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娇娇入农门,遍地瓜果香>第92章 大哥哥学做生意去了
  秋天是忙碌的,以至于赵家洼和刘家洼这两个村子都没有人关心刘老大的情况,除了刘老大的爹娘和刘老大娘子。

  这天,一家人哭哭啼啼从镇上回到刘家洼,原来,这刘老大不仅仅被撸了村长一职,兰县令还判他去劳役一年。

  刘家洼的人就骂,自作孽,不可活。他们村虽然苦,可是再苦也不能去挖人家的庄稼。平时刘老大看着人模狗样的,可是竟然做出来这样的丑事。

  赵家洼可没人关心这件事,家家户户都忙着刨花生和地瓜,忙着摘棉花掰玉米。终于可以不用进城打短工卖粮食吃了,能吃上自己种的粮食,棉花都能卖钱了,心里别提多美滋滋了。

  娇娇用小瓷勺挖着香喷喷的烤地瓜,小口小口吃着。苏氏用手绢帮着小闺女擦掉嘴角的地瓜屑,又让她喝点儿蜂蜜水。这样就等于一顿加餐。

  娇娇的南瓜都成熟了,一个个躺在地上,老太太指挥着赵莲儿和赵善摘南瓜,摘好了窖藏,冬天的时候要吃。

  还有一大堆的胡萝卜和白萝卜、大白菜和地瓜都要窖藏,冬天的时候就能吃到蔬菜。

  柳氏正在骂赵翔,“一天天得不着家,你看看你这字,跟狗爬的一样,赶紧去练字去。”

  虽然她不认识字,可是这字的好坏她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娇娇吃了小半块地瓜,摆着小手不吃了,苏氏很奇怪,往常都是吃一个小地瓜的,今日如何吃得这样少?莫不是肚子不舒服?

  谁知道娇娇还有点儿不好意思,小脸蛋红彤彤的,笑嘻嘻地说:“娘,吃地瓜多了会放小屁屁哟,很臭的,娇娇以后都不吃了哟。”蜀南文学

  说完跑开了。

  苏氏跟着大水哈哈大笑。

  这小家伙,懂得可真多。

  突然门口一阵喧嚣,赵良在大门口下马,高声喊道,“爹,娘,奶奶,我回来了。”

  娇娇撒开小短腿就跑,边跑还边喊,“大哥哥,大哥哥。”

  赵良身后跟着绪宣怀,牵着马站在赵良后面。

  他看到一张笑得灿烂的小脸蛋探出头来,顶着两个小揪揪,黑亮黑亮的大眼睛含着笑,张开小胳膊就要赵良抱。

  赵良松开缰绳,弯腰抱起来小奶团,亲亲她的小脸蛋,“娇娇在家里乖不乖?”

  娇娇搂着赵良的肩头,“嗯,娇娇可乖了。”

  赵大水看到绪宣怀竟然亲自来了,一边让苏氏烧水,一边起身迎接,“哎哟,盛兄弟,你如何亲自来了?”

  绪宣怀微微一笑,挽住赵大水的胳膊就进家,“老太太可好?”

  赵老太放下手里的女红,起身招呼他坐下,“好,好。月儿可好?”

  “好,好得很。月儿也惦记着您呢,说等学堂休沐就来看您老人家。”

  赵老太就笑,“月儿懂事!”说完还瞥了一眼站在旁边的赵善和赵翔,赵善和赵翔两个感到一阵冷飕飕的寒意,立马跑开了。

  娇娇也站在桌子前面,抱着个小瓷罐子,昂着娇嫩的小脸蛋献宝,“盛伯伯,看看,这是娇娇给伯伯晒的小菊花哦,泡茶可香啦。”

  好么,盛轩怀大笑,让娇娇坐在自己腿上,“老太太,赵兄弟,我就是为此而来,不想这小闺女先开口了。”

  “赵良找到我,说了这件事。我今儿就是过来看看咱们这野菊的品相和规模再做打算。赵兄弟,不如咱们这就去看看如何?”

