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1960:迎娶冲喜美娇娘>第565章 参加婚礼
  马上到赵宗伟结婚前一周。

  李明清带着一家人去火车站前往首都。

  三个孩子对于坐火车稀松平常,没有之前那么激动。

  甚至趴在小桌上写字看书。

  “媳妇儿,咱这三个孩子是文曲星下凡吧,怎么这么勤奋好学呢,根本不用咱们操心。”

  “从生下来就好带,别的孩子哭的稀里哗啦,咱们孩子可乖巧了。”

  妞妞笑眯眯的道:“是爸爸和妈妈把我们照顾的很好。”

  之前小宏和小哲没出生时,妞妞在村里听到不少人吓唬她等以后有了弟弟对她会不一样,会把她丢了或者不管她。

  但两位弟弟出生以后并没有变化。

  “闺女就是好啊,可真是爸妈的小棉袄。”

  小宏迈着小短腿跳下凳子道:“我们也是小棉袄。”

  “还小棉袄呢,之前也不知道谁说要等我死,真是孝死我了。”

  李明清到现在还没忘。

  想起来就特别好笑。

  不知轻重的小屁孩。

  “爸爸,我们是听村里的奶奶说的”,他委屈巴巴的道。

  小哲一本正经道:“没关系的,爸爸,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到时候我给你买一口又大又好看的棺材,我——”

  孙佳雪一把捂住他的嘴,训斥道:

  “童言无忌,呸呸呸——小哲,不能胡说!”

  李明清被他这话逗笑了。

  又气又好笑。

  “昨天刚教了你们‘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今天就用上了,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该夸你们好学还是把你们揍得屁股开花。”

  “爸爸,我说错话了。”

  小哲立马认错。

  “再有下次你看我揍不揍你,到时候我会找个又长又好看的木棍抽你。”

  听到这话兄弟来缩了缩脖子躲在孙佳雪旁边。

  孙佳雪轻拍了一下两兄弟的小手。

  “以后不能张嘴就说死不死的,记住了吗?”

  “记住了。”

  “好,去玩吧。”

  兄弟俩转身的时候悄悄的看了看李明清。

  随即麻溜的坐下看书。

  李明清看兄弟俩的怂模样实在装不了严肃。

  “真是俩熊孩子。”

  火车上的时间过得特别快。

  睡了一晚上到次日傍晚便到达首都。

  一家人回到之前买的四合院住下。

  次日。

  李明清他们来到赵宗伟信上留下的地址。

  “这是纺织厂分配的房子吧?”

  “应该是,赵大哥是纺织厂的主任,分的房子应该蛮宽敞。”

  “先进去看看吧。”

  赵宗伟拎着公文包出门,刚下楼就看见他们。

  “明清,佳雪,你们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没说一声,我还以为你们没空来”,他惊喜道。

  “就是再没空我们也得来。”

  “来,快进屋。”

  他说着从手提包里把要是拿出来。

  李明清道:“你先上班吧,我们就是来和你说一声,明天再来喝喜酒。对了,这是我和佳雪在山上挖的人参。恭喜啊,以后就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好日子。”

  “心意我收下,但人参万万使不得。”

  赵宗伟拒绝道。

  太贵重了。

  “佳雪把你当大哥,收着吧。”

  “对啊,赵大哥你就收着吧,之前你还给妞妞他们寄过衣服,那布料款式可不便宜。”

  李明清把木盒递给赵宗伟。

  “快拿着,怎么这么墨迹。”

  “中午来家里吃饭,我等会买菜回来,让你们尝尝我的厨艺。”

  “不用,我们出去逛逛随便吃点就行。”

  徐宗伟从兜里拿出来一张大团结给妞妞。

  “外甥女,想吃什么就买,舅舅请客。”

  妞妞看了看李明清,见他点头才笑着接过:“谢谢舅舅。”

  赵宗伟到纺织厂就去找洪玲。

  “洪玲,之前和你说的明清一家人来了,是专门来喝咱俩喜酒的。”

  “就是你之前在老家村里的妹妹和妹夫?”

  “是啊,千里迢迢过来可得招待好了。”

  “你不是说有三个外甥吗,亏得你告诉我,要不然连个红包都没准备,住在家里吗?”

  “不住咱家,他们在这里有房子。”

  听见这话洪玲一时没反应过来。

  一分钟后,她不可置信道:“在这里有房子?”

