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娇娇入农门,遍地瓜果香>第264章 目标刘季礼(一)
  回到八弯巷,沈醉坐在院子里摇着蒲扇,给娇娇介绍刘季礼的情况。

  “娇娇,这刘季礼呢,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现在孙子都能打酱油了。他做了高官,可是儿子不争气,没一个做官的。”

  “他是兵部尚书,表面上是个清官,背地里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军饷,偷盗国库,光是地窖里的银子就囤积了二百多万两。当初搬的时候,可累死老子了。”

  “他大儿子呢,喜欢各种玉器,在京城开了一家玉器店。那些盗墓的、偷盗的来路不明的玉器都进了他的店,低价收购,然后高价卖给有钱人,有一些还卖到宫里,供皇帝他们把玩;小儿子,喜欢屯田。光是京城外边的良田就有好几百顷。庄子无数。这些良田一分税都不上缴,全部都进了他二儿子的腰包。”

  “所以,刘尚书地窖里面的银子只是他自己的,他两个儿子的银子还有不少,都是不良资产,利用刘尚书的权势得到的。”

  娇娇玩着一个浆果,“这样的家庭,于大梨无益,搞他,也清一清大梨的官场。”

  “贞顺帝看样子也不是个明君,银子进了国库的话,也不会用到老百姓身上,这银子肯定不能还回去,弄过来咱们自己先拿着。”

  沈醉奇道:“怎么还要弄他们的银子?”

  “嗯,简单得很,让他们主动换成银票给咱们就行。”

  娇娇笑着说。

  “不用把我们英明神武的沈进士累成猪,就能轻松到手。”

  沈醉长大了嘴巴,“愿闻其详。”

  “月牙儿说在刘季礼的书房小室里面有一串精美的玉片,那些玉片都是方形,片片碧绿透明,用金丝穿在一起,挂在墙壁上,反射烛光,非常漂亮。”

  “嗯呐。”

  “能不能拿来让我看看?”

  “小意思。春芝-----”

  春芝正抱着西瓜啃,满嘴都是汁水,“干啥?吃瓜?”

  “啧啧,哎哟,脏死了。你把那串玉片子拿来,娇娇要看。”

  “嗯。”

  冉大夫也过来凑热闹,月牙儿把西瓜切好端过来,几个人一块儿吃。

  春芝叼着瓜皮,捧着一串东西跑过来,扔在桌上,“喏,就这个。”

  娇娇捡了树枝,扒拉着仔细观看那串碧玉。

  每一片碧玉都很薄,透明;方方正正的,四角钻着小孔,小孔上穿着金丝,把十几片的碧玉连在一起。

  对着太阳一照,碧绿色的玉片反射出来五彩的光芒。

  好东西。

  可惜不是活人用的。

  娇娇把那串东西扔在地上,用香皂使劲洗手,还把春芝叫过来洗手。

  “为啥?我手不脏。”

  春芝拒绝。

  娇娇擦干手,笑着说:“这是死人用的,你刚才摸过了。”

  春芝、月牙儿、冉大夫和沈醉都吓了一跳。

  春芝都快哭出来了,“公子,都怨你,让我拿这玩意儿。呜呜—呜--,你不安好心---”

  沈醉不理他,“娇娇,这是啥玩意儿?”

  “这是金缕玉衣上面的玉片,是工匠切割、打磨好了后钻孔,连成一件衣服给帝王穿,以求尸体不腐。”

  三人都“呸,呸。”

  看着地上的那串玉片,退出去好几步远。

  “这串金缕玉衣上面恰好刻着两个字,‘敬德’。”

  三人傻眼了。

  敬德,是贞顺帝他爷爷。

  好么,刘季礼摊上事儿了,还是大事儿。

  沈醉噌地站起来,“好,好,好。刘季礼大儿子刘畅买了老老皇帝的金缕玉衣,盗墓人要砍头,刘畅也活不成。”

  娇娇:“说不定不是盗墓人干的,而是刘畅自己人干的呢?普通的盗墓人有这么大胆?”

