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清带着一家人去火车站前往首都。
三个孩子对于坐火车稀松平常,没有之前那么激动。
甚至趴在小桌上写字看书。
“媳妇儿,咱这三个孩子是文曲星下凡吧,怎么这么勤奋好学呢,根本不用咱们操心。”
“从生下来就好带,别的孩子哭的稀里哗啦,咱们孩子可乖巧了。”
妞妞笑眯眯的道:“是爸爸和妈妈把我们照顾的很好。”
之前小宏和小哲没出生时,妞妞在村里听到不少人吓唬她等以后有了弟弟对她会不一样,会把她丢了或者不管她。
但两位弟弟出生以后并没有变化。
“闺女就是好啊,可真是爸妈的小棉袄。”
小宏迈着小短腿跳下凳子道:“我们也是小棉袄。”
“还小棉袄呢,之前也不知道谁说要等我死,真是孝死我了。”
李明清到现在还没忘。
想起来就特别好笑。
不知轻重的小屁孩。
“爸爸,我们是听村里的奶奶说的”,他委屈巴巴的道。
小哲一本正经道:“没关系的,爸爸,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到时候我给你买一口又大又好看的棺材,我——”
孙佳雪一把捂住他的嘴,训斥道:
“童言无忌,呸呸呸——小哲,不能胡说!”
李明清被他这话逗笑了。
又气又好笑。
“昨天刚教了你们‘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今天就用上了,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该夸你们好学还是把你们揍得屁股开花。”
“爸爸,我说错话了。”
小哲立马认错。
“再有下次你看我揍不揍你,到时候我会找个又长又好看的木棍抽你。”
听到这话兄弟来缩了缩脖子躲在孙佳雪旁边。
孙佳雪轻拍了一下两兄弟的小手。
“以后不能张嘴就说死不死的,记住了吗?”
“记住了。”
“好,去玩吧。”
兄弟俩转身的时候悄悄的看了看李明清。
随即麻溜的坐下看书。
李明清看兄弟俩的怂模样实在装不了严肃。
“真是俩熊孩子。”
火车上的时间过得特别快。
睡了一晚上到次日傍晚便到达首都。
一家人回到之前买的四合院住下。
次日。
李明清他们来到赵宗伟信上留下的地址。
“这是纺织厂分配的房子吧?”
“应该是,赵大哥是纺织厂的主任,分的房子应该蛮宽敞。”
“先进去看看吧。”
赵宗伟拎着公文包出门,刚下楼就看见他们。
“明清,佳雪,你们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没说一声,我还以为你们没空来”,他惊喜道。
“就是再没空我们也得来。”
“来,快进屋。”
他说着从手提包里把要是拿出来。
李明清道:“你先上班吧,我们就是来和你说一声,明天再来喝喜酒。对了,这是我和佳雪在山上挖的人参。恭喜啊,以后就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好日子。”
“心意我收下,但人参万万使不得。”
赵宗伟拒绝道。
太贵重了。
“佳雪把你当大哥,收着吧。”
“对啊,赵大哥你就收着吧,之前你还给妞妞他们寄过衣服,那布料款式可不便宜。”
李明清把木盒递给赵宗伟。
“快拿着,怎么这么墨迹。”
“中午来家里吃饭,我等会买菜回来,让你们尝尝我的厨艺。”
“不用,我们出去逛逛随便吃点就行。”
徐宗伟从兜里拿出来一张大团结给妞妞。
“外甥女,想吃什么就买,舅舅请客。”
妞妞看了看李明清,见他点头才笑着接过:“谢谢舅舅。”
赵宗伟到纺织厂就去找洪玲。
“洪玲,之前和你说的明清一家人来了,是专门来喝咱俩喜酒的。”
“就是你之前在老家村里的妹妹和妹夫?”
“是啊,千里迢迢过来可得招待好了。”
“你不是说有三个外甥吗,亏得你告诉我,要不然连个红包都没准备,住在家里吗?”
“不住咱家,他们在这里有房子。”
听见这话洪玲一时没反应过来。
一分钟后,她不可置信道:“在这里有房子?”