  “是啊,之前明清买了一套四合院。”

  “四合院?!他们两口子不是一直住在乡下吗?怎么会来首都买四合院?”

  洪玲不敢相信。

  她以为的村里人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没想到却在首都买了四合院。

  他们两口子在纺织厂上班也没买房。

  住的还是单位分的房子。

  正好两个人在纺织厂一个是主任,一个是组长,申请了两室一厅的婚房。

  “明清不是一般人,他还出国,每次来首都都是有头有脸的人请来的,他是能人,厉害的不得了。”

  赵宗伟实话实说。

  这些他都是在报纸上和上次去李家村打听到的。

  “我滴天呢,刚刚我还说初次见面给三个孩子包红包,你这么一说红包钱少了拿不出手啊。”

  “那倒不会,不过李明清给了咱一颗百年多的人参。”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什么!”

  “今早晨他们送过来的。”

  洪玲这下真的抓耳挠腮了。

  百年多的人参啊。

  要是卖的话那得卖好几千吧。

  她没想到赵宗伟还认识这么有能耐又大方的人。

  “洪玲,你可别有心理负担。”

  “不瞒你说,我现在负担老重了,原本想他们第一次来首都带他们在这里转悠转悠,没想到根本用不上。”

  “没事,大家都是实在人,等他们走的时候咱给多买些东西。你爹腿脚不好,明天你把人参切一半给你爹带回去。”

  洪玲感动的不得了。

  以前他爹在纺织厂上班不小心被机器打伤了腿,每逢阴天下雨就疼。看医生说是后遗症最好弄点补药。

  这人参可真是好补药。

  其实赵宗伟把人参收下很大方面是为了自个老丈人。

  “怪不得我爹天天说你是他儿子,真是有心了。”

  “那是必须的。”

  下班后,洪玲和赵宗伟一起回去。

  两人小心翼翼的打开木盒,人参映入眼帘。

  “老赵,头一次见百年人参。”

  “我也是第一次见。”

  夫妻俩谁也没伸手拿,看了一会就把木盒重新盖上。

  ——

  喜宴当日。

  李明清和孙佳雪带着孩子过来。

  妞妞和兄弟俩穿着喜庆的衣服,看起来乖巧可爱。

  一出现来参加婚礼的老少爷们都被吸引了。

  赵宗伟和洪玲两人出来。

  胸前带着大红花,喜庆的不得了。

  赵宗伟介绍道:“明清,佳雪,这是我媳妇洪玲。洪玲,这是小妹和妹夫。”

  “嫂子,新婚快乐,早生贵子。”

  李明清祝福道。

  洪玲看见一家五口心里震惊的要命。

  比她还像首都人。

  穿着,气质和长相都是人中龙凤。

  这哪像村里种地出来的人啊。

  妞妞三个孩子异口同声喊道:“叔叔,婶儿,要喜糖——”

  “好好好,来,喜糖。”

  洪玲把放喜糖的托盘拿过来,给三孩子的衣兜装满。

  “谢谢婶儿。”

  “真乖。”

  “明清,佳雪,快坐下,饭菜一会儿就上。”

  来喝喜酒的基本上都是纺织厂的人。

  李明清一个也不认识。

  他更没想到在这样的场合会被人认出来。

  报纸真是上多了。

  “青年,你是李明清同志吧?”

  一个男人端着酒杯过来,不确定的问道。

  “对,我是。”李明清承认。

  “我就说你肯定是,旁边哥几个还说认错人了。真没想到,老赵竟然认识你,我之前在他面前说过你,他愣是没透漏半点。”

  赵宗伟端着酒杯过来,乐呵道:“老林,你俩怎么聊起来了?”

  “说起这事你可得自罚一杯,我看面熟,靠近一看真的是李同志,你说说你认识怎么也不说一声呢。”

  “老林啊,这有啥好说的。”

  “说了多有面啊,不过我也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不过你要是说你认识李同志肯定很多人想和你搞好关系。”

  老林开玩笑道。

  虽说是开玩笑但说的是实话。

  说起来李明清的名字那可真是如雷贯耳。

  李明清就见好多人看过来。

  拿着酒杯过来就要和敬酒。

  李明清站起来道:“今天是赵宗伟同志和洪玲同志大喜的日子,来,我们和新郎官喝一个。宗伟,讲两句吧。”

  他可不抢这风头。

  别人的喜宴敬他酒算怎么回事。

  “谢谢同事朋友来喝喜酒,大家吃好喝好,一切都在酒里了,来,干了。”

  洪玲过去找孙佳雪说话。

  “小妹,饭菜合口不?”

