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海平就笑,“乖,你不能吃。过两天,伯伯带你吃好吃的。”
娇娇的口水顿时流下来,“伯伯说话算话。”
常海平点了点她的鼻尖,“自然算话。”
常宴已经大口干掉一碗肉丝面。这面条刚刚出锅,肉酱咸鲜,菠菜碧绿,鸡蛋软嫩,好吃。
再来一个肉包子。这肉馅是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剁碎,拌着红色的胡萝卜丝,流出来的油汁都是红色的,香。
可怜的娇娇只能啃素包子,喝她的小米粥。
常海平让娇娇坐在大腿上,自己吃面。小奶团子的脑袋毛茸茸的,挠着下巴好舒服。
常海平吃了整整一大碗面,这农家菜就是香。
赵大水进来收拾碗碟的时候,再次感叹娘子和弟妹的手艺好。这一次又是吃得干干净净。
看来下次还要多做一点儿。
常宴主动帮着送碗筷,顺便去了趟后院看看那几个人死了没有。
赵翔、赵善和赵莲儿根本不知道这事,所以,当常宴领着他们几个去后院的时候,都吓了一跳。
无他,他们都是良民。
“如何?你们家招贼了。赶紧想一想,你们家有啥仇人?”常宴一只脚踏在一个黑衣人背上,抱着膀子问。
赵大水等一家人都吃好饭,这才把夜里的事情说了一通。
一家人都吓死了。
老天爷,这家了刚刚分了银子,贼人就盯上了!
赵老太太第一个想到了就是赵松那一家人。
村子里本来好好的,他们一回来就这么多事。
就是他们没跑。
“娘,你们几个就别去后院了,免得吓到。儿子过去审。”
话音未落,赵翔神气活现地过来,“奶,我们几个都审好了,是吴秀英那个老不死的说咱们家分了14两银子,找到他们三个,说弄到了银子平分。”
赵老太太气得登时摔了一个破碗,“吴秀英!”
赵大水倒是一愣,“翔儿,你审的?”
赵翔老老实实说:“不是,是那个小公子问的。那个小公子好神气,伸手在那个人身上一点,那个人就疼得浑身都打哆嗦,啥都说了。”
娇娇不知道堂屋里的事情,她吃饱了饭,力气又回来了,就看着常海平,“伯伯吃饱了没?”
常海平轻轻一笑,揉揉小奶团的发顶,“吃饱了。”
娇娇看了看院子里,家里的人好多哟,要找一个没人的地方才能帮着伯伯治病呢。
“伯伯,咱们去田里吧。田里人少。”
常海平瞬间明白了小奶团的意思。
“好。”
常海平抱着娇娇,跟常宴说了一声,抱着娇娇出门。
出门就是一片平原,深秋的田野空旷寂寥,只有飞鸟在空中掠过。
“伯伯,鸟儿为啥都排着队飞呀?”
常海平轻言细语地解释,“那是大雁。领头的大雁经验丰富,知道方向,它的翅膀很厉害,能踢后头的幼鸟挡住寒风。所以后头的鸟儿都跟着它飞。”
娇娇昂着小脑袋,“哦,那领头的最厉害?”
“嗯。只有领头的厉害了,它才能护住身后的同伴。”
“伯伯是领头的吗?”
常海平一愣,这小脑袋瓜里面都想什么,“伯伯不是。”
两个人到了河边,河水清澈,水草招摇,芦苇丛被风吹得哗啦啦作响,从里面游出来几只野鸭子,嘎嘎嘎叫着游远了。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常海平刚说了一句,突然咳嗽起来,胸腔震动,皱着眉头,显然十分痛苦。
娇娇伸出小手,轻轻放在常海平的胸口中间,“小水流,我要帮着伯伯治病。伯伯这里有根金针,我们要把它摘出来。”
小水流郑重答道:“是,小主人。”
“伯伯,坐下。”
常海平盘腿坐在河堤上,娇娇的小脑袋贴着常海涛的下巴,闭着眼睛,小手心伸到常海平中衣里面,紧贴着他的皮肤,“伯伯,不怕哟。”
“伯伯不怕。”
常海平平静地看着河水,他这大半辈子,经历过多少风浪,害怕这点子小事?笑话。
人家小奶娃都平静得很,他一个半大老头子,还能怕?
奶娃子瞧不起人咋地!
娇娇闭上眼睛,看到那根汗毛一样的金针已经有一半刺入心脏了,要是进了心脏,伯伯就要死了。
她手心挪到最靠近金针的地方,紧贴着皮肤。
手心渐渐热起来,一股暖烘烘的热气慢慢穿进去,准确地卷住金针,盘旋着往外面拉扯金针。
金针跟着热气流往外走,一点点,一寸寸往外边挪动,终于到了皮肤,娇娇一使劲,金针刺透皮肤,落在娇娇的手心里。
常海平只觉得里面暖烘烘的,接着皮肤一疼,听到小奶团说:“伯伯,快看呀。”
常海平低头一看,只见娇娇白嫩的小手心里躺着一根金光闪闪的细针,比汗毛长一点儿,就是这个东西害了自己十来年。
他拿出来手帕,仔细包好金针。
“乖。”
常海平低头正想夸赞小奶团,才发现小奶团已经靠在自己怀里睡着了。定然是累坏了。
常海平赶紧贴了贴娇娇的额头,生怕她为了给自己取针,又发烧了。
幸好,体温正常。只是累了。
常海平解开长袍,把娇娇裹在怀里,免得秋风吹到。
常宴不放心父亲,就在不远处站着,“爹。”
赵大水更加不放心娇娇,站着常宴旁边,给常海平行礼。
常海平摆摆手,也不把娇娇递给人家亲爹,自顾自往家里走,“嗯,宴儿,赵家的事情如何解决?”
这是有考较的意思了。
赵大水不敢吱声,人家儿子白天救了女儿,夜里解决了毛贼,人家亲香闺女,他只有忍痛,让他抱一会儿吧。
一看就是家里没有女儿的人,看见自己女儿眼馋。
常宴想都不想,“吴秀英一家人恶毒。此等毒瘤定要割除,以免后患无穷。毛贼招供,只能让吴秀英入狱。可是赵杏儿和赵仁一家人仍旧在赵家洼。孩儿是想把这家人赶出村子,娇娇家里以后才能风平浪静。若是报官,定然让娇娇一家人名誉受损,”
“嗯。”
“孩儿想了一招……”
赵大水越听越心惊,越听越佩服。
这小公子才十来岁,这是啥脑子?
他跟母亲一直在发愁,到底怎么处理吴秀英一家子,才能彻底摆脱他们。
还能不受世人的指责?
吴秀英恶毒,竟然为了14两银子找了三个毛贼。可是如果报官的话,自家的名誉也就败坏了。
以后莲儿她们几个说亲都受到影响。
没想到,人家小公子一出手就是如此妙计。既可以名正言顺地逼着那一家人主动搬走,还能保住自己一家人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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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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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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