“是啊,之前明清买了一套四合院。”
“四合院?!他们两口子不是一直住在乡下吗?怎么会来首都买四合院?”
洪玲不敢相信。
她以为的村里人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没想到却在首都买了四合院。
他们两口子在纺织厂上班也没买房。
住的还是单位分的房子。
正好两个人在纺织厂一个是主任,一个是组长,申请了两室一厅的婚房。
“明清不是一般人,他还出国,每次来首都都是有头有脸的人请来的,他是能人,厉害的不得了。”
赵宗伟实话实说。
这些他都是在报纸上和上次去李家村打听到的。
“我滴天呢,刚刚我还说初次见面给三个孩子包红包,你这么一说红包钱少了拿不出手啊。”
“那倒不会,不过李明清给了咱一颗百年多的人参。”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什么!”
“今早晨他们送过来的。”
洪玲这下真的抓耳挠腮了。
百年多的人参啊。
要是卖的话那得卖好几千吧。
她没想到赵宗伟还认识这么有能耐又大方的人。
“洪玲,你可别有心理负担。”
“不瞒你说,我现在负担老重了,原本想他们第一次来首都带他们在这里转悠转悠,没想到根本用不上。”
“没事,大家都是实在人,等他们走的时候咱给多买些东西。你爹腿脚不好,明天你把人参切一半给你爹带回去。”
洪玲感动的不得了。
以前他爹在纺织厂上班不小心被机器打伤了腿,每逢阴天下雨就疼。看医生说是后遗症最好弄点补药。
这人参可真是好补药。
其实赵宗伟把人参收下很大方面是为了自个老丈人。
“怪不得我爹天天说你是他儿子,真是有心了。”
“那是必须的。”
下班后,洪玲和赵宗伟一起回去。
两人小心翼翼的打开木盒,人参映入眼帘。
“老赵,头一次见百年人参。”
“我也是第一次见。”
夫妻俩谁也没伸手拿,看了一会就把木盒重新盖上。
——
喜宴当日。
李明清和孙佳雪带着孩子过来。
妞妞和兄弟俩穿着喜庆的衣服,看起来乖巧可爱。
一出现来参加婚礼的老少爷们都被吸引了。
赵宗伟和洪玲两人出来。
胸前带着大红花,喜庆的不得了。
赵宗伟介绍道:“明清,佳雪,这是我媳妇洪玲。洪玲,这是小妹和妹夫。”
“嫂子,新婚快乐,早生贵子。”
李明清祝福道。
洪玲看见一家五口心里震惊的要命。
比她还像首都人。
穿着,气质和长相都是人中龙凤。
这哪像村里种地出来的人啊。
妞妞三个孩子异口同声喊道:“叔叔,婶儿,要喜糖——”
“好好好,来,喜糖。”
洪玲把放喜糖的托盘拿过来,给三孩子的衣兜装满。
“谢谢婶儿。”
“真乖。”
“明清,佳雪,快坐下,饭菜一会儿就上。”
来喝喜酒的基本上都是纺织厂的人。
李明清一个也不认识。
他更没想到在这样的场合会被人认出来。
报纸真是上多了。
“青年,你是李明清同志吧?”
一个男人端着酒杯过来,不确定的问道。
“对,我是。”李明清承认。
“我就说你肯定是,旁边哥几个还说认错人了。真没想到,老赵竟然认识你,我之前在他面前说过你,他愣是没透漏半点。”
赵宗伟端着酒杯过来,乐呵道:“老林,你俩怎么聊起来了?”
“说起这事你可得自罚一杯,我看面熟,靠近一看真的是李同志,你说说你认识怎么也不说一声呢。”
“老林啊,这有啥好说的。”
“说了多有面啊,不过我也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不过你要是说你认识李同志肯定很多人想和你搞好关系。”
老林开玩笑道。
虽说是开玩笑但说的是实话。
说起来李明清的名字那可真是如雷贯耳。
李明清就见好多人看过来。
拿着酒杯过来就要和敬酒。
李明清站起来道:“今天是赵宗伟同志和洪玲同志大喜的日子,来,我们和新郎官喝一个。宗伟,讲两句吧。”
他可不抢这风头。
别人的喜宴敬他酒算怎么回事。
“谢谢同事朋友来喝喜酒,大家吃好喝好,一切都在酒里了,来,干了。”
洪玲过去找孙佳雪说话。
“小妹,饭菜合口不?”
