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1960:迎娶冲喜美娇娘>第291章 知青不和
  李明清拉着李佳雪准备离开麦场,却被周京立喊住。

  “于知青和你打招呼,你怎么不搭理他?”

  “你哪只眼看见我没打招呼了?”

  “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你们关系也没多好,于知青可是首都来的人,我们可不敢得罪他。”

  “是嘛,我看你没少得罪啊。”

  见李明清如此的气定神闲周京立差点跳脚。

  “胡说八道,我和于知青都是来建设乡村,感受青山绿水的,向来团结。”

  这瞎话说的倒是挺溜,跟真的似的。

  当着村里人的面也不能撕破脸,表面话还是要说的。

  于怀智没再说话转身离开。

  话不投机半句多,多说一句都上气。

  刘佳佳不满的说道:“李同志,我们知青不和这下你满意了吗?”

  “呵呵,还真是能往我身上泼脏水,我又不是知青你们不和关我什么事。”

  “要不是你就不会是这副局面。”

  王牡丹忍不住说道:“这是我们知青之间的事,何必扯上别人。”

  “你哪头啊!”

  “别说了,有什么话回知青所再说。”

  赵永梅在旁边也劝道:“牡丹你也少说几句,你和于知青处的不错,多帮着劝劝。”

  李明清见状毫不在意的离开。

  知青就是闹上天也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村长从镇上回来直奔李明清那儿,整个人容光焕发,跟捡了钱似的。

  “明清啊,你说说你一声不响的干了那么大的好事,怎么半个字也没说呢,要不是镇长告诉我还被蒙在鼓里呢。”

  “村长叔啊,先喘口气再说。”hτTΡδ://WωW.sndswx.com/

  李明清还贴心的给端了一杯水给他。

  他大概是知道村长因为啥事而激动了。

  “这个冬天村里就能长上电,都是你的功劳,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村长叔,力所能及的事。”

  “啥力所能及的事啊,你就是活雷锋啊,真的佩服你为了咱们村能舍得那么多的钱,村长这位置我能给你坐。”

  “呦,这是说的哪里话,我可不敢当。”

  “这有啥好不敢当的,造福一方百姓,几个村里的人都应该来看看你才是。”

  “这事还是别说出来了,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事。”

  村长听了之后点头表示认同。

  要是村里人知道李明清拿出那么多钱扯电线,就会有人舔着脸不知羞耻的来要钱。

  “我原本以为得几年之后才能临到咱们村,没成想啊。”

  “别说了,等秋收完开始动工的时候在和大家说。”

  “好,到时候自然会知道。”

  孙佳雪端着一小盘冬枣从厨房里出来。

  “村长叔,吃个冬枣润润喉。”

  “这水灵灵的大冬枣,一看就知道特别的甜。”

  他拿了两个一边吃着一边离开。

  品相和味道这么好的冬枣怕是只有在供销社里才有的卖,和山上采回来的野枣就不是一个味道。

  二妞哭着跑过来,李明清还以为出啥大事了。

  他们几个皮孩子平时都龇着牙高兴,哪里会哭得这么大声。

  “咋的了,二妞?”

  “小叔叔,向东拿大豆虫吓唬我,那虫子特别的大,但向东和向西还要拿回来煎着吃。”

  李明清还从没见过,没明白为什么见惯虫子的人会那么的害怕。

  孙佳雪笑着说道:“别怕,那豆虫就是看着大,但实际上不咬人的。”

  “小婶婶,我和的手一样大我害怕。”

  二妞委屈巴巴的控诉道。

  紧接着大妞和向东几人便过来找二妞。

  “妹妹,你别怕,真的不咬人,三妞都不怕。”

  大妞手里拿着一个大豆虫过来。

  李明清见了之后只觉的头皮发麻,圆滚滚,绿油油的大肉虫,难怪二妞害怕他看着也瘆得慌。

  家里又不是没肉吃,这种虫子就大可不必搬上饭桌了。

  “小叔叔,我们只抓了两只,一只留给你。”

  “不用,大妞向东,你们来赶紧拿回老屋去。”

  孙佳雪见他这样就知道是有点怕的,也附和道:“我和你小叔叔不喜欢吃这个,你们全部带走吧。”

  大妞颇为遗憾的说道:“一煎喷香喷香的。”

  二妞在他们几人离开后才从孙佳雪的身后出来。

  她是真的害怕,看见后浑身不得劲,腿软的不行。

  不过能一下子抓到两只大豆虫也是他们的本事。

  黄豆叶子上会有,不过村里那么多的小孩盯着,很难逮到。

  李明清说道:“媳妇,咱们家种的那些黄豆还是让娘帮忙收吧,这虫子那么大真是逆天了。”

  “明清哥,就种了一点黄豆,我直接去采豆角就好,等过些日子下霜了再拿镰刀砍了就行。”

  “你自己看着办吧,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

  “不用,我和二嫂说好了,到时候一起去,反正自留地也是挨在一起的。”

  听到这话李明清松了一口气。

  他是真的打怵,完全是生理反应,根本控制不住。

  孙佳雪见他这样笑了笑。

  “马上就要去脱玉米粒了,我想着反正是坐着就和娘一块去。”

  “前两天刚脱完玉米外皮这么快就要脱粒了吗?”

  “至少得晒两个星期的,也没那么快。”

  “真是一年到头不闲着,秋收完之后还是得忙活。”

  “下个月还要种小麦呢。”

  李明清无奈的说道:“今年冬天来一两场大雪吧,瑞雪兆丰年嘛。”

  两人吃着红枣聊着天舒坦的不得了。

  李老头拿着钱过来说道:“明清啊,明天去上班给我带瓶白酒,家里的酒见底了。”

  “爹,还拿了钱呢?”

  “一码事归一码事,该拿钱的时候还是得拿钱的。”

  “家里还有一瓶子白酒,没开封的,佳雪,你去里屋拿出来。”

  “真的啊?”

  “当然是真的,不过不能多喝。”

  “这你放心,有你娘看着多喝不了,两三天喝一小杯。”

  幸亏李老头没酒瘾,有就喝,没有也不会觉得怎么样。

  只是近来干活实在得喝点酒活血化瘀,消除疲劳。

  孙佳雪把装在盒里的酒抱出来。

  “瞧瞧这包装和瓶身就知道这不是一般的酒,我算是有口福了。”

  他抱在怀里爱不释手。

  “儿子啊,我回去了,这钱你收下,你娘给的,哪能让你吃亏。”

  李明清哭笑不得的说道:“这是别人送过来的酒,不花钱的,你还是把钱收回去吧。”

  “不成,要不然等会你娘还得来一趟。再说了,这还是你给我们老两口的零花钱,麻利的收下,要不然放在家里也没地花。”

  他说完美滋滋的抱着酒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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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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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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