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花见哥哥明天就要去村里帮忙修祠堂,修完了就要上学念书,那这满山的橡子果靠谁来捡?要是靠她一个人还不得累死!嗯,她娘到时候也可以帮忙;爹可能不行,光地里的活计就够他忙的了。

  “哥,那我们再去捡一些橡子果吧。我想着这次先用水泡个十来天,也能去掉些涩味。省的用水煮,还费柴火!”她将自己想好的理由说了出来。

  青木见妹妹对这橡子果这么有信心,不好泼她冷水,心想,过两天就知道猪到底吃不吃这东西了,先捡一些也没啥,就当陪妹妹玩好了。

  于是,他点头道:“好,反正这后山满山都是,捡起来也便宜。”

  菊花知道他并不十分热心,也不解释,心想等猪吃了这橡子果配成的猪食,你们就要起早贪黑地捡这玩意了。

  半下午的时间,两兄妹又捡了四大袋橡子果。跟上午剥剩下的橡子果混在一起,在院里靠近篱笆墙的地方,挖了个大坑,挑了几担水倒进去,将橡子果连壳泡在里面。

  第二天,吃过早饭,青木去村里修祠堂,杨氏去清北村请王媒婆办大事,只菊花和她爹在家忙活。

  菊花喂完猪以后,将衣服也洗了,便跑到那堆土粪堆跟前,拿两根树枝拨弄了一下,看到里面蠕动的蛐蟮,很是浑身难受。

  那东西已经长得很大了。菊花喊她爹过来看。

  郑长河“咚咚”地跑过来,看见闺女捣腾的这玩意果然长得很好,不禁咧嘴笑了。

  “快弄些给鸡吃!鸡吃了这东西肯定爱下蛋!”他急不可耐地对菊花说道。

  菊花忙道:“不行的,爹。这么喂鸡说不定鸡要生病。我想,将这东西用水洗干净了,再拿开水烫一遍,等烫死了,放在太阳下晒干后捣碎。喂鸡的时候掺上菜叶和玉米渣,也比光喂蛐蟮省一些。不过这东西我看了难受,还得爹来弄!”

  郑长河忙道:“我来弄,我来弄!你小女娃看到这东西是犯恶心。爹一定按你说的弄。”

  菊花又道:“爹,将大的先捡出来,小的移到那一堆土粪里面。将这堆土粪弄到地里去,肯定肥的很。你看那有蛐蟮钻的地方土都肥一些。”

  郑长河赞同地说道:“是这么回事!那柴堆旮旯里,越是蛐蟮多的地方,越是肥,泥土又黑又松!这一堆土粪挑到那荒地里,菜肯定长得好!”

  他挽起袖子就忙活起来。菊花早跑了。

  中午的时候,杨氏还没回来,菊花做好了饭,对郑长河道:“爹,你先吃,我去给哥哥送饭去了。”本来杨氏去送的,可她到现在也没回来,总不能让哥哥挨饿吧!

  郑长河慌忙扔下手中的锄头奔过来——他正在挑那堆土粪——对菊花说道:“还是我去吧!你吃饭!”

  菊花知道他是怕村里人耻笑自己——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一年也难得到村里去一次,就是怕人笑话——可是自己才不怕呢!就算讨厌别人闲话,那也要直面困难,躲有什么用?还能躲一辈子?

  菊花轻声而坚决地对郑长河说道:“爹,我不要紧的。管别人咋笑我,往后我都不怕别人笑了。”

  郑长河张大嘴巴看着闺女,又是心疼又是难过:“花呀,你有这志气是好!还是让爹去吧——咱不跟人置气!”

  菊花抿嘴笑道:“没事的,爹,让我去吧!你先吃饭,还有好多的事要忙哩!”说完,提着篮子就出了院门。

  郑长河看着菊花的背影,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她这一去会不会受气回来。

  菊花提着竹篮,漫步行在通往村里的土路上。

  有多久没来过村里了?她仔细回忆,好像真的有好久了。她一年也不到村里一次,这么近在咫尺的村庄,感觉却无比陌生!

  秋意更浓了,树梢枝头红黄绿一片色彩绚烂,不时有树叶飘然飞落,路边野草也渐黄渐枯;再远一些的水田里,水稻早已收割完毕,只剩下排列整齐的稻茬桩子,天地间,似乎只有那些野菊还顽强地开放着。

  望着小路尽头,那房屋和树木竹林交错的村落,袅袅的炊烟升起,鸟鸣树梢,犬吠柴门,要是不这么贫穷的话,身后这山、眼前这村、村旁这水,都是诗中画中才有的美景呢!

  她一路想着,按记忆中的模糊印象,努力寻找去旧祠堂的路——没办法,全忘了。村子中间有条主干道,但菊花记得祠堂可不是在这条线上,而是靠近村子北边。蜀南文学

  七弯八拐地,她边走边东张西望,打量着村里那些错落有致的房屋和院落,或土屋或砖瓦房,房前屋后间杂着树木和竹林。邻里之间的日常走动,踩出了一条条的小径,如蛛网般遍布整个村庄,使得家家相通,户户相连的。

  正找着,迎面走来一人,是秦枫!他今天一身黑色短装打扮,背个药箱,甚是利落。

  看见菊花,有些诧异地招呼道:“菊花,你这是……”

  见他两眼审视地看自己,菊花暗自撇嘴,心道我出来一趟就显得那么奇怪吗?

  “去祠堂给我哥送饭哩!”菊花说完就微微侧身给他让路。

  秦枫微笑道:“哦,去祠堂啊!在那边呢!”他伸手向左边指了指。

  菊花轻声向他道了谢,提着篮子就过去了。

  秦枫转身,看着她的背影,越发觉得这菊花与以前大不一样了。

  她静静地走来,静静地答话,整个人自在恬静,没有半点以前的自卑和惊慌,如那田野中盛开的野菊般轻轻摇曳、悄然绽放!

  一身破旧的灰衣裤,打满补丁,一看就知道是她哥青木穿剩下改过的。她站在那里,静静地抿嘴看着他,除了脸上难看的癞皮还一如既往外,那一双眼睛如镜湖的湖水一般澄澈,竟然让他有一刹那的晃神,差点溺在其中!

  他摇摇头,将这奇怪的念头从脑海中赶出去,转身往住处走去。一边想着上次给师傅去信,问了菊花脸上的癞皮,也不知师傅有没有办法治。如果能治好了,那这个可怜的小女娃就能嫁人了,自己也算做了件好事。

  菊花在秦枫的指点下,总算摸到了祠堂的工地上。看着眼前那闹哄哄的院子,心想这下算是找对了。

  靠近这里,来往的人也多了,不时有人进出。大家看到菊花倒也热情地打招呼,但免不了死盯着她的脸瞧,又打量揣摩一番她的神情,见她落落大方,丝毫不躲闪的目光,暗自奇怪!

  这些人大部分菊花都不认识,就算那见过的,也不知是谁,因此她也不理他们,径直走进祠堂大院。

  院子里面堆满了从河边挑来的细沙和各种新旧木材;正对院门是一溜房屋,大概有五六间,外形看去很破败。

  看来这就是祠堂了,的确需要修补,不然是无法作为学堂的。

  院子里乱哄哄的,各色老少庄稼汉子都是满脸笑容,显见得修这座破祠堂是令他们高兴和充满希望的。有些人在吃饭;有些人扎堆在一起吹牛打屁;还有些人仍然在忙着搅拌泥沙;菊花看到青木正在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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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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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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