“看看三孩子,大快朵颐,色香味俱全,好吃的不得了。”
“以后要是再来首都可一定要来家里,不瞒你说,爹娘就生了我一个孩子,从小到大就盼着有个妹妹。佳雪,你要是不嫌弃的话我就把你当姐妹。”
“嫂子,说这话就见外了。”
孙佳雪不好意思的说道。
洪玲这么热情她有点招架不住。
她知道没有坏心思,再说了,本来她和赵宗伟就是兄妹,当姐妹就当姐妹吧。
李明清喝完酒端着酒杯过来坐下。
“媳妇儿,宗伟纺织厂的同事太热情,给我哐哐灌了两杯白酒。”
“喝多了吗?要不咱先回去吧。”
她担忧的摸了摸他的额头,怕他喝晕了。
“这点酒对我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上次和周京立喝了得有两斤多也没醉,只是两杯不在话下。”
李明清说完打了个嗝就开始吃菜。
一个小时后,纺织厂的员工陆陆续续的离开。
他们还得去厂子上班。
洪玲的爹娘忙着收拾碗筷。
孙佳雪本来要起身帮忙,却让李明清拉回去重新坐在凳子上。
“媳妇儿,不用帮忙,大冷天的。”
他们是来喝喜酒又不是来当服务员的。
“我就帮忙扫扫地,在屋里不冷。”
“你可千万别帮忙,宗伟和他媳妇也不会同意。”
刚才洪玲那客气样肯定不会让她上手。
李明清站起来道:“宗伟,我们先走了。”
“等一下,明清,想让你帮个忙。”
赵宗伟不好意思的开口。
“什么事?”
“我老丈人腿脚不好,下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见,能不能帮忙看一看?”
“我还以为什么事,这有什么不行的。”
他连忙喊道:“爹!快过来。”
洪父有点跛脚的过来。
要是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
“宗伟,你一惊一乍的干什么呢?”
“爹,这就是李明清同志,医术可好了,让给你看看。”
“我腿这样好几年都习惯了。”
洪父拒绝道。
他看过好多次医生,治标不治本,没多大用。
李明清温和道:“伯父,我就把把脉。”
十分钟后。
“伯父,我先给针灸一次你试试怎么样,本就不是大毛病。”
洪玲和洪母高兴道:“麻烦你了。”
洪家人看他施针看的心惊胆战。
很快膝盖上和小腿处就扎满了银针。
银针上浸入了灵泉水,效果非常好,扎在穴位上很舒服。
“老头子,觉得怎么样?”
“暖烘烘的,一点也不疼。”
之前他的膝盖一直觉得冷风蹭蹭的往里钻。
针灸之后就好多了。
洪父感谢道:“李同志,多亏了你啊,好多了。”
老两口非要李明清留下吃晚饭。
“伯父伯母,真不用,刚吃的还没消化,我们先回去了。”
一听这话洪父和洪母给装了满满一大袋子东西。
水果糖,罐头还有大馒头和大包子等等。
李明清只好把这好意收下。
他们离开后。
洪父道:“没想到他年纪轻轻有这么大的本事,宏伟,没想到你还认识这么大的人物。”
“我认识佳雪,后来才认识的他。”
李宏伟解释道。
洪玲开心道:“佳雪人可好了,别看我们认识时间短,可投缘了。李同志也是敞亮人,他送了一颗人参。爹,等会你拿回家泡水喝。”
“人参?!”
“对,老粗了,看品相就知道很有年份。”
洪父道:“赶明儿你们送回去,人参多贵重,咱们不能要。”
赵宗伟和洪玲互相看了一眼。
他这老岳父向来不贪便宜,早知道就不跟他说了,直接拿人参出来就当买的。
“爹,医生说人参对你身子骨好,明天我去给明清送钱,就当买的。”
“小玲,等会你跟我们回家一趟,这钱我们出。”
“不用,爹,我——”
“你们小两口刚结婚,以后过日子用钱的地方多了,这事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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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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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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