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噤声,面面相觑。
张家人停止叫嚷,只不过,那一双双怨恨的视线却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很奇怪,他们恨张大福。
明明从始至终张大福都没有做过对不起他们的事情,这恨意来的不明不白,实在叫人不懂。
“天杀的狗东西!”
张婆子从地上一跃而起,指着张大福鼻子开骂:“老天爷啊,没天理啦,我当初辛辛苦苦才将他拉扯大,现在发达了,不认亲娘诶。”
“现在还准备拿一身伤来污蔑老婆子,我不活了,我干脆一头撞死在这里算了。”
哭嚎声隔着半条街都能听见,也因此,围观看热闹的群众越来越多了。
各个时代都不缺八卦者,尤其是在网络不发达的年代,人们就指望着这些家长里短的琐事来解乏。
“等等!”
然而,张大福并没如她所愿,那张憨厚老实的脸上浮现出疑惑,他问:“我什么时候要污蔑你了?”
张婆子理直气壮:“你脱衣服,让大家伙看你浑身伤痕不就是想污蔑老婆子!”
张大福嗤笑:“虽然这些伤和你脱不了干系,但我从来没想用这些来卖惨。”
他一一扫过张家人,有熟悉的,也有不熟悉的,曾经的记忆并不美好,却再也勾不起他丝毫情绪。
他攥紧拳头:“我叫张大福,不是你们口中的张傻子。”
“放你娘的狗屁!”张家小儿子张大才蹦出来反驳,“你和我大哥长的一模一样,你就是现在发达了,不想养爹娘,你丧良心!”
张家的亲戚更是你一言、我一语的附和,指责张大福。
不曾想,如今的张大福的确长了脑子,但不多。
对于这种牵动不了他情绪的麻烦事,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打一架。
打赢了以后别来招惹他,打输了他换个地方生活。
总而言之,以后毫不相干。
谁都没想到张大福会突然动手,他这些年吃得好,长的壮,一拳挥去张家人直接给吓晕过去,边骂边退。
张大福愣是追了他们三里地,累得半死。
那之后,张家人没再来,张大福两口子重新过上平静日子。
这也应了那句话,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隐在人群中的长渊目睹了这一切,束缚消散,原主入轮回,喝孟婆汤,忘前尘。
自此,恩怨相消。
这次小任务是长渊过得最计较的一次,每赚一笔钱就得琢磨着花出去,到死他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主打一个干干净净的来,又干干净净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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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九二年,人们的生活普遍提高。
胡金凤没继续待在百善村,也就是胡母。
自从石英俊和石小草长大后,两人就开始出门打工,这让胡金凤很没安全感,她总想将儿女牢牢抓到手里。
加上石父这么多年没有音讯,她变得越来越疑神疑鬼,但凡两个孩子有不带她的意思,她就开始大吵大闹,以死相逼。
这让石英俊和石小草很是头疼,更神奇的是,他俩不是没有偷偷跑过,但每次跑掉没三天就被胡金凤找到。
他俩足足跑过十三次,没有一次例外。
久而久之,他俩放弃了,老老实实带着胡金凤走南闯北,可惜他俩没啥文化,又没有手艺,一直做着最低等的工作,工资刚刚够生活,根本存不下钱。
这次。
他们得到消息,金城那边的厂子在招人,工资待遇可高了。
三人没犹豫,径直奔过去。
金城,双福鞋厂——
自从改革开放,原先的老厂子不少被淘汰了,这家双福鞋厂的老板当初察觉到不对劲,果断转型、创新,通过一系列的挣扎,最后宣布破产。
就在这时,有个外地的老板收购了双福鞋厂,这才让双福鞋厂得以存活。
此时,双福鞋厂门口聚集了大批人,都是问询而来的打工人,迫切的领着一张张登记表。
大多数人不识字,捏着皱巴巴的纸张不知所措,眼神中透着焦急。
石家三人混迹其中,背着重重的包袱和众人挤来挤去。
忽然,石小草顿足脚步,视线死死瞪着一个方向,像是活见鬼。
“死丫头,你站着不动干啥!害老娘被踩了好几脚。”胡金凤这些年愈发暴躁,稍有不顺心就大发雷霆。
之前,石小草只会垂着脑袋不敢反驳。
但这一次不同,她紧紧拽住胡金凤的手臂,声音嘶哑:“娘,你看,那是不是爹!”
胡金凤脸上的愤怒渐渐消失,她顺着石小草手指的方向直愣愣望去。
在所有人仰望的高台上,站着招工的领导,还有一排凶巴巴的保安,最靠边的那个保安就是石父!
那一刻,胡金凤浑身都在发抖,从怔愣到愤怒,数以千计的日夜,那些难捱的日子她无时无刻不记得。
于人声鼎沸,她抑制不住内心的洪荒之力。
“石!大!成!”
夹杂着浓烈恨意的嘶吼响彻天际,叫周遭的喧闹瞬间停息,众人或是回头、或是踮脚,视线无不移到胡金凤身上。
紧跟着,他们又顺着胡金凤的视线看向台上的石大成。
在声音响起的时候,石大成就看到了他们三人,顿时浑身僵硬,背脊透出一层冷汗,他在害怕。
一秒,两秒,三秒!
胡金凤扔掉包袱,抄起布鞋就冲了上去。
见她气势十足,周围的人忙给她让开一条路,生怕祸及央池。蜀南文学
台上,石大成倒吸一口凉气,掉头就跑。
奈何,人们只给打人的让路,却不给被打的让路。
没几分钟他就被胡金凤逮住,恍惚间,他脸上已经挨了几鞋底板,疼得他直叫唤。
众人惊呼。
哪知,这时从旁边冲出来一妇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揪住胡金凤的头发薅。
“臭女人!敢欺负我男人,我和你拼了!”
转眼的功夫,两个女人又打了起来。
见此,围观群众的眼珠子直接掉一地。
石英俊和石小草两兄妹愣了下,忙上前帮忙。
战况相当惨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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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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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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