”

  “以后每个月来一趟就行。”

  “好嘞。”

  朱义伟原本还要请他到隔壁饭店吃饭的。

  但被李明清拒绝了。

  还是回家老婆孩子一起吃吧。

  ——

  “媳妇儿,我回来啦。”

  “刚刚小哲还说要到外面去接你下班呢,刚想去你就回来了。”

  孙佳雪温柔的说道。

  “那没关系,等会我领兄弟俩出去转悠一圈。”

  她看着车子上的两大袋子,问道:“怎么买了这么多?”

  “别人送来的感谢礼。”

  沉甸甸的两大袋子。

  到屋里,打开袋子。

  小宏和小哲看得两眼放光,有塑料的小汽车。

  而且还是两个。

  兄弟俩一人一个。

  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看小汽车。

  还有一件好看粉嫩的呢子外套。

  一看大小就知道是给妞妞买的。

  妞妞写完作业从房间里出来,拿着一个本子过来,问道:“爸爸,这题不会,我看了得有十分钟了。”

  “来,我瞧瞧。”

  李明清看完之后立马给出思路。

  她听完之后恍然大悟的坐在那里把最后一道题写完。

  “来,这是你朱叔叔给买的衣服试试合不合适。”

  “哇塞,真好看,又可以气王娜娜了。”

  听见这话李明清哭笑不得。

  看来真的和王娜娜犟上了。

  “闺女,她还找你麻烦呢?”

  “那倒没有,只不过每次看见我都会斜楞我一眼,搞得我欠她的钱一样,蛮搞笑的,就想气气她。”

  自从上次王红星被李明清收拾了之后就老实了。

  连带着王娜娜也消停了一番。

  没有以前那么剑拔弩张但仍旧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

  孙佳雪笑着嘱咐道:“在学校可不能打架。”

  “妈妈,我才没打架呢。”

  “好,要是有人欺负你可得和我们说,小姑娘可不能被欺负。”

  一家人正要吃饭。

  李明利和张梨花带了两斤肉过来。

  “大哥,大嫂,快进来坐。”

  “本来没想来的,不过今天下班早就过来串串门。”

  “来的正是时候洗洗手坐下吃饭。”

  “来的早不如来的巧,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李明利过来是在厂子上班的时候听到有人说李明清的事。

  拿钱修路。

  他倒是不怀疑,确实是李明清能干出来的事。

  今天有时间特地过来看看。

  “明清,听说你给村里修路?”

  “哪里是我给村里修路啊,是县里建设农村,给村里修路。我只是手里有几个闲钱顺便拿出来。”

  “这不就是你给村里修路嘛,没钱也修不了。”

  李明利说的满脸自豪。

  因为李明清做的事他脸上有光。

  在厂子里的工友对他都是客客气气的。

  真的是沾了李明清的光。

  就因为这样,他年前很可能升职,成为小组长。

  要往管理层走。

  相对应的工资待遇也会涨。

  换成谁也得高兴的要命。

  “大哥,这话可不能乱说,可别传着传着真传成我给村里修路了,这大好事我可担不起。”

  “行,我不乱说。”

  张梨花笑呵呵的道:“佳雪,你们可真是闷声干大事啊。”

  “大嫂,说实在的,我也是前两天刚知道。”

  “真的啊?”

  “是啊,前两天回村才知道的。”

  “要不然明清能成大事呢,看看,人就是能沉得住气。这要是我早就宣传的所有人都知道了。”

  见夫妻俩夸个不停,李明清连忙道:“快吃饭吧,饭菜要凉了。”

  吃过饭后,天已经暗下来了。

  李明利和张梨花待着这里聊了一会儿才回去。

  两家住的其实不算近。

  但走路也就二十来分钟。

  “明天我们不上班,打算回村看看,你们要是带什么就说,我顺便捎回来。”

  “啥都不缺。”