  赵大水欣然同意。

  两人出了门上马而去,苏氏和柳氏赶紧烧水的烧水,切肉的切肉,要做一顿好吃的席面招待客人。

  老太太派了孩子去采摘新鲜的蔬菜,白菜、菠菜最多。等赵大水和绪宣怀回到家的时候,桌子都摆好了。

  金黄的菠菜炒鸡蛋、酒红的红烧肉、脆生生的小油菜、白嫩嫩的大白菜,配着两盘子清炒胡萝卜丝,凉拌一份辣椒白萝卜丝,萝卜丝切得细细的,点上一点儿白醋,口感酥爽;中间还摆着一大盘子淌着黄油的咸鸭蛋。

  孩子们都不上席,只有绪宣怀坚持让娇娇坐在自己大腿上,给她夹鸡蛋吃。

  因为还要赶回去做生意,绪宣怀也不喝酒,端着金黄色的菊花冰糖茶狂喝了两杯,这才开始吃饭。

  “婶婶,这菜好吃得很,咱就不客气了。”边吃还边说,在给娇娇夹一块鸡蛋和胡萝卜吃。

  赵老太赶紧开口,“咱们谁跟谁啊。客气就见外了。”

  赵大水也饿了,可是看着在人家腿上的奶团子,伸手就要抱过来,闺女还是在自己腿上安心。

  可是绪宣怀一躲,“我可是娇娇大伯,抱一会儿,你看看你,吃醋咋得。”

  赵大水只好作罢。

  绪宣怀看见漫山遍野的野菊,白色的黄色的朵朵盛开,花香浓郁,当即拍板,这野菊有多少要多少,按照最高阶的品相给钱。至于以后的晒干和炮制,赵大水他们也不懂,就不用管了。

  他们只需要把采摘下来的野菊送到云城码头,有人专门负责接货。

  绪宣怀跟赵老太、苏氏和赵大水商量一件事,“老太太,赵兄弟,这赵良也大了,眼看着冬天也到了,家里没事的话,不如让他跟我做生意?”

  这?

  苏氏第一个是不舍的。

  赵大水看了看娘子,又看看娘,再看看手里的竹筷子,这是儿子做的。

  这老大15岁,过了年就16岁,跟着自己这个没出息的爹也开不了眼界,不能让他跟自己一样没出息。

  赵老太却大喜,毫不犹豫,“那太好了。我正发愁这几个孩子的去处。我良儿吃苦耐劳,品行不能再好了,心地善良,胆大心细。我们家你也看到了,不能给他一个好前程。”

  “他跟着我那个不争气的小儿子读书,也会读书识字。”

  “跟着我大儿子也学了点儿本事。”

  “能跟着你学本事,做营生,那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啊。”

  苏氏垂着头,她是娘,这颗心早就长在孩子身上。大儿子眼看着就要说话,可是村子里和隔壁刘家洼看来看去,一个配得上自家儿子的都没有。不是相貌不好,就是品行没相中。

  想说个好的,可是这家里穷,刚刚能吃饱,好人家谁能看得上?

  看看人家三县令的娘子,人家那相貌,那谈吐,要是良儿将来能找个那样的,生的孩子也机灵。

  看看兰绣绣那个机灵鬼就知道了。

  她一咬牙,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行。多谢大兄弟。”

  赵大水心里一松快,正想说什么,娇娇拍着小胖手,粉嫩的小脸蛋笑着:“哥哥早就同意了对不对呀伯伯?”

  绪宣怀用手指头轻轻点了点娇娇的小鼻头,“你个小机灵鬼,猜对了!”

  绪宣怀起身,“这野菊的事情就安排赵良在云城那边接待。一来这活儿简单,好上手;二来,你们这边的人都认识他,熟悉,好办事。”

  “云城事多,我这就带着良儿走了。”

  赵老太和苏氏都没想到这说走就走,赶紧追出去,赵良早就收拾好了包袱等着了。

  他跪下,给赵老太和苏氏磕了三个头,又使劲抱了抱娇娇,亲亲她的小脸蛋,翻身上马。

  绪宣怀给他们拱拱手,带头打马而去。

  赵良眼里都是憧憬,跟弟弟妹妹们拱拱手,快马加鞭,追绪宣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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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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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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