  “有思路,有想法。”

  沈醉叫了一声,“来人。”

  一个黑衣人从树上跳下来。

  “把玉片收起来包好。”

  “是。”

  黑衣人摸遍了身上也没找到一个手帕,还是月牙儿拿了一块手绢,黑衣人才小心用树枝把玉串挑起来包好。

  谁都不想碰那东西。

  “赶紧去查一查,刘畅是不是有个盗墓团伙。快去。”

  “是。”

  黑衣人把手绢小心放在桌上,一转身跑了。

  “春芝,你收好。”

  春芝敢怒不敢言,咬着牙拿走了玉串。

  这一段时间,刘季礼一直忍受着耳朵的剧烈疼痛,却又不敢声张。翁主行踪不定,他手下那些人都是废物饭桶,根本找不到翁主来帮他拔掉金针。

  翁主果然没说错,金针果然动了地方。一开始是耳朵边疼得要命,现在竟然是太阳穴那边在疼,金针肯定跑到那边去了。

  刘季礼现在都不敢乱动,吃饭都是小口小口吃,生怕金针往脑子里面跑。

  这一日,刘季礼忍着头痛,扭开了书房墙壁上的按钮,进了小室。

  可是看到的情景让他如雷轰顶。

  里面光秃秃一片,啥都没有。

  “我的玉灵芝,我的白玉佛,我的孤本啊,都哪儿去了?”蜀南文学

  “老天爷,那可是我的命,我的血,我的肉啊!”

  “来人,来人啊。是哪个混账东西动了我的宝贝,要是我找出来是谁,老子弄死你。”

  “来人,来人啊!”

  他那苍老的破锣嗓子吵醒了家里的人,仆人和随从先跑进来。可是刘季礼突然意识到,这是密室,可不能让人知道,又冲着随从们喊:“滚,都给老子滚,滚啊!”

  仆人和随从们登时鸟兽散。

  尚书老了,这阵子动不动就发火打人,要不是看在这份薪水的份上,谁都不乐意伺候。

  刘季礼关上书房的门,蹲在地上挠头,“谁,谁,老子弄死你,把你大卸八块,抄你九族。”

  那是他一辈子的心血啊。

  那还是他的私房,这个密室,家里谁都不知道。

  苍天啊,大地啊,谁来告诉他怎么办啊?

  刘季礼的太阳穴突然疼起来,刘季礼赶紧捂住太阳穴,不敢再发怒。

  可是他心痛得想要流泪。

  刘畅正搂着小妾,小妾娇笑着问,“老爷,不去看看吗?”

  “不管他,老东西这阵子跟疯子一样,逮谁咬谁。”

  两个人嘻嘻哈哈睡了。

  两天后,刘季礼收到一封信,看了信后,刘季礼喜出望外,上了马车出府而去。

  到了一家茶馆的包房,刘季礼坐下,耐心等待。

  今日是翁主让他过来,说要给他取出金针。

  没等多久,翁主进来了。

  刘季礼赶紧要行礼,娇娇抬手一托,“不必。刘尚书说服陛下出兵边境,我今日特来感谢尚书一言九鼎。”

  “不敢,不敢。此乃份内之事。”

  刘季礼赶紧谦虚两句。

  “翁主,我这脑仁一直疼,您看,是不是那金针跑到我脑子里面去了?求翁主赶紧动手,这阵子可痛煞老夫了。”

  娇娇看了看刘季礼,果然,刘季礼都快瘦成肉干了,脸上的褶子能夹死好几只苍蝇,额头上满是皱纹,还多了几根白发。

  “好。”

  娇娇刘季礼坐下,手心按在他太阳穴处,微微用力,刘季礼哎哟一声,金针已经在娇娇手心里面了。

  “刘尚书,请看。”

  刘季礼大喜,眉开眼笑,“翁主真乃神人也。老夫现在一点儿都不疼了。”

  娇娇一笑,把金针交给刘季礼,“做个纪念吧。”

  “好,好。”

  刘季礼赶紧用手绢抱起来金针,“翁主,老夫斗胆请您喝口茶水,并送您珍珠项链一条。这珍珠可是南珠,个个一般大,又白又亮。”

  刘季礼从袖子里掏出来一个小盒子打开,果然,里面躺着一条漂亮的珠链。

  娇娇拿起来珠链,欣赏了一会儿,“好看。多谢刘尚书。”

  刘季礼端了茶水送给娇娇,“赏脸喝一杯,翁主,今后翁主的事情就是老夫的事,您但凡有何差遣,老夫二话不说,一定替翁主办好。”

  娇娇接过来茶杯,“好说,好说。”

  她垂眼看了看茶杯,还吹了吹。

  她看见刚才自己还没进来的时候,刘季礼往这杯茶里面撒了一点儿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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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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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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