  结果,李明利从村里回来就给捎过来小半袋红薯。

  李老婆子在家把红薯处理的干干净净的。ΗtτPS://Www.sndswx.com/

  就差放在盆子里水洗一遍了。

  ——

  修路工程进行的如火如荼。

  看情况再过两天就全部修好了。

  现在大路上不能走人,各个村的乡亲们非常自觉的走路的旁边,或者走小路。

  谁都不想把刚弄好的宽敞大路给糟蹋了。

  竣工这天。

  丁绍和报社的几个人下乡报道。

  回来的时候没有直接回报社。

  而是来找李明清。

  大家都是熟人,直接开门见山,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

  “明清,来,站好,我们拍张照片用作封面。”

  “啥玩意啊,怎么又拍封面。”

  李明清疑惑道。

  “这不是大路要竣工了嘛,你做了这么大的好事当然得上新闻报纸。”

  丁绍理所应当的说道。

  听他说这话还有些小骄傲。

  “不是啊,你们别报道我,还是报道县政府吧。”

  周建刚新官上任三把火,最应该大篇幅报道的是他。

  “哎呀,这个板块不归我们管,归我同事管,不会喧宾夺主的。你做了这么大的好事,不为利但名得给你立起来。”

  一起过来的孙雪松点头表示同意。

  “算了,低调点。”

  “那也不用这么低调吧,再说了,这也不是高调,只是让大家认识认识你。”

  李明清无奈道:“基本上都认识我,不差这一次。”

  见他坚持,丁绍几个人就没拍。

  虽然没附上照片但字里行间还是着重把他夸赞了一番。

  隔天。

  周建刚拎着两条大鱼过来。

  “明清,刚从水库里网上来的,大鱼好吃。”

  “你这从哪个水库抓的?”

  “我还真的不知道是从哪个水库抓的,不过这鱼个头大,肯定好吃。这次要不是你修路也不会这么顺利,昨天我还得到了一个锦旗。”

  “锦旗是你应得的,这鱼你也拎回去。”

  “这是我带广大乡亲们谢谢你的,可一定得收下。”

  李明清看着还打摆子的两条大鱼道:

  “说真的,你嫂子也不爱吃鱼,你快拎回家吧。”

  周建刚听他这样说只好把两条鱼拎回去。

  临走前还不忘道:“等明儿个来请你吃饭,可得留着肚子。”

  “算了,明天我有事。”

  “明天没时间,后天有时间吗?我和赵县长想和你商量个事,准确来说是请教你几个问题。”

  李明清有点傻眼。

  真把他当咨询师了。

  关键是他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请教这个词实在不敢当。

  “不是,我估计是帮不了。”

  “你就别谦虚了,走南闯北见了这么多的世面,就是问问,你也别有压力。”

  周建刚大大咧咧的说道。

  他现在搞定了一件大事真的是满面春风。

  一副喜气洋洋的模样。

  又道:“等有空再说,也不是什么着急的大事。”

  李明清不确定的问道:“你们不会是想让我体验当官吧?”

  “确实有这个想法但还是看你自己。”

  “大可不必,这不是有你吗。”

  “不一样,完全不一样。”

  周建刚说完没等他拒绝拎着两条鱼走了。

  李明清在回去的路上仔细的想了想。

  还是算了吧。

  以后还会有特别多的机会的,不差这一时半会的。

  回家他就把这个事和孙佳雪说了。

  “媳妇儿,你怎么想的?”

  “我吗?我觉得按照你真实的想法来就行,不用非得干什么。”

  孙佳雪温柔的宽慰道。

  李明清就是这么和她说的,怎么开心怎么来。

  “媳妇儿,你真好,我怎么娶了这么好的媳妇儿啊。”

  他拉着她的手笑着说道。

  “那要好好爱我哦,像我一样爱你哦”,她说完亲了一下他的脸颊。

  她这一连串的操作把李明清迷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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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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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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