  “看看三孩子,大快朵颐,色香味俱全,好吃的不得了。”

  “以后要是再来首都可一定要来家里,不瞒你说,爹娘就生了我一个孩子,从小到大就盼着有个妹妹。佳雪,你要是不嫌弃的话我就把你当姐妹。”

  “嫂子,说这话就见外了。”

  孙佳雪不好意思的说道。

  洪玲这么热情她有点招架不住。

  她知道没有坏心思,再说了,本来她和赵宗伟就是兄妹,当姐妹就当姐妹吧。

  李明清喝完酒端着酒杯过来坐下。

  “媳妇儿,宗伟纺织厂的同事太热情,给我哐哐灌了两杯白酒。”

  “喝多了吗?要不咱先回去吧。”

  她担忧的摸了摸他的额头,怕他喝晕了。

  “这点酒对我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上次和周京立喝了得有两斤多也没醉,只是两杯不在话下。”

  李明清说完打了个嗝就开始吃菜。

  一个小时后,纺织厂的员工陆陆续续的离开。

  他们还得去厂子上班。

  洪玲的爹娘忙着收拾碗筷。

  孙佳雪本来要起身帮忙,却让李明清拉回去重新坐在凳子上。

  “媳妇儿,不用帮忙,大冷天的。”

  他们是来喝喜酒又不是来当服务员的。

  “我就帮忙扫扫地,在屋里不冷。”

  “你可千万别帮忙,宗伟和他媳妇也不会同意。”

  刚才洪玲那客气样肯定不会让她上手。

  李明清站起来道:“宗伟,我们先走了。”

  “等一下,明清,想让你帮个忙。”

  赵宗伟不好意思的开口。

  “什么事?”

  “我老丈人腿脚不好,下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见,能不能帮忙看一看?”

  “我还以为什么事,这有什么不行的。”

  他连忙喊道:“爹!快过来。”

  洪父有点跛脚的过来。

  要是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

  “宗伟,你一惊一乍的干什么呢?”

  “爹,这就是李明清同志,医术可好了,让给你看看。”

  “我腿这样好几年都习惯了。”

  洪父拒绝道。

  他看过好多次医生,治标不治本,没多大用。

  李明清温和道:“伯父,我就把把脉。”

  十分钟后。

  “伯父,我先给针灸一次你试试怎么样,本就不是大毛病。”

  洪玲和洪母高兴道:“麻烦你了。”

  洪家人看他施针看的心惊胆战。

  很快膝盖上和小腿处就扎满了银针。

  银针上浸入了灵泉水,效果非常好,扎在穴位上很舒服。

  “老头子,觉得怎么样?”

  “暖烘烘的,一点也不疼。”

  之前他的膝盖一直觉得冷风蹭蹭的往里钻。

  针灸之后就好多了。

  洪父感谢道:“李同志,多亏了你啊,好多了。”

  老两口非要李明清留下吃晚饭。

  “伯父伯母,真不用,刚吃的还没消化,我们先回去了。”

  一听这话洪父和洪母给装了满满一大袋子东西。

  水果糖,罐头还有大馒头和大包子等等。

  李明清只好把这好意收下。

  他们离开后。

  洪父道:“没想到他年纪轻轻有这么大的本事,宏伟,没想到你还认识这么大的人物。”

  “我认识佳雪,后来才认识的他。”

  李宏伟解释道。

  洪玲开心道:“佳雪人可好了,别看我们认识时间短,可投缘了。李同志也是敞亮人,他送了一颗人参。爹,等会你拿回家泡水喝。”

  “人参?!”

  “对,老粗了,看品相就知道很有年份。”

  洪父道:“赶明儿你们送回去,人参多贵重,咱们不能要。”

  赵宗伟和洪玲互相看了一眼。

  他这老岳父向来不贪便宜,早知道就不跟他说了,直接拿人参出来就当买的。

  “爹,医生说人参对你身子骨好,明天我去给明清送钱,就当买的。”

  “小玲,等会你跟我们回家一趟,这钱我们出。”

  “不用,爹,我——”

  “你们小两口刚结婚,以后过日子用钱的地方多了,这事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